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招聘来袭,快看看有你能报的吗?
一、太原工业学院专项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太原工业学院创建于1954年,其前身为“华北第五工业学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更名为“太原工业学院”。经过60多年的发展,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教八大学科门类,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我院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教育服务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学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专项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突出重点、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优秀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辅导员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民族不限,但能够熟练使用汉语和维吾尔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9日以后出生)。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其中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
5.应聘人员应是中国共产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至优秀学生干部)。
四、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为负责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为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资格条件见《太原工业学院2018年专项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时间及地点
2018年1月22日上午11:00—14:00新疆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老行政楼一楼会议室进行专项招聘。
六、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省教育厅审核、省人社厅备案、批复后,在本单位及相关高校网站或招聘专场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在相关高校组织现场招聘。
报名时所需材料:《太原工业学院2018年专项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本科以上学历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自荐材料;学生干部证明;党员证明;获奖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3.资格审查
学校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应负诚信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招聘方式
招聘单位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具体负责在现场组织实施招聘。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人,采取初审、考核方式进行。初审内容以语言能力为主。经初审合格,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以对应聘者综合素质、民族宗教政策掌握情况和高校思政政治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主。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人及以上,应在考核前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考核结果或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5.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6.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并公示。
7.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省教育厅将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批复,批复后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七、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八、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进行,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招聘工作领导组及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人:阎老师 联系电话: 0351-3567879
二、山西财经大学专项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校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及山西省人社厅和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我校拟专项招聘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突出重点、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7、2018届未就业的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优秀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辅导员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熟练使用汉语和维吾尔语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9日以后出生),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留学人员须同时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人员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本科、研究生有一阶段曾担任过学生班委、团支部成员或院系学生分会副主席及以上、校学生会各部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其中学生班委、团支部成员任职时间至少一年,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任职时间至少一届。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学位要求专业要求其他要求备注
辅导员教师1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1. 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9日以后出生),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留学人员须同时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民族不限。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同时曾担任过相关职务学生干部。
3.能够熟练使用汉语和维吾尔语。具体要求见招聘条件。
四、招聘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月23日
地点:新疆大学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学校组织现场报名或组织相关人员前往相关高校进行现场招聘。
报名时所需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本科及以上学历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自荐材料,学生干部证明,党员证明,获奖证书等。
2、资格审查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招聘方式
学校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在报名现场组织实施招聘。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人,采取初审,考核方式进行。初审内容主要以维吾尔语的听说读写水平为主。经初审合格,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人及以上,应在考核前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根据招聘考核结果或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5、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6、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省教育厅将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批复,批复后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六、应聘方式
应聘者须现场报名,下载填写《山西财经大学2018年专项招聘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山西财经大学2018年专项招聘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并提交电子版。报名时间与地点:
2018年1月23日11:00-17:00
新疆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老行政楼1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西财经大学人事处
联 系 人:白老师、石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351-7666172
通讯地址:中国·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696号
邮政编码:030006
三、太原理工大学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拟专项招聘2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招聘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高校优秀青年教师;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
3.精通汉语和维吾尔语(具备听说读写能力);
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正式或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5.热爱高等教育事业,专业基础扎实,熟悉和掌握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熟悉少数民族民俗习惯。品德优良,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6.掌握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有学生工作经历,并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
