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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篡改开国史”辨

程尼娜 史学集刊 2023-03-12

原载《史学集刊》2022年第1期。


《金史》“篡改开国史”辨
 
程尼娜
(吉林大学 文学院中国史系,吉林 长春 130012)

 

摘 要:《金史》记载的金朝开国史是信史。“都勃极烈”不是金建国后女真国主的称号,而是生女真进入高级酋邦阶段后大酋长的称号。阿骨打建国之初只求民族自立,并没有灭辽的宏图,宋人文献称阿骨打是接受了杨朴“图霸天下,谋为万乘之国”的建议,才称帝建国的说法,既不符合金建国前后女真人的政治生态,也不符合杨朴的身份,当是宋人的演绎。在金向辽请求册封过程中杨朴的事迹是真实的,《金史》对此并未隐匿。宋晁公迈《历代纪年》成书早于《太祖实录》,明确记载金初存在“收国”年号。《太祖实录》没有虚构和编造金朝建国时间、国号、年号,据此撰写的《金史》没有篡改开国史。

关键词:《金史》;开国史;都勃极烈;杨朴;“收国”

 

关于金朝开国史,史学界存在不同看法。产生不同看法的主要原因,一是相关史料极少,记载简略、含糊,而且金、辽、宋史籍的记载存在差异;二是学者们解读史料的角度、立场和方法有所不同,得出的看法也各不相同。本文在辽、金、宋并存的大环境下,从女真社会发展的实态出发,围绕都勃极烈的身份、女真建国目的与“收国”年号、渤海人杨朴与金建国关系等几个学界争论的主要症结问题,对《金史》是否篡改开国史进行深入探讨。笔者在探讨上述问题时对学界已有的观点进行讨论,希望对金朝开国史的研究更有针对性和更有效。

 

一、关于金朝建国问题的讨论

 

关于金朝建国的时间,金、辽、宋三方史籍的记载存在差异。

金朝文献方面,《金史·太祖纪》记载:“收国元年正月壬申朔,群臣奉上尊号。是日,即皇帝位。……国号大金,改元收国。”[1]收国元年岁在乙未,即1115年。《大金集礼》记载:“收国元年春正月壬申朔,诸路官民耆老毕会,议创新仪,奉上皇帝位。阿离合懑、宗干乃陈耕具九,祝以辟土养民之意。复以良马九队,队九匹,别为色,并介胄、弓矢、矛剑奉上。上命国号大金,建元收国。”[2]元好问《续夷坚志》卷二“历年之谶”条云:“武元以宋政和五年、辽天庆五年已(乙)未为收国元年,至哀宗天庆(兴)二年蔡州陷,适两甲子周矣。”[3]武元即太祖阿骨打。《金史·太祖纪》的史源为金熙宗皇统八年(1148)修成的《太祖实录》。[4]金朝无论是官修还是私纂的书籍都记载金朝建国时间为1115年,国号大金,建元收国。

辽朝文献方面,《辽史·天祚帝纪》记载:天庆七年(1117),“是岁,女直阿骨打用铁州杨朴策,即皇帝位,建元天辅,国号金。杨朴又言,自古英雄开国或受禅,必先求大国封册。遂遣使议和,以求封册”。[5]《辽史·属国表》亦记载:天庆七年“是岁,女直国主即皇帝位,建元天辅,国号金”。[6]据苗润博考证,《辽史·天祚帝纪》是元朝史官以辽《皇朝实录》的本纪部分为骨架,增入《亡辽录》所记的具体细节而撰成。[7]《辽史·属国表》中提到1117年完颜阿骨打是以“女真国主”的身份登基为金国皇帝。辽朝史籍记载金朝建国时间为1117年,国号金,建元天辅。

南宋文献方面,关于金朝建国时间的记载多样,最普遍的说法是金朝建于宋徽宗政和八年(十一月改元“重和”),即1118年。王称《东都事略》卷一二五《金国一》记载:“辽东人有杨朴者,劝阿骨打称皇帝,以其国产金,号大金国,建元为天辅。是岁,政和八年也。”[8]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陈均《九朝编年备要》、李埴《皇宋十朝纲要》、佚名《中兴御侮录》、佚名《宋史全文》等大多数宋朝史籍皆持此系年。被认为是元人托宋人所作的《契丹国志》和《大金国志》亦同。1118年建国这一说法中几乎无一例外都提到完颜阿骨打是在渤海人杨朴的建议下称皇帝,建立金国。苗润博认为上述诸书的最初源头,皆出自史愿的《亡辽录》。[9]据《三朝北盟会编》记载:“史愿字仲参,燕人,先归朝而来也。”[10]辽末金初,辽燕人史愿逃亡宋朝,绍兴十五年(金熙宗皇统五年,1145)三月,宋人将“史愿送还金国”。[11]《亡辽录》为史愿在南宋期间所撰写。

