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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违约后达成40亿债券分期付款,仍有120亿违约债券待“拆弹”


2019年6月27日晚间,永泰能源公告称与“16永泰03”债券持有人签订分期付款和解协议。这是永泰能源在2018年年中出现债务违约后,第三次通过分期付款形式与债券的持有人达成和解,共延后支付债券40亿元。


据统计,除上述三只已和解债券之外,永泰能源至少还有120亿元违约债券待“拆弹”。


值得注意的是,在爆雷前一年之内,永泰能源突击发行了73亿元短期融资券,均实质性违约。


40亿债券分期付款


因永泰能源2017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未能于2018年7月5日按期兑付,构成实质性违约,并触发了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存续的其他债券交叉违约,煤炭板块唯一的民营上市公司随即陷入债务危机,主体评级及各债券评级均被下调至C级。


随后,通过和债券持有人商议,确认违约并无法兑付本金的永泰能源推出分期付款方案。公告显示,永泰能源陆续和“16永泰01”、“16永泰02”的债权持有人签订了展期兑付和解协议,将到期兑付日按发行时约定的到期日顺延三年至2022年3月30日与2022年5月19日,期间在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中的的3月30日分别兑付“16永泰01”本金的10%、20%、30%,在三年中的5月19日分别兑付“16永泰02”本金的10%、20%、30%。展期期间的利率,将以债权人持有的债券剩余本金为计算依据,按4.75%/年的利率计算,计息规则不变,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利息与本金同日支付。


6月27日晚间,永泰能源发布公告称,已与持有人签订协议,对“16永泰03”债券同样采用展期兑付的方式,与“16永泰01”、“16永泰02”同样展期三年,到期日顺延3年至2022年7月7日,同样采用1:2:7的付款比例,展期利率也按4.75%/年计算,本息支付日也定为2020至2022年的每年7月7日。


至此,永泰能源已达成对40亿元债券的分期付款。永泰能源2018年年报显示,截至2018年底,“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债券余额分别为7.6亿元、13.9亿元、18.5亿元,共计40亿元。


仍有120亿违约债券待“拆弹”


在完成40亿元债券“延时爆破”后,永泰能源至少还需拆解120亿元的已实质性违约债券。


永泰能源曾在公告中表示:“截至2018年末,公司发生实质性违约的债券为:2017年度第四期、第五期、第六期、第七期短期融资券和2015年度第一期、第二期及2017年度第一期、第二期中期票据以及2017年度第二期、第三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金额共计102.50亿元。


此外,因持有人会议未能豁免交叉违约,2018年度第二期、第三期短期融资券被宣布于2018年8月1日提前到期,金额共计2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爆雷前一年之内,永泰能源突击发行了73亿元短期融资券,均实质性违约。公开资料显示,在2017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5日爆雷,永泰能源共发行了7期短期融资券,共计融资7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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