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唐代进士行卷与文学》看程千帆怎样处理材料
《唐代进士行卷与文学》一书凝聚着程千帆先生的三十年沉潜之功,文约而义丰,句句珠玑,方法论意义非凡,可以开一代之风气,示来者以轨则。流舟、程章灿、蒋寅、莫砺锋等先生撰文论列该书运用的研究方法,大致不出文史结合、考评结合、大小结合三方面。“觇文辄见其心”,推敲这部专著,我们还可以深掘出许多富有启示意义的研究方法,足资后进学习与借鉴。其中,材料处理就颇可观览。
一、小说家类材料或可查知社会风尚
古代王者专设稗官查探闾巷风俗,三国如淳注班固“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就说“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小说家类“迹其流别,凡有三派:其一叙述杂事,其一记录异闻,其一缀辑琐语也。”可见小说家类材料本为稗官博采旁搜杂事、异文、琐语编纂而成,本身具备闾巷风俗属性,故可视为解读社会风习的史料。陈寅恪将正史和小说等量齐观,视小说为社会史料,从中解读社会风俗,他曾说“《剧谈录》所记多所疏误,自不待论。但据此故事之造成,可推见当时社会重进士轻明经之情状,故以通险之其实言之,仍不失为珍贵之社会史料也。”这种见解为后来研究者指明了方法。程千帆先生服膺陈寅恪的这种方法,在《唐代进士行卷与文学》中大量活用小说家类材料,以解读其中的社会风尚。
在整个社会大环境中反面审视个别现象,即可归纳出普遍性现象,从而还原出普遍的社会风尚。因而我们引用小说类史料时不妨转换视角,解读个别事例中的个别现象,便能挖掘出时人共通的心理以及当时的社会现象。这类材料的共同点是其所载的个别行事不为世俗所容。《北梦琐言》卷三载李固言在行卷时投了冷官而受人嘲笑,说明“赶冷门”在当时是个别现象。程千帆先生转换视角,指出“它从反面说明了投卷是应当赶热门的”。
举子行卷羁旅往来,资费较大,显人往往在经济上给予举子资助。但《幽闲鼓吹》有则材料记牛僧儒应举求知己备受冷遇,先是数月不见,以海客礼待,后才赠五百钱,故尔含怒而去。这说明牛僧儒受冷遇是个别现象,程千帆从反面审视材料说,“反过来,正证明一般被视为海客的举子们,只要打发五百钱,便也够了。”这正好可与前文举子们“希望对方(显人——引者注)在经济上予以资助”相印证。
大多材料记载举子每年要行新卷,但《南部新书》庚卷所载裴说应举“复行旧卷”,便是个别现象,故程书指出,“全行旧卷乃是一种不寻常的举动,容易引起非难,非有待于解释不可了。”可见每年更新为行卷之常有的风气。
轶闻趣事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时人的观念与社会的风习。一些轶闻趣事是记录者以游戏笔墨根据耳闻目见的社会事象为原型演绎而成,蕴含着时人的思维方式、道德观念和处世态度,体现了当时的历史状况、社会风习以及众生百态。因此,剥离轶闻趣事中不合理成分,可以抽象出风尚来。康骈《剧谈录》记录天宝以来事,其间杂以新见轶闻。《学津讨原》本的《剧谈录》卷下《元相国谒李贺》条载,元稹明经擢第,欲结交李贺,乃行卷于他,但李贺揽刺不容,相国惭愤而退。元稹十五岁明经及第,当时李贺只有四岁,朱自清《李贺年谱》认为其“事之不实,无庸详辨”(见程书)。据此,程书认为“这个虚构的故事不仅反映了当时社会重进士轻明经的情况,同时也反映了应明经举或从明经科出身的人,一般是不以诗文为贽去进谒他人,即不从事于行卷的;如果这样做了,就可能因为违反常情而被奚落一场,如这个故事中所描绘。”与陈寅恪对此材料解读相比,程先生有继承又有推进。但认识的程度还不止于此,还需要对归纳出的事实进行检验,这样便能使结论更加信服。所以程千帆又说“事实上,我们也还没有在文献中看到应明经举的人从事行卷的事例。”
轶闻趣事又可以反映时人的思维方式。解读这类材料,可将其传达的精神归为当时的当事人,以减少材料解读的主观掺入。今日流传的行卷故事大多集中于中晚唐,据《陔馀丛考》,行卷风尚的兴起则在永隆二年以后,安、史之乱以前。但《集异记》所载有王维行卷故事,时限明显提前。程千帆先生据赵殿成《右丞年谱》、陈贻焮《王维生平事迹初探》以及汪辟疆校录《唐人小说》下卷《集异记》《王维》条按语判断辨伪并做结:“薛用弱《集异记》所叙王维借岐王的力量行卷于公主事,显然不足据信,但这种依托,却不失为唐人认为行卷之风出现较早的旁证。”如此,结论涵盖范围缩小,避免了以偏概全。