此外,宋人文献中关于金朝建国时间还有三种不同的说法:一是1114年说:苗耀《神麓记》记载:“太祖,契丹咸雍四年岁在戊申生,自辽国天庆三年甲午岁,年四十七,于宁江府拜天册立,改元,称帝号。侍中韩企先训名曰旻。改收国三年为天辅元年,共在位九年。”[12]这其中有两处明显的错误,其一,岁在甲午为1114年,时为辽天庆四年,此记三年;其二,韩企先是辽柳城(今辽宁朝阳)人,金太祖天辅五年(1121)金军攻打辽中京时归附金朝,[13]并非在收国年间归附女真。二是1115年说:晁公迈《历代纪年》云:“太祖大圣武元皇帝,姓完颜,名旻,初名阿骨打。国名女真,灭契丹,僭称皇帝,以其国产金,改国号大金,建元收国(原注:本朝徽宗政和五年乙未、大辽天祚天庆四年),又改天辅(原注:徽宗政和七年丁酉,又云重和元年戊戌,天祚天庆七年)。在位六年(原注:宣和四年壬寅死)。”[14]岁在乙未,为宋政和五年(1115),辽天庆五年,此记四年误。金灭契丹在金太宗天会三年(1125),此处当为“反契丹”。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三虽未明言哪年建国,但云“国号大金……改元收国”,[15]同时记录了渤海人杨朴给阿骨打上疏劝其建国的内容。三是1122年说:吕颐浩《忠穆集》曰:“政和年间,内侍童贯奉使大辽,得赵良嗣于芦沟河,听其狂计,遣使由海道至女真国通好(原注:女真于宣和四年方建国号大金)。”[16]宋初次遣使与金国通好是在宋徽宗宣和元年(1119)春,吕颐浩称之为“女真国”,宣和四年(即辽保大二年、金天辅六年,1122)改国号“大金”。宋人文献记载金朝建国时间有1114年、1115年、1118年、1122年四种说法,国号有大金、女真两种说法,建元有收国、天辅两种说法。宋人文献皆为私人著述,每条记载几乎都可以找出或多或少的讹误和混乱。

《金史》主要源自当朝官修史书。《辽史》末年纪事是合集了官、私著述。宋人文献皆为私撰,且讹误和混乱显而易见。以往史家对《金史》评价很高,对《辽史》颇有微词,赵翼《廿二史札记》赞《金史》“最得史法”,“初臣辽而事之,继而叛辽而灭之,一切以诈力从事,皆直书不讳”。同时赵翼认为《辽史》“最简略”,“(金)收国两年俱抹煞矣,此《辽史》之疏漏也”。[17]故历来史家皆以《金史》记载的金朝建国时间、国名和始建年号为信史。

刘浦江撰文对《金史》记载的金朝建国时间提出质疑,他从宋人文献入手展开研究,认为完颜阿骨打采纳渤海人杨朴的建议称帝建国、请求辽朝加以册封的开国史,这在金人看来有失国体,故对开国的历史讳莫如深,由《太祖实录》所撰造而为《金史》所承袭的金朝开国史肯定是不真实的。他初步认为完颜阿骨打于1114年起兵以后,可能在1117年或1118年建立了国家,国号为“女真”,年号为天辅, 1122年改国号为“大金”。[18]刘文发表后引起学界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和争论,现仅就学者撰文讨论的主要观点介绍如下。

董四礼、乌拉熙春对刘文皆持反对意见,董四礼认为当时女真社会发展到了部落联盟组织向国家过渡的阶段,阿骨打起兵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不能谓之贸然。辽统治者面对昔日属国的叛离,杀其使者,断然否认金国自立的合法性,这应该是辽史官不记金初“收国”年间事的原因所在。董四礼指出杨朴史事为《大金国志》记之颇多,但可信度极差,以之为据,恐难成立。[19]乌拉熙春同样持反对意见,她考证了契丹小字《越国王乌里衍墓志铭》中“天辅六年正月十六日”的纪年,董四礼指出这一年即辽天祚帝保大二年(1122),上推天辅元年即天祚帝天庆七年(1117),否定了1118年是天辅元年之说。乌拉熙春又从语言学上再次审定了皇统二年(1142)的契丹小字《习撚镇国墓志铭》(金代博州防御使墓志)中出现的国号,[20]认为刘浦江所依据的刘凤翥等人过去释为“女真国”的看法是错误的,此二字是频见于《辽史》的“女古”,即契丹语的“金”,墓志中的国号为“金国”,从而否定了刘文初步认定阿骨打初建的国号为“女真”的推测。[21]

