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副局长兼治安大队长被双开!
胡林翼 资料图
经查,胡林翼作为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串供并伪造证据,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查询并向他人提供相关信息;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胡林翼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绩溪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胡林翼开除党籍处分;由绩溪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个人简历
胡林翼,男,1984年6月生,安徽绩溪人,中共党员,2004年11月参加工作,毕业于中共安徽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大学学历。
2002.09--2004.06 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2004.06--2004.11 在家待业;
2004.11--2005.11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上庄派出所见习民警;
2005.11--2011.01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上庄派出所科员;
2011.11--2013.01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上庄派出所副所长;
2013.01--2015.11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长安派出所副所长;
2015.11--2017.05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上庄派出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2017.05--2018.09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上庄派出所所长(副科职);
2018.09--2020.06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上庄派出所所长(三级警长);
2020.06--2021.01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三级警长);
2021.01--2023.07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二级警长)
2023.07--2023.08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
2023.08--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
2024.07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2024.09 被依法“双开”并移送起诉。
曾获荣誉
胡林翼曾先后五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并被公安部、省厅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法制员、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优秀校外辅导员、全省优秀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