7.身心健康,能适应学生工作的相关要求;
8.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要求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高学历层次优先,各学历层次均须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辅导员岗位,专业不限;招聘计划2名。
三、招聘时间
2018年1月-2018年2月。
四、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在本单位及相关高校网站或招聘专场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8日—2018年1月22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太原理工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3)资格审核: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学校将赴新疆组织现场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考核时,应聘者应提交如下材料:《太原理工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身份证、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党员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1张。
3、招聘方式
学校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赴新疆或相关大学现场组织实施招聘。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人的,招聘采取初审、考核的方式进行。初审主要语言能力等为主要内容。经初审合格,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民族政策掌握情况和高校思政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主。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人及以上,在考核前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学校根据招聘考核结果或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校组织,应聘者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及此次专项招聘相关要求进行考察。
5、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并公示。
6、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省教育厅将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批复,批复后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太原理工大学学工部
联 系 人:张晓梅
联系电话:0351-6014669
E-mail:1427808264@qq.com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太原理工大学
2018年1月17日
四、山西大同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方案及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为了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学科建设,全面提升办学层次,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根据我校人才强校发展战略,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对象及基本条件
高层次人才是指学校根据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在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方面达到一定层次的专门人才。我校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范围分为以下五个层次。
第一层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第二层次: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外专千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授和特聘教授;国家“863”、“973”计划专家组成员;国家“863”、“973”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海外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第三层次: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山西省“三晋学者支持计划”入选者;兄弟省份学者计划入选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第四层次:国内一流大学教授;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海外著名大学具有博士学位且取得突出成就的助理教授或资深研究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第五层次:国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取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需要出具教育部留学生认证中心的确认证明。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相关待遇
(一)科研启动费、安家费及其它津贴
第一层次:科研启动费为理工科1000万元,文科400万元;安家费200万元;前三年每年享受校内岗位绩效50万元。
第二层次:科研启动费为理工科500万元,文科200万元;安家费100万元;前三年每年享受校内岗位绩效30万元。
第三层次:科研启动费为理工科300万元,文科100万元;安家费80万元;前三年每年享受校内岗位绩效20万元。
第四层次:科研启动费为理工科100万元,文科50万元;安家费50万元;前三年每年享受校内岗位绩效15万元。
第五层次:1、科研启动费按照本人实绩决定,理、工、农、医类科研启动费最高25万,人文社科类科研启动费最高16万。资助办法如下:
科研启动费主要按其论文质量和数量决定。论文限攻读博士学位或博士后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并有检索报告的论文。在线出版且标明年、卷、期和页码的论文,并提供所发表论文杂志本年度被SCI收录的检索证明。论文出版后需提交本论文的SCI收录检索证明,以供审核。科研启动费按最终审核结果资助,提供的论文统计截止时间为签订就业协议时。计算办法如下表:
表一:理、工、农、医类科研启动费计算办法(单位:万元)
SCI分区 | 篇数 | 金额 | 备注 |
1区 | 1篇 | 18 | 1.SCI收录论文以中国科学院每年公布的JCR分区表为依据; 2.以个人SCI收录论文中所属最高水平论文作为科研启动费基数,每增加1篇按所对应分区增加标准累加资助经费; |
2篇 | 21 | ||
增加1篇 | 3 | ||
2区 | 1篇 | 15 | |
2篇 | 17 | ||
增加1篇 | 2 | ||
3区 | 1篇 | 12 | |
2篇 | 13 | ||
增加1篇 | 1 | ||
4区 | 1篇 | 10 | |
2篇 | 11 | ||
增加1篇 | 0.5 |
对发表在学术期刊正刊上的论文被EI收录的按以下计算:
发表在国外期刊,或发表于我校认定的1A级期刊,被EI收录的,1篇10万,2篇12万,2篇以上每多1篇增加1万;发表于我校认定的1B级期刊并被EI收录的,1篇8万,2篇9万,2篇以上每多1篇,加0.5万。科研启动费最高上限25万。发表在会议论文集、系列报告或丛书上的论文,虽被EI收录,不计入。
表二:人文社科类科研启动费计算办法
文章分类 | 篇数 | 金额 | 备注 |
SSCI | 1篇 | 15 | 1、以其发表论文中所属最高类别论文作为资助经费基数; 2、每增加1篇按对应分类增加标准累加资助经费; |
增加1篇 | 1 | ||
1A级 | 1篇 | 14 | |
增加1篇 | 1 | ||
CSSCI | 1篇 | 9 | |
增加1篇 | 1 | ||
北大中文核心 | 1篇 | 7 | |
增加1篇 | 0.5 |
2、安家费25万元。前三年每月享受2000元博士津贴。
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实行)》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在学校引进待遇的基础上,由省财政给予优秀博士生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不低于5万元。
4、根据大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同市“百名博士研究生引进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享受大同市“人才安居”服务政策,为每名引进人才提供至少120-150平方米住房一套。
对于上述引进的特别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差异性引进政策,待遇采取“一队一议,一人一策”商定。
(二)高层次人才配偶
博士及以上引进人才在校工作期间,其配偶符合调动条件的(博士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经考察可办理调动手续;其配偶年龄在35岁以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可按人事代理形式安排工作,其工资待遇参照在编职工同等条件标准执行。
(三)博士及以上引进人才入职后,可按照学校公租房管理办法,为其提供过渡性公租房。
三、对于非全职(阶段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山西大同大学外聘兼职教授管理办法》执行,其待遇面议商定,学校为其提供临时性住房。
四、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管理方式和最低服务期限
1、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实行合同管理。对在我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在享受待遇前,需签订有关服务期限、相应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协议书。
2、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最低服务期为8年,服务年限不足8年者,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3、学校与高层次人才签订工作协议后每3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下一个考核期津贴发放的依据。
4、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安家费入职后即发放1/2,剩余部分分8年逐年发放。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西大同大学人事处(山西省大同市兴云街)
联系电话:0352-7563231 0352-7158981
联系人:杨老师
邮箱:sxdtdx_rsc@163.com
附件:
山西大同大学2018年专任教师(博士)计划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计划数 |
专业不限 | 博士 | 60 |
2018年1月19日
推荐阅读
【底部留言已开通,欢迎留言】
小编求勾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