李秀莲对刘文观点基本持赞同意见,又进一步提出新的看法,认为阿骨打起兵反辽,是为摆脱辽朝的压迫,集结民族力量,实现民族独立。1115年阿骨打建号称都勃极烈,是历史的必然。1117年阿骨打采纳杨朴的建议称帝,金朝建国,年号天辅。她认为1115年以前,女真社会没有“都勃极烈”称号,“收国”不是年号,是金朝史官追记历史的时间坐标,时人未曾使用过。《金史》将阿骨打称都勃极烈说成是称皇帝,并对开国史进行了系统的篡改。[22]

叶帅提出与上述观点既相同又有区别的看法,他认为金朝立国之初存在着一个建国在先称帝在后的特殊历史阶段,他赞成李文关于1115 年阿骨打称都勃极烈未称帝的看法,但认为此时女真已正式建国,国号为“金”,是酋邦制国家。1117年阿骨打称帝是杨朴劝进的结果,标志着中央集权的皇权帝国正式开始形成。他认为从金朝开国的历史进程观察,1115年女真人正式建立国家,是内外动因结合的历史性需求,也与诸史料和考古材料一一契合。但由于对“开国”理解的差异,导致《金史》形成了“1115 年说”,《辽史》形成了“1117年说”。宋金官方真正往来始于 1118 年8月,导致了宋方“1118年说”的形成。[23]

自刘文发表之后,学界基于对金朝开国史的讨论和进一步研究,取得了两点基本共识:一是确定了金太祖天辅元年是1117年,除上面提到的出土墓志的研究外,在金宋之间的国书中亦有确切的证据,如宋宣和五年(1123)四月金国使人杨璞(朴)持誓书来,书曰:“维天辅七年岁次癸卯,四月甲申朔八日辛卯,大金皇帝致书于大宋皇帝阙下,惟信与义取天下之大器也。”[24]宋宣和五年(1123)为金天辅七年,上推天辅元年为1117年。二是目前所出土的文字资料并不支持在大金国号之前曾有女真国号的观点。这就否定了刘文通过梳理宋朝文献得出的部分看法,即女真人或于1118年建立了国家,国号是“女真”,1122年改国号为“大金”。

目前学界关于金朝开国史的讨论集中在金朝是1115年建国,年号为收国?还是1117年建国,年号为天辅?金朝建国后,完颜阿骨打称帝,还是称都勃极烈?渤海人杨朴向完颜阿骨打建言“称帝建国”是真实的,还是杜撰的?上述问题直接关系《金史》是否篡改了开国史,不可不辨。

 

二、金建国后完颜阿骨打称“都勃极烈”,还是称帝?

 

“都勃极烈”是1115年以前生女真酋邦的最高酋长,关于这一点以往中外学界基本没有异议。近年讨论金朝开国史以来,李秀莲、叶帅又提出都勃极烈是1115—1116年女真建号或建国时期完颜阿骨打的称号。[25]李文认为都勃极烈的出现是金朝开国史上的重大事件,《金史》关于都勃极烈的记载都是后人的追记,不是信史,可视为是《金史》伪造和篡改开国史的结果。[26]查阅《金史》只有三条关于“都勃极烈”的简略记载:

康宗即世,太祖袭位为都勃极烈。[27]

康宗没,太祖称都勃极烈。[28]

金自景祖始建官属,统诸部以专征伐,嶷然自为一国。其官长,皆称曰勃极烈,故太祖以都勃极烈嗣位。[29]

中外学界关于这三条史料的解读存在差异。日本学者三上次男认为第一、第三条说明阿骨打袭位以前已有都勃极烈,但《百官志》关于勃极烈的记载不能无批判地相信;第二条说明阿骨打袭位时创制了都勃极烈。[30]张博泉据第三条史料认为都勃极烈出现于景祖乌古乃时期。[31]此外,李文认为这三条史料都是后人追记不可信。[32]目前,学界关于都勃极烈出现的时间大致有五说:景祖乌古乃时期、世祖劾里钵时期、穆宗盈哥时期、阿骨打袭位之时(1113年)、阿骨打袭位两年后(1115年)。由此引发的关于“都勃极烈”名称的含义、存在的时间及其身份的讨论,从20世纪初到现在已有百余年时间。

