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就建议设立新板及创业板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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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孖士打律师行的合伙人曾日华律师、招仲濠律师、方文杰律师、欧家铭律师,以及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香港交易所上周五就香港上市机制,刊发咨询文件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建议,各板块的上市要求有如下改变/分别:
1. 主板
市值门槛:由港币2亿提高至港币5亿
2. 创业板
中、英文都统一叫GEM
重新定位为中、小企板块
现金流门槛:由两年港币2千万提高至港币 3千万
市值门槛:由港币1亿提高至港币1.5亿
大股东禁售期由1年加至2年
强制上市要有公开发售
取消简易转主板程序
另外,有关建议推介了两个新板块供三类不同公司上巿:
3. 创新主板 (New Board Premium)
【新推】
上市要求跟原主板
接受已在NYSE及Nasdaq上市的公司享同股不同权在香港第二上市
4. 创新初板 (New Board Pro)
【新推】
只开放给专业投资者
不设业务纪录或最低财务要求,不过市值至少2 亿港元
全面容许同股不同权
首次上市规定较宽松, 即不引用GL68-13 及 GL68-13A的合适性指引
我们将就香港上巿机制的最新发展在微信发布更多文章,请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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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者 】
曾日华
孖士打律师行合伙人
电话:+852 2843 2591
邮箱:derek.tsang@mayerbrownjsm.com
招仲濠
孖士打律师行合伙人
电话:+852 2843 2245
邮箱:jeckle.chiu@mayerbrownjsm.com
方文杰
孖士打律师行合伙人
电话:+852 2843 2299
邮箱:james.fong@mayerbrownjsm.com
欧家铭
孖士打律师行合伙人
电话:+852 2843 2254
邮箱:billy.au@mayerbrownjs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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