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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信托跳出青海省投债务泥潭:青海国投收购10亿债权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信托百佬汇 Author 证券时报 杨卓卿

来源 | 信托百佬汇 


牵连多家金融机构的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省投”)债务危机有了一个特别的进展。


信托百佬汇记者获悉,


“中融-享融18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保证人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与中融信托正式签订协议,将收购该信托计划对青海省投全部剩余债权,债权收购款将在一年内陆续支付完毕。


值得一提的是,享融18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分多期成立共计10亿元,融资人即是深陷债务泥淖的青海省投。1月6日为该信托计划首期到期分配日,但投资人仅收到部分本金和利息,该期信托计划实际已经出现延期兑付。"



此番,青海国投出手收购上述10亿债权,令中融信托率先跳出青海省投债务泥潭。据了解,目前绝大多数投资人情绪较为平稳,表示支持这个方案。

担保人出手收购债权


继12月首次分配后,农历新年前,享融188号信托计划的投资人将再次拿到了部分本金及对应收益。


同时,他们还得到了一个实质性的进展,




经过中融信托的斡旋,该信托计划保证人青海国投正式签订协议,将收购该信托计划对青海省投全部剩余债权,债权收购款将在一年内陆续支付完毕。同时收购款的支付,由青海省一家城投公司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经开”)提供担保。该协议将在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表决通过后正式生效。




据公开信息显示,享融18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分多期成立共计10亿元,融资人为青海省投,资金用于青海省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1月6日为首期到期分配日,但投资人仅收到部分本金和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该期信托计划自动延期。


彼时受托人中融信托表示,将积极履行受托人职责,持续督促借款人、保证人尽快履行合同义务,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各种措施,推动本项目尽快兑付,以维护委托人和公司的正当合法权益。


据接近该项目人士透露,期间中融信托在省投、国投之间做了大量工作,不仅成立了专项应对小组,其主要负责人也多次前往青海与相关方交涉,督促推动各方短期内就拿出了债务置换方案,并汇报到省里并得到了审议批准。


相对于青海省投而言,作为青海省最大的国有企业青海国投的资产及经营情况良好,拥有包括多家上市公司(西宁特钢、ST盐湖)、金融公司(青海银行、五矿信托)、水电、焦煤资源在内的多项重要资产,且负债率较为健康,拥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西宁经开是西宁市主要的政府平台,主要负责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西宁市经开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融资。截至2019年9月末,西宁经开总资产380.97亿元,净资产144.29亿元。


此前,对于该信托计划的担保责任,青海国投并没有任何推诿,此次又主动签约以通过收购的方式承接债权,并承诺了具体的还款时点及金额。

目前,绝大多数投资人情绪较为平稳,表示支持这个方案。


业界观察人士认为,对于投资人和中融信托而言,能够有机会率先跳出原融资人青海省投的债务泥沼,得到青海国投城投身份的西宁经开的履约承诺,也许是目前来说最好的安排。毕竟,无论是对青海省投、还是青海国投进行诉讼或者强制执行,对具体程序上测算都不大可能在一年内回款。

青海省投状况依然堪忧


与中融信托相比,大部分陷入青海省投债务泥潭的机构并没有那么幸运,因为青海省投的营运状况仍然在不断恶化。


根据青海省投发布的债券半年度报告,公司称存在无法持续经营的风险和有息债务逾期的风险,同时公司也涉及大量诉讼。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逾期债务规模已达99.70亿元。目前部分机构机构等逾期的债务已经进行展期,其余逾期的债务正在协商展期或其他可行的方案。今年6月末,已成立青海省投债委会对公司债务进行统一处置。


以中泰信托于2017年发行“恒泰18号资金信托计划”为例,该项目向青海省投提供融资48040万元,涉及159名投资者。信托单位分9期成立,期限2年,各期信托单位原定于2019年5月11日至2019年8月8日陆续到期结束,但时至今日依然“悬而未决”。


1月14日,标普全球评级将青海省投的长期主体信用评级及其优先无抵押债券的债项评级从“CCC-”下调至“D”。


标普表示,“我们下调青海省投评级的原因是该公司未能支付2020年1月10日到期的一笔利息,该利息系该公司2021年7月10日到期的3亿美元债券的利息。我们认为,该公司在5个工作日宽限内也无法全额支付利息。由于该债券并未约定具体宽限期,我们根据我们的评级准则采用了五个工作日的推定宽限期。”


目前,青海省投有三笔未到期的境外债券,共计8.5亿美元:


  • 3亿美元,2020年2月22日到期;

  • 2.5亿美元,2021年3月22日到期;

  • 3亿美元,2021年7月10日到期。


标普称,青海省投未能如期支付2021年7月10日到期的3亿美元债券利息的违约事件导致该公司其他两笔债券发生交叉违约。违约事件发生后,其他两笔美元债券的持有人可能会书面通知发行人,要求其偿付本金和即将到期但未支付的利息。


如果要求提前偿付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金额占未到期债券本金总额的至少25%,则青海省投就需要提前偿付该美元债券的所有本金与未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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