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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真枪案再进半步,堡垒正在瓦解......

杨律 一贯刑辩 2023-08-26



       人生无常,世事难料!

       谁能想到,南京,这个曾被侵略者端着枪刺屠戮的城市,竟然会变成世界最低枪支标准的发源地?托金陵神探季峻先生的“福”,1.8J/CM2,2毛5就可以制造出来的杀伤力,中国人民都无权拥有啦。

       为了维护这份“荣耀”,南京的大盖帽们即使在两高已出批复的情况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一副定把全国军迷打入天牢的气势,是真牛逼!

       但风起青萍之末,浪成微澜之间,南京这个堡垒好像正在慢慢的瓦解.......

       近日,笔者获得了一份南京市秦淮区法院的判决书,。该判决书认定第二被告人从第一被告人处购买仿真枪两支,属于以收藏娱乐为目的购买低比动能仿真枪的犯罪行为,根据两高批复判决第二被告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免于刑事处罚。

      这是笔者所知,自(2018)苏01刑终555号南京“战狼仿真枪案”(来自鸵鸟法院的假枪真罪案判决书判例来了!推翻“有上家就买卖,没上家就持有”的定罪逻辑)后,第二起对单纯买家处于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判例。南京“战狼仿真枪案”开创了先例,首次在南京地区打破了现在司法机关流行的“查到上家定买卖,查不到上家定持有”的定罪逻辑惯例,(2018)苏0104刑初1175号则巩固了这一突破,意义非同小可。而且,与南京“战狼仿真枪案”因为案件“睾丸”被捏着、法院心不甘情不愿不得不改判非法持有枪支罪不同,(2018)苏0104刑初1175号案判决书大大方方地援引两高批复正面阐述了判决理由,非常可贵。

       据此可以推断,由于南京“战狼仿真枪案”系南京中院做出的,目前南京地区法院系统内部应该统一了口径,所有单纯买家购买的案件,在南京各基层法院都可能直接判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啦。否则,被告人都拿着“战狼仿真枪案”的判例去南京中院翻案,是南京中院的“无法承受之重”!这意味着即使在南京涉案,单纯买家的量刑幅度也会普遍下降。在短期内难以推翻枪标的情况下,以非法持有的罪名免罚大概是实际能偶取得的最好战果啦。我们期待这一小小进步能很快扩展到全国各地法院系统。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这是一块领导犯错成本极低,人民改错成本极高的神奇土地。各位军迷,心急也没用,日拱一卒,慢慢来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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