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建议修订《上市规则》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等事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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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近期刊发两份咨询文件,建议修订:
《企业管治守则》(“《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以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及
上市发行人提交文件的规定,及进行《上市规则》其他非主要内容的修订。
联交所题述修订建议所涉及的范畴广泛,由企业管治、结构性产品文件的提交、以至轻微修订建议等。
要掌握所有建议修订的要求并不容易。有鉴于此,孖士打律师行合伙人赵崇德律师撰写了一篇法律动态,以表格化的形式扼要撰述关于委任董事和董事会委员会的建议修订,以便于您参考。
请使用下列二维码进入全文,文章涵盖以下方面的内容: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独立性的准则
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过多公司董事职务与可付出的时间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其他修订建议
废除董事及监事的声明及承诺表格以及相关修订
股息政策须于《年报》中披露
提名政策须于《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
如需下载《香港交易所就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范畴提出上市规则修订》法律动态全文,请长按以下二维码, 或抄写链接以浏览器开启:
(PDF, 340KB)
https://www.mayerbrown.com/zh-CHS/hkex-proposes-listing-rules-changes-on-independent-non-executive-directors-and-others-11-0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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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者 】
赵崇德
孖士打律师行合伙人
办公地址:香港
邮箱:jacqueline.chiu@mayerbrownjsm.com
电话:+852 2843 2447
传真:+852 2103 5081
赵崇德是孖士打律师行的合伙人。她就一系列在香港的股权募资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包括首次公开募股、证券后续发行以及第二上市及分拆。她还就包括私募股权交易、合资公司、收购在内的合并及收购交易以及《上市规则》和《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项下的其他商业交易向客户提供法律意见。她曾就合并及收购事宜发表多篇著作。
赵律师讲流利的英语、广东话及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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