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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千帆谈写作:宁可少些

程千帆 程门问学 2022-07-15

程千帆先生在工作中


写文章的人,特别是初学写作者,往往有这样一种观念:少写几篇,不如多写几篇;少写几个字,不如多写几个字。也就是说:文章写得多比写得少强;写得长比写得短强。


这种单纯追求数量的观念是不是正确的呢?很显然,是不正确的。


我们都知道,语文是人类思想感情的交通工具。一方面有人写文章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另一方面也就有人读文章来接受作者的思想感情。如果一篇文章的立场、观点、方法都很正确,读者就能受益;反之,就当先考虑自己的写作是否对人有益。这里面包含着思想性的问题,即内容问题,也包含着艺术性的问题,即形式问题。一个作者必须经常以严肃负责的态度去对待这些问题,才能使它的文章发表以后,在读者中间产生一定的好效果。


思想感情产生于生活实践。同样,表现技巧也不能脱离生活实践而存在。所以我们常常说:要深入生活,要写你所熟悉的东西。只有深入,才能熟悉,才能通过事物的现象,认识它的本质,暴露矛盾,解决问题。但生活是一种无边的大海,每个人的实践只能在一定的航程上进行。虽然航程变更的次数多了,对大海可以多知道一点儿,但只是一点而已。如果要爱伦堡写一篇关于中国建设的小说,他就不会干;他一定说:“这方面的事情我知道得太少。”


如果我们深刻地认识了:第一,写文章必须对读者负责,必须从读者的利益出发;第二,不熟悉的事物不应当写,因为,写自己不熟悉的事物正是不对读者负责、不从读者利益出发的具体表现;那么,这是单纯地觉得写得多比写得少强呢?还是认为宁可少写几篇,使自己写出来的篇篇都是自己熟悉的东西,因而对读者更有益处好呢?


同志们一定会作出这样一个答案:“宁可少些。”


对的,宁可少些。写出来对人有害的,自然决不可写;写出来和不写一样,对人没有什么帮助的,也不必写;可写的是确实于人有益的。


其次,毛主席老早就指示过:“我们应该研究一下文章怎么写得短些,写得精粹些。”鲁迅先生根据他数十年创作的经验,告诉我们:“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为什么今天必须这样做呢?我想至少有两个理由。我们大家都生活在一个崭新的社会里,每一个人都高高兴兴、忙忙碌碌地在以忘我的精神从事于各种建设工作。因此,任何人都得珍惜他自己的每一分钟,每一个作者也都应当“压缩”他的文章写读者节约时间。这是一。其次,更重要的,是由于人民政权的建立,广大的工农大众都翻了身。他们渴望着文化。如果写文章的人不为他们着想,不主动地争取这些最基本的读者,那将是不可饶恕的过错。文章写得短,就比较不容易扭扭捏捏,拖拖沓沓,而容易开门见山;也就比较不容易东拉西扯,转弯抹角,而容易明白具体。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工农大众服务,使他们了解得更容易,更多。自然,为工农大众写作,这牵涉到一些其他的问题,不能光靠写得短来解决。但一般地说,短文章比长的容易读些,这是可以肯定的。


因此,我在另外一篇文章里讨论到这一点的时候,曾经说过:“这不仅是一个写作态度的问题,更重要的乃是一个政治立场的问题。或者说,不仅是一个表现方法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政治立场的问题。或者说,不仅是一个表现方法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群众观点的问题。”


根据上面说的这几点,那么,这是单纯地觉得写得长比写得短强呢?还是认为宁可少些字以争取更多的读者并为他们节省时间,也就是说,对读者更有益处好呢?


回答也当然是同样的:“宁可少些。”


是的,宁可少些。一句话说得清楚的,不用两句话;一千字写得明白的,不拉成一大篇。


但是,有一点必须明白:我并不是片面地坚持文章只应当少写,只应当写得短。我的意思是:如果写得多而不好,宁可少而好。如果又多又好,自然更好。根据当前的具体条件来说,作者应当把文章写得短些比较好,但如有必要,长文章并不是绝对不能写。鲁迅的杂文,我们不嫌其多。伍修权在联合国的发言,我们不嫌其长。粗制滥造的多,空话连篇的长,才是我们所坚决反对的。


>原载《语文学习》1952第4期,未收入《程千帆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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