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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建议修订《上市规则》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等事项的规定

2017-11-09 Mayer Brown 孖士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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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近期刊发两份咨询文件,建议修订:


  • 《企业管治守则》(“《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以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及 

  • 上市发行人提交文件的规定,及进行《上市规则》其他非主要内容的修订。


联交所题述修订建议所涉及的范畴广泛,由企业管治、结构性产品文件的提交、以至轻微修订建议等。


要掌握所有建议修订的要求并不容易。有鉴于此,孖士打律师行合伙人赵崇德律师撰写了一篇法律动态,以表格化的形式扼要撰述关于委任董事和董事会委员会的建议修订,以便于您参考。


请使用下列二维码进入全文,文章涵盖以下方面的内容: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独立性的准则

  • 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过多公司董事职务与可付出的时间

  •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 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其他修订建议

  • 废除董事及监事的声明及承诺表格以及相关修订

  • 股息政策须于《年报》中披露

  • 提名政策须于《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


如需下载香港交易所就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范畴提出上市规则修订法律动态全文,请长按以下二维码, 或抄写链接以浏览器开启:


(PDF,  340KB)


https://www.mayerbrown.com/zh-CHS/hkex-proposes-listing-rules-changes-on-independent-non-executive-directors-and-others-11-0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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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 】


赵崇德

孖士打律师行合伙人

办公地址:香港

邮箱:jacqueline.chiu@mayerbrownjsm.com

电话:+852 2843 2447

传真:+852 2103 5081

 

赵崇德是孖士打律师行的合伙人。她就一系列在香港的股权募资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包括首次公开募股、证券后续发行以及第二上市及分拆。她还就包括私募股权交易、合资公司、收购在内的合并及收购交易以及《上市规则》和《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项下的其他商业交易向客户提供法律意见。她曾就合并及收购事宜发表多篇著作。


赵律师讲流利的英语、广东话及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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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就所关注法律问题及其发展情况提供的相关信息及意见专供本行的客户和朋友阅读使用。本文旨在就相关主题事项作一般性介绍,不应视作就具体情形提供法律意见或其他具体意见。在就本文所述事项采取任何行动前,请征询相关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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