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宗颐论学三则 | 附论书十要
一
我的学问很杂,从上古到明清,从西亚到东亚,都有涉猎。这当中有一个好处,就是视野开阔了,联想层面就多,做比较也就客观、亲切了。比如说我看中国文字常常能站在世界比较文化史的立场上看问题。中国这么大,人这么多,可是只使用一种文字,几千年下来还是这样,而外国的一些古文字都“死”了。原因就在于这些文字特别累赘,一个字要用很多符号,而中国文字尚简,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极重要的优势,这一特点要比较才看得出来。我研治很多问题喜欢从语言上追上去,清代朴学的重要特征就在于非常重视文字音韵训诂校勘考证这一类的工夫,认为这是一切学问的基石。在我们现在看起来,语言文字的考订也是文化史的工作。我现在的学问是把陈寅老的语言学和陈援庵的目录学结合起来作为基础,一方面拿中国训诂学的方法去溯本追源,把语言文字学运用到文化史的研究中去;一方面是从目录学上得到一个通观全局的眼力,这样学问的领域才能广阔。中国文化本来就是文、史、哲打通的精神生命,一方面是要把握住天人合一的文化大义,一方面要经、史、文、哲互为表里,这样贯穿起来通观全部,学问的背后才能有全体、整幅的民族文化精神生命作支撑,这样“堂庑特大”,才能到达“通”的境界。
二
我主张“研经之法,莫如以本经证本经”,以经义释经义,不应与中国原儒精义相隔不融通。我在《勉学粹言序》中就提出:“易言庸言庸行,如布帛菽粟,不可须臾或离,非真积力久,亲证而后得。今之学者则不然,举古之庸言,强为区别诠说,于是言与行分,而理与人隔,著论弥多,而学术弥蔽。呜呼!好道烦言,此召乱之所始也!”我在相当多的领域中,很明显地具有科学主义的主智倾向,但是,在“经义”这一方面,是一个自家受用的领域,与学术探求的科学态度,可以并行不悖。
三
在《历史家对萨满主义应重新作反思和检讨》的结语中,我写道:对于“巫”字在古代中国的真相,和使用巫术遗存在民间宗教的陈迹,泛滥而毫不加思索地来比附古代历史,这一方法是否正确?我认为很值得历史家再去作反思!如果说三代的政治权力完全依靠占卜者、巫术和自称能够与神灵沟通的手段来建立,而把古人所记录下来的典章制度,一笔抹杀,把整个中国古代史看成巫术世界,以“巫术宗教”作为中国古代文化的精神支柱,我想,目前不断出现的地下文物其本身已充分提供了实证,说明古代“礼制”的可靠性,将来可以渐渐纠正这种理论的轻率、混杂、缺乏层次的非逻辑性。春秋以来的学人无论儒家和其他的学派,都用一个“礼”字来概括三代的典章制度。我写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希望大家对“巫”一概念的正视,可否采用旧观念的“礼”,和有关的制度去细心地探讨来代替“巫”的看法,换句话说,从制度史观点来整理古史,或者比较合理,或许可以避免误入歧途。”
一、书要“重”、“拙”、“大”,庶免轻佻、妩媚、纤巧之病。倚声尚然,何况锋颖之美,其可忽乎哉!
二、主“留”,即行笔要停滀、迂徐。又须变熟为生,忌俗,忌滑。
三、学书历程,须由上而下。不从先秦、汉、魏植基,则莫由浑厚,所谓“水之积也不厚,则负大舟也无力”。“二王”、“二爨”,可相资为用,入手最宜。若从唐人起步,则始终如矮人观场矣。
四、险中求平。学书先求平正,复追险绝,最后人书俱老,再归平正。
五、书丹之法,在于抵壁,书者能执笔题壁作字,则任何榜书可运诸掌。
六、于古人书,不仅手摹,又当心追。故宜细读、深思,须看整幅气派,笔阵呼应。于碑版要观全拓成幅,当于别妍媸上着力;至于辨点画、定真伪,乃考证家之务,书家不必沾沾于是。
七、书道如琴理,行笔譬如按弦,要能入木三分。轻重、疾徐、转折、起伏之间,正如吟猱、进退、往复之节奏,宜于此仔细体会。
八、明代后期,书风丕变,行草变化多辟新境,殊为卓绝,不可以其时代近而蔑视之。尚能揣摩功深,于行书定大有裨益。新出土秦汉简帛诸书,奇古悉如锥画,且皆是笔墨原状,无碑刻断烂、臃肿之失,最堪师法。触类旁通,无数新蹊径,正待吾人之开拓也。
九、书道与画道,贵以线条挥写,淋漓痛快。笔欲饱,其锋方能开展,然后肆焉,可以纵意所如,故以羊毫为长。
十、作书运腕行笔,与气功无殊。精神所至,真如飘风涌泉,人天凑泊。尺幅之内,将磅礴万物而为一,其真乐不啻逍遥游,何可交臂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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