关于此问题,最早展开研究的是日本学界,鸟山喜一指出都勃极烈的“都”,是女真语的音译。据《金史语解》:“都,索伦语高为都。”《满洲源流考》:“达,满洲语达为首之称,旧作都,今改正。”都,即是da,应具有本、始、头目之义。《金史·世纪》曰:“辽人呼节度使为太师,金人称‘都太师’。”太师是都勃极烈的汉风称呼。他认为都勃极烈是建国前金室(生女真部)支配者的称号。[33]

池内宏同样认为都勃极烈是生女真部最高君长的称号,虽然在女真语言里勃极烈不过是勃堇的变形,但是作为称号二者是完全不同的,前者远高于后者。他认为都勃极烈的“都”,与汉官的都元帅、都总管、都指挥使的“都”是相同的意思,具有统领之义。都勃极烈是汉语的“都”与女真语的“勃极烈”复合而成的。金建国前生女真的君长称号不仅仅只有都勃极烈,在他之下低一级的勃极烈是国论勃极烈,国相是它的汉译名,建国前以“国相”之名而存在。因此,至少在世祖时期完颜氏的君主就已称为都勃极烈。[34]

三上次男赞同池内宏关于都勃极烈名称的构成和含义的看法,他认为既然都勃极烈有“统领”之义,其下就应设有数名勃极烈。从完颜部势力的发展轨迹看,穆宗、康宗时期是完颜部显著发展时期,伴随着军事成功,酋长对内外诸女真氏族的支配力日益强化,有必要产生中央政务担当者的特别官称,于是创造了和“孛堇”同词根的“勃极烈”官称。他推测设置都勃极烈(以及政务机关的诸勃极烈)的时间可能在穆宗时期,至少不会晚于穆宗末期。[35]

张博泉据《金史·百官志》记载,认为勃极烈是官长之称,勃堇是部长之称,这种区分应始于景祖。辽以景祖为生女真部族节度使,辽人呼节度使为太师,金人称都太师,都太师即都勃极烈。军事部落联盟中的诸官称为勃极烈,但建国前其他诸勃极烈不见记载。[36]

王世莲赞同张博泉的看法,进一步论述认为景祖为节度使始建官属,“俨然自为一国”,其国主乌古乃便是都太师、都勃极烈,是女真诸部的最高冢宰。都勃极烈是对勃极烈而言,没有其他勃极烈,都字也无从谈起,不可能称为都勃极烈。在都勃极烈的官属中,有国相、都统、副都统、详稳等长官,《金史·世纪》中提到的“僚佐”“官属”和参加“官属会议”的人也就是被女真称之为“大官人”的勃极烈,这是金朝建立前的勃极烈制。[37]

学界已有的研究对探讨这个问题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关于勃极烈的名称,早年日本学者和我国女真文字学的学者都认为勃极烈与孛堇是同一女真语词根,勃堇本意为酋长,勃极烈这一称呼晚出于勃堇,是孛堇一词的变形,这一点已得到中外学界的认同。从已有研究看,上述中外学者都注意分清勃极烈与勃堇,以及都勃极烈与都勃堇、诸部长、都部长的区别:勃堇是部落长,勃极烈是官员称号。都勃堇、诸部长、都部长是区域性部落小酋邦的酋长称号,[38]都勃极烈是完颜氏大酋邦最高首领的称号。从金人的记载看无论金朝建国前还是建国后,在女真社会中勃极烈的称呼与孛堇的称呼从未出现过混用的现象。[39]

