起诉继续履行却未保全房产,后果很严重!
买房经验丨失败教训丨风险提示丨取证技巧
发掘判决书的普法价值
简法首次提出“场景化案例普法”概念
“场景化案例普法“
非法律人群学习法律知识的最好方式!
上海市一中院曾经有这样一个典型案例
2016年1月
买卖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
约定成交价80.5万
买方很快支付了75万
还差5.5 万,约定过户时付清
不料,4个月后
房价涨到足以让卖方起邪念
卖方发函称:“要求解除合同”
并把75万通过银行转账退回
如此明确的守约方维权案件
买方起诉要求继续履行
胜诉本应是毫无悬念的
但是却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
申请财产保全!
这个小失误,让买方后悔不已!
虽然一审法院判决合同继续履行
但卖方提起上诉
并且在房屋上设定了150万的抵押
还办理了抵押登记!
买方一下子变得很被动
假如一审起诉时对房产进行了保全
就不会有这种事情了!
如此一来,买方面临的局面就是:
必须先解决掉抵押!
抵押是担保物权,优于债权
抵押不涤除,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理论上来说,买方有两个方案可选
方案一丨涤除抵押
也就是还清抵押借款,如果卖方还不掉,就只能买方替他还,还清以后再向卖方主张。算算房子当时的市场价也不过131万,买方觉得亏,所以没有选这个方案;
方案二丨起诉要求认定抵押无效
这一方案取胜的关键是:证明抵押权人恶意。个人感觉这个方案很必要尝试一下,毕竟是诉讼中发生的抵押,而且谁会接受131万的房子抵押,却借出150万呢?恶意串通的可能性很大,但是本案的买方却没有这么做。
最后二审时
买方只能放弃继续过户的诉讼请求
转而要求违约赔偿。
结局对买方很不利:
判决时房价已经183万,足足涨了100多万
而买方只得到了70万的违约赔偿。
其实这个案子如果当初申请了财产保全
肯定是胜算很大,也没有执行难度的
变成这样个结局,实在可惜!
很明显,买方在两个地方犯了错误:
1、起诉时没有申请财产保全,
给卖方留了空子;
2、二审时没有起诉确认抵押无效,
让卖方的小把戏轻易得逞。
案例
总结
1
财产保全,万万省不得!
2
诉讼中,不要轻易放弃任何可能;机会只有一次!
诉讼,有时是一场综合战役
诉讼方案的制定非常重要!
打官司并不是只要能赢就可以
好的诉讼方案
应该以实现追求守约方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
简法提示
jianfa-lawyer
· END ·
附
关于财产保全的小知识
在要求继续履行,以及要求赔偿大额违约金的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中,财产保全是无论如何都要做的!
而且是在起诉同时提出(诉前财产保全很难申请),要尽量和法官沟通好,先查封,再向被告邮寄起诉状副本。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即便很多法院接受现金及房产担保,但我们一般还是建议采用担保公司的保函,虽然会产生一小部分费用,但可以换来时间和效率。简法合作过的最高效的一次,接受客户委托后律师2小时备齐立案材料,等律师到达法院时,担保公司的保函已经等在法院门口。
法
简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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