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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系大动作:70亿甩卖,一次性清仓浙商银行股权


还未享受到浙商银行A股上市红利,作为浙商银行第二大股东的安邦系重要成员——旅行者汽车集团拟转让其持有的浙商银行全部股份。


A股上市前夕,浙商银行或迎来重要的股权变动。


上海联合产品交易所信息显示,根据上海一中院拍卖(变卖)委托书,中国银保监会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管工作组受上海一中院委托,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46亿股股份进行处置。


转让方对应的是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占浙商银行股权比例达7.2%的全部股权,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也是浙商银行第二大股东。


此次转让设定了68.69亿元底价,根据浙商银行此次IPO的初步询价结果,本次发行价格为4.94元/股,近70亿的底价仅比依据公开发行价格出售的总价略高3个亿。



因为涉及到商业银行重要股东变更,此次转让也对受让方资格提出了多项要求。


例如,意向受让方及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根据国务院授权持有商业银行股权的投资主体、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主体入股商业银行,以及投资人经银保监会批准并购重组高风险商业银行除外);


意向受让方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正值浙商银行A股上市的关键时点,意向受让方承诺继续履行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的股份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锁定的承诺,并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


针对上述股权转让,浙商银行回应称,本次股权转让系司法拍卖行为,完成时间具有不确定性,不会影响A股发行定价及后续发行安排,浙商银行将按计划于11月26日挂牌上市。


该行并表示,旅行者集团成为该行股东以来至本次司法拍卖期间,从未与该行发生过融资行为或者关联交易。挂牌价格系挂牌方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以“市场法”评估结果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将由投资者竞买报价产生,会从市场化角度反映浙商银行投资价值。


同时,旅行者汽车集团所持浙商银行股份被司法处置,不会导致浙商银行产生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导致股权处于不清晰、不稳定的情形,从股东大会层面对公司治理无重大影响。



浙商银行成立于2004年,为全国12家股份行之一,2016年3月在H股上市。从浙商银行股权结构来看,第一大股东为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4.19%,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2%。


目前,浙商银行正在筹备A股IPO,拟发行股份数量为25.5亿股,发行价为4.94元/股,若成功发行,预计募资125.97亿元。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昨日挂牌的项目信息显示,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浙商银行股权底价为68.69亿元。据此估算,每股转让价为5.1元,高于该行此次A股IPO发行价。


根据浙商银行今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显示,该行(集团口径,下同)前三季度实现营收人民币344.03亿元,同比增长25.04%;净利润人民币114.08亿元,同比增长15.29%。资产规模也保持稳步增长,截至第三季度末,该行资产总额1.72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48%;负债1.61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02%。


安邦系仍在“瘦身路”上不断前行,近两个月安邦财险在二级市场减持了所持的全部招商银行1.65%股份,套现金额将近1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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