一条轶闻趣事只能说明它是个别现象,多条轶闻趣事意旨重合,则能据此提炼出社会风尚。《北梦琐言》卷七载陈詠刻佳句“隔岸水牛浮鼻渡,傍溪沙鸟点头行”于首章,又《幽闲鼓吹》云白居易应举因首篇曰:“咸阳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而声名大振。《国史补》卷上《崔颢见李邕》条载崔颢因首章“十五嫁王昌”句而被李邕叱为无礼,程千帆以此为据认为,这些逸事,正说明了举子行卷非特别注重卷首的安排不可。
二、契合点或能统摄各类材料
古代文学研究时常会遇到一些相抵牾的材料,在取证时协调好这些材料显得十分关键。其实我们不妨找出这些材料的契合点,以它来统摄这些材料,一切争议的问题便可迎刃而解。
李固言向许孟容求知己行卷事迹,各史料记载颇有出入。相关史料有三:《太平广记·李固言》、《旧唐书·许孟容传》和《北梦琐言》卷三。其中前两条可以互证,而前两条与后一条抵牾。《太平广记》卷一百五十五,《李固言》条载《蒲录记传》云“元和七年,许孟容以兵部侍郎知举⋯⋯”程书脚注曰:“《旧唐书·许孟容传》:‘(元和)四年,拜京兆尹,⋯⋯改兵部侍郎,俄以本官权知贡举,颇抑浮华,选择才艺。’可与此条所载故事互证。”这两条材料所载事迹多有重合,而不重合处可以互证。以正史去对校,《蒲录记传》事迹得以辨正:许孟容为达官贵人,身居要职,李固言因行卷而及第。《北梦琐言》卷三载许孟容“官绪极闲冷,不足发君子声采”,所以李固言行卷行错了对象。有鉴于此,程千帆先生说“这个故事很可能是前引《蒲录记传》所载故事的传文异辞”,“诸柳要李固言首先到冷官许孟容处,也正是一种开玩笑的做法。”他不轻易否定材料,以一种通融客观的态度将各种材料协调于一处。
同一故事在流传过程中会被增删裁汰,导致故事情节变形,但不管怎样流传演变,这些故事总是以一个源头故事(母题)为基准,分化裂变成不同形态的故事。运用这些材料时先要追本溯源,我们须判断出母题再作论断。程千帆处理材料并未删汰《北梦琐言》,而是将其纳入并以《蒲录记传》为参照坐标,视为同一故事的不同形态。程书第四节《举子及显人对待行卷的态度及其与文学发展的关系》中有两则材料,其故事框架相同,但故事主角相互调换,于是程千帆认为“两个记载可能是一事而传文异辞”,此结论作得不偏不倚,恰到好处。这里的“一事”之“事”指的是主体故事——母题。
审视材料有高度,才能看清它们的和谐处,程千帆先生在遇到互异材料时,首先跳出诸多材料拘囿,找到可信材料,以它为基准,去审视异辞,不纠缠于对立的方面,而着眼于共存的方面,科学地作出结论。以《北梦琐言》卷三和《唐摭言》卷十一《设奇沽誉》为例,程书给出了这样的结论:
刘景和李勋的例子证明,举子行卷,必须着麻衣;而郑愚的例子,虽然两书所栽各异(《北梦琐言》是说他虽然爱着锦半臂,但向崔铉行卷时,仍然换了麻衣,而《唐摭言》则说他就穿着锦半臂对崔投卷),但认为按照当时风尚,即使及第多年、官位很高的人,如果要向先达行卷,也仍然应当像没有及第的举子一样穿白麻衣,才合乎礼仪,则是一致的。
与《北梦琐言》记载不同,《唐摭言》中郑愚着锦半臂行卷,崔铉“大奇之”,而且宾客私语称其“惭不称耳”,更甚的是,郑愚不久换成更亮丽的“红锦”,大家莫名其妙,“众莫测矣”。虽然《唐摭言》中郑愚行卷穿锦衣不分场合,但以众人的眼光而言郑愚应该穿麻衣,这与《北梦琐言》中的郑愚行卷应穿麻衣是一致的。这样,两则看似矛盾的材料在行卷应穿麻衣这点上达成了一致。这种处理材料的方法其实是对立材料找共性以达统一。
共性往往是审视材料的制高点,能将不同的意见收束到一起。程书道:
但《云麓漫钞》所云,“先籍当世显人以姓名达之主司”,似指投行卷而言,“然后以所业投献(于主司)”,又似指纳省卷而言,就不够清楚了。又如前所说,无论是纳省卷或投行卷,都只是进士科举子的事。