“都勃极烈”的含义,笔者认为应根据当时女真人的相应称呼来考察。建国前女真人使用的称呼中“都”主要有两种用法:一是都勃堇的“都”,在《金史》记载中女真酋长统领数部者称都勃堇,又作都部长、众部长,“都”具有“统领”之意;二是都太师的“都”,辽道宗时授乌古乃为生女真部族节度使,《金史·世纪》曰:“辽人呼节度使为太师,金人称‘都太师’者自此始。”[40]有辽一代在生女真地区仅设置一个节度使司,在生女真部族节度使之下并没有再设次一级节度使,显然这里的“都”不能用“统领”来解释。日本学者池内宏通过对辽、金、宋、高丽的史籍考证,认为《金史》记载有误,指出并不是女真人称节度使为都太师,而是乾统三年(1103)盈歌奉辽命斩获辽叛将萧海里,赴春捺钵朝见天祚帝时,“大被嘉赏,授以使相,锡予加等”。盈歌所被授予的“使相”即是“太师”官号,女真人称节度使为都太师,应自盈歌始。[41]这里的“都”,正如鸟山喜一的考证应是“高”的意思。清乾隆年间编纂的《钦定金史语解》云:“达贝勒,达,头目也。贝勒,管理众人之称。卷二作都勃极烈。”[42]都太师的“都”应是“头目”之义。笔者认为后者符合都勃极烈的身份。“都勃极烈”不是汉语和女真语的复合词,而是单纯的女真语,即是最高酋长之意,与其下是否设置诸勃极烈无关。若分析上面各位学者的观点,可发现一个悖论。大家都认为“都勃极烈”是生女真部最高君长的称号,但多将“都勃极烈”定位为统领诸勃极烈的最高官,或曰“官的头目”,即“都勃极烈,总治官名,犹汉云冢宰”。[43]仅从阿骨打任都勃极烈以后的事迹分析,便可知都勃极烈不是官名之称,或者说不是臣,而是女真人对自己最高首领的称呼,是完颜部大酋长的固定专属称呼。

都勃极烈出现于何时?中外各家观点,有景祖说、世祖说、穆宗说,还有阿骨打说。据史籍记载,景祖乌古乃时,“众推景祖为诸部长,白山、耶悔、统门、耶懒、土骨论、五国皆从服”。[44]此时,女真部民称景祖为“诸部长”。世祖劾里钵时,在与盃乃对战之际,“肃宗下马,名呼世祖,复自呼其名而言曰:‘若天助我当为众部长,则今日之事神祇监之。’语毕再拜”。[45]女真部民称世祖为“众部长”。诸部长、众部长是同一称呼,相同含义的称呼在当时还有都部长、都勃堇等。这表明在辽朝任命完颜部酋长为生女真部族节度使之后,女真部民仍然继续使用对完颜部酋长的传统称呼。这或可说明“都勃极烈”作为完颜部大酋长固定专属的称呼,在景祖、世祖时期还没有出现。

笔者赞成三上次男关于完颜部势力发展轨迹的考察及其所得出的认识,他认为穆宗时期伴随着军事成功,对内外诸女真氏族的支配力日益强化,都勃极烈的称号可能出现在穆宗时期。三上次男认为都勃极烈是“统领”之义,如同汉人的都元帅、都指挥使等官职。都勃极烈之下只有设置了数名勃极烈之后,才可能设有“都勃极烈”,盈哥末期开始与高丽交涉,一定设置了勃极烈。[46]这里他比较谨慎地提到“设置了勃极烈”却回避了“设置了都勃极烈”的表述形式,估计他的言外之意是设置了勃极烈就有可能设置了都勃极烈。笔者认为都勃极烈是最高酋长的尊称,是生女真高级酋邦的君长。翻检史籍没有发现金建国前有关于“都勃极烈”以外曾设置诸勃极烈的任何记载,显然将“都勃极烈”释为“统领诸勃极烈的人”是没有史实依据的。然而,“都勃极烈”这一称号的出现当有一个契机,穆宗末年抚定统门、浑蠢、耶悔、星显四路及岭东诸部之后,用阿骨打的建议,“自今勿复称都部长”,[47]“令诸部不得擅置信牌驰驿讯事,号令自此始一”,[48]“民听不疑矣。自景祖以来,两世四主,志业相因,卒定离析,一切治以本部法令”,史称“金盖盛于此”。[49]穆宗在统一女真诸部号令,取消生女真各部“都勃堇”称号的同时,将部民对自己的称呼“众部长”(都勃堇)改为“都勃极烈”,以彰显其为生女真部最高酋长的地位。

