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点名:部分银行掩盖不良贷款逾千亿,42家银行不良率超5%
来源 | 审计署官网
审计署周三发布《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点名部分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风险未有效化解。
具体来看,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方面,报告认为,有关地区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违规举债势头得到遏制,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不过,有16省未按要求对困难较大的市县制定风险应急预案;32个地区上报的债务数据存在漏报、多报等情况;
11个地区有170.78亿元存量隐性债务没有制定化解措施,有些地区制定的债务化解方案缺乏可行性;35个地区有290.4亿元债务资金因筹集与项目进度不衔接等原因闲置,其中22个地区114.26亿元超过1年。
在金融风险防控方面,报告指出,2018年以来宏观杠杆率有所下降,金融各市场走势可控,信贷资源配置有所优化。但仍发现5家商业银行将实体企业贷款与存款挂钩,或在授信中搭售理财产品等,变相降低企业实得融资,涉及授信496.67亿元。3家银行违规向企业收取融资费等2.3亿元,1家银行以“名股实债”方式开展债转股,未有效降低企业负担。
同时,部分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风险未有效化解。3省部分金融机构通过虚假方式掩盖不良贷款1005.84亿元。23家村镇银行实际平均不良率4.94%,42家农村金融机构不良率超过5%。一些金融领域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在落实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方面,报告称,关金融机构持续加大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力度,授信覆盖面有所拓展,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尚未得到根本缓解。
银行融资方面,出于防范风险等考虑,仍存在门槛较高、环节多、周期长等问题。截至2019年3月底,抽查的18家银行民营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仅占18.36%(低于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且抵质押时银行大多偏好房产等“硬”资产,专利权等“轻”资产受限较大。
民间融资方面,渠道相对多元,但小额贷款公司利率一般为10%至20%,民间和网络借贷利率多高于30%。一些银行要求民营企业续贷时先还旧再借新,企业不得不通过民间借贷等高成本渠道筹集“过桥”资金,延伸调查的393家企业“过桥”借款年化利率最低36%、最高108%。
就金融和企业审计情况来看,2018年度,审计署主要审计了22户央企和5家中央金融机构,同时调查了23家村镇银行和部分地方金融机构,发现8户央企偏离主业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或向房地产领域提供融资等,涉及38.76亿元;1户央企违规对外担保2亿元,形成损失2.38亿元;2家金融机构违规开展信贷、同业、理财等业务形成损失57.95亿元;22户央企和1家金融机构2017年多计收入90.7亿元、利润45.23亿元,分别占同期收入和利润的0.21%、1.09%。
国务院周三召开常务会议表示,一段时间以来各方面多措并举,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所下降。下一步要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松紧适度,并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变化适时预调微调,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实际利率进一步降低。
国常会并要求,银行要调整优化贷款结构,引导加大制造业、服务业信贷投放。鼓励大型银行完善贷款考核机制、设置专项奖励,确保今年制造业全部贷款、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的余额均明显高于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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