《云麓漫钞》未将举子纳省卷与投行卷区别,在具体陈述事实时出现了归属不明、争论不休的情形:“以姓名达之主司”和“以所业投献(于主司)”究竟属于纳省卷还是属于投行卷?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妨跳出此类纠缠,立足于制高点,从共性入手。纳省卷与投行卷都属于举子的事,所以“以姓名达之主司”和“以所业投献(于主司)”都收束于举子事宜中了。因而,与其在小的归属上争论不休,倒不如跳至制高点,去审视他们的隶属方向,然后再作出合理判断。
三、特殊事象可作为普通事象的补充
特殊是相对一般、普通而言,特殊材料反映的是特殊现象,在处理时不容忽视、弃之不顾。历史主要演绎着诸多普通史事,谱写成一般现象,但也存在个别的特殊现象。相比较而言,这些普通现象占据主流,是社会的群像,而特殊现象偶然有之,居次要地位,但它确确实实存在着,不能置若罔闻。但在处理时须客观看待,不因特殊现象而使整个结论误入歧途。
京城既是考场所在地,又是官宦名流所居处,投卷的地点首选京城长安,次则是东都洛阳。但张固《幽闲鼓吹》云丞相牛公应举,“特诣襄阳求知。”更甚者阮阅《诗话总龟》前集卷二十五引李颀《古今诗话》云邵安石连江投卷见知擢第。这都城外行卷,诚不合常例,故须以特殊情况视之。本此,程千帆论道,“但也有因为特殊原因而在外地投献行卷的”,从而避免了两则材料所载行卷地点上的分歧。
特殊材料与普通材料在地位上平等、意义上并列,因而不可偏废其一。从一定视角看,二者并不互相抵触,只是特殊材料数量少,偶尔出现而已。因此,特殊材料亦可视为普通材料的补充或延伸。据卢光启《初举子》载,举子试卷有避讳,要避国讳、宰相讳、主文讳。“而对于每个人来说,还得要避自己的家讳”,这与前三个避讳在地位上是平行的,构不成冲突,所以程千帆根据《南部新书》丙卷进士入试遇题目有家讳即托疾而出试院的记载补充了避家讳一条。又据辛文房《唐才子传》卷十《褚载》条记载的避显人家讳的事迹,“再加上一条,即避投献行卷的对象,也就是某一位显人的家讳。”
与普通材料并存的特殊材料,也可将特殊材料之事象视为普通事象的延长与发展。及第之前普遍存在着行卷之风,但及第之后也有少量的行卷之风,故《行卷之风的由来》中说“进士及第以后,再举制科的人,也有继续向当时显人行卷的,那可以说是进士行卷之风的延长。”又《行卷之风的具体内容》说“行卷以求知己这种手段,对于唐人来说,既用之于登第之前,也用之于登第之后。之前是为了争第,(进士登第后复应制科举,或不应进士举而专应制科举者,其行卷求知,也可归入此类。)之后是为了求官,故后者可以说是前者的沿用和发展。今传唐人文献,两者并存。”纵览程先生鸠集的材料,及第后行卷的例子较少。《昌黎先生集》卷十七《与陈给事书》载韩愈及第后行卷事宜,《樊川文集》卷十六《上知己文章启》载杜牧及第后行卷。虽云及第前行卷占主导,但“今传唐人文献,两者并存”,故及第后行卷亦要纳入研究范畴。由此,及第后行卷实是进士行卷的沿用与发展,是行卷之风的延长与延伸。
在举及第为官的人有时行卷、举子向举子行卷的个别例子后,程千帆先生说:
举子向举子行卷,以及前面叙述过的已经及第为官的人有时也向人行卷,乃是举子向显人行卷这一风尚的延伸,而其目的也大致相同或相似。
为官之人行卷和举子行卷这两种现象罕见,和正常行卷之风迥异。将这种特殊现象视为一般现象的延伸,程先生这样做,解决了两种观点的自相矛盾,使他们互相补充,因而更加通融。
当然,偶尔出现的材料在数量上往往比较少,这说明某种事象颇不流行或者某种风气甚为淡漠,故而鲜有记载。一般而言,对于历史上的各类事件,热门事迹反响大,记录者皆会书写一笔,导致其出现的频次变高,而相对于冷门事迹,其反响小被记载的机会则低。程千帆先生论道,“举子所重,仍在向显人投献行卷这一方面,这也是可以从传世文献中涉及省卷者极少,而涉及行卷者甚多这个现象推断出来的。”这实属的当之论。
材料处理最能体现一个学者的学术功力,这部集三十年之思的专著,其材料处理的智慧值得学习和借鉴。这些材料的灵活运用,极大地拓展了材料的使用范围,使小说家类材料纳入文史研究领域;同时也转变了材料的审视角度,使材料发挥出更大的功用;而且也形成了材料处理方法的自觉,使文史研究更趋客观化。这为每位文史研究者提供了一种范式。
>原题《论程千帆<唐代进士行卷与文学>的材料处理方法》,载《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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