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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三明一男子在朋友圈散布虚假信息被拘!
近日,记者从宁化县公安局获悉,宁化一男子巫某龙在微信朋友圈内散布宁化月兔科技有限公司车间着火的虚假信息,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经县公安局调查,5月23日晚,巫某龙在微信群看到一段火烧工厂的视频,在未经核实查证的情况下,擅自将这段长达十秒的火烧工厂视频添加“宁化工业区月兔空调厂”的字样,制作了宁化月兔空调车间着火的虚假视频,并发送至微信朋友圈。短时间内,被多人转发,造成不良影响。
事件发生后,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和翠江派出所民警迅速查获视频制作者巫某龙。经询问,巫某龙对自己制作虚假视频并发送至微信朋友圈的事实进行了如实陈述,并诚恳认错,写下悔过书。 目前,巫某龙因寻衅滋事罪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民不是“法外之民”。每一个网民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对朋友圈和微信群的信息要保持客观理性,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恶意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治安的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宁化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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