但是,《金史》记述康宗袭位时并未提到都勃极烈,仅云:“乾统三年癸未,袭节度使。”[50]作为辽朝的属部,这时女真人更重视的是生女真部族节度使(都太师)一职。然阿骨打袭位时则提到都勃极烈,癸巳(1113年)十月,康宗去世时,《金史》载“(是月)太祖袭位为都勃极烈”。如考察阿骨打袭位的细节,便可明了这一记载是事出有因。阿骨打刚刚袭位,尚未遣使向辽朝报丧,碰巧此时辽使阿息保到达完颜部,指责阿骨打“何以不告丧?”“他日,阿息保复来,径骑至康宗殡所,阅赗马,欲取之。太祖怒,将杀之,宗雄谏而止”。这些事情皆发生在甲午年(1114)五月以前。六月,辽天祚帝才遣使至生女真属部,“来致袭节度之命”。[51]故《金史》记述阿骨打与辽使冲突之事,表明此时阿骨打刚刚袭任都勃极烈,这当是史籍中“都勃极烈”称呼见于阿骨打袭位之时的原因。

李文断言《金史》关于“都勃极烈”的一切记载都是后人的追记不可信,但没有说明依据什么史料,只是说王钟翰主编的《中国民族史》认为“康宗即世,太祖袭位为都勃极烈”,实“不足以为证”。[52]但是,查该书原文,作者是在叙述金收国元年七月建立最高权力机构勃极烈制度时出了一个注释云:“有人据史载癸巳岁‘康宗即世,太祖袭位为都勃极烈’,认为勃极烈制在金国建立前已存在,不足以为证。”可见李文误解了《中国民族史》作者的看法,该作者否定的是金建国前存在勃极烈制度,不是否定康宗时已经有“都勃极烈”的称号。而且,在该书正文中尚有“1115年元月,阿骨打建国称帝”,“都勃极烈改称皇帝后不复再用”之语。[53]说明作者认为《金史》的记载是真实的,阿骨打在1115年建国前称为都勃极烈。显然李文印证的依据不成立。李文在全面否定了《金史》关于“都勃极烈”的记载后,不知何故却认为“都勃极烈”这一称号是真实的,并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设想阿骨打是在袭任完颜氏酋邦大酋长的两年后,建号“都勃极烈”。李文这个看法本身存在矛盾,是一个不完善的假想。

“都勃极烈”称号何时被废止?中外学界一般认为金朝建国完颜阿骨打称帝之时“都勃极烈”称号随之废止。叶文提出在金建国之初收国年间(1115—1116)阿骨打继续称都勃极烈,他认为1113年10月阿骨打袭任都勃极烈,与吴乞买、辞不失、斜也、阿离合懑等诸勃极烈共事,与撒改共治疆土和居民。1115年正月建国,距彼时仅过了一年有余,女真社会尚处于酋邦形态,阿骨打与诸勃极烈的政治力量对比没有发生本质上的变化,没有条件称帝,故到1117年阿骨打才称帝。[54]然而,查《金史》,吴乞买、辞不失、斜也、阿离合懑与撒改被任命为勃极烈的时间在收国元年(1115)七月到九月,并不是在1113年阿骨打袭任都勃极烈之初。[55]而且,勃极烈制度直到金熙宗完颜亶天会十三年(1135)才被废止。如从叶文所设想的阿骨打称“都勃极烈”的原因看,既然1117年及以后十几年诸勃极烈依然存在,国家的政治制度在太祖朝没有发生重大改变,阿骨打也没有理由废止“都勃极烈”的称号。显然,叶文的推论很难成立。

笔者认为“都勃极烈”作为完颜氏酋邦大酋长的专属称号,可能出现于穆宗末年全面整顿女真部族之时。经康宗乌雅束,1113年“太祖袭位为都勃极烈”,直到1115年,金建国之时,完颜阿骨打“即皇帝位”,废止“都勃极烈”称号而称皇帝。《金史》一系列的记载是真实的,不存在编造和篡改的问题。李文和叶文将“都勃极烈”纳入1115年金朝开国史的讨论,是因为他们注意到1115年前后女真社会发生明显的变化,1115年在女真建国史上是一个重要的节点。李文设想这年阿骨打建号“都勃极烈”,叶文设想金建国之初阿骨打称“都勃极烈”,他们都认为金初不是国家而是酋邦社会。[56]这种看法失之偏颇,他们放大了女真社会某些旧俗而忽视了金朝建立之时已经具备国家基本要素的事实,应该看到,金初国家政治制度具有浓厚的女真族特点,与中原王朝礼制有明显的不同,但与酋邦形态有质的区别。对此笔者已撰文讨论,这里不再赘述。[57]然李文和叶文关于1115年阿骨打建号和金朝建国的论述,则有助于金朝建国问题的讨论。

 

三、金何时建国与“收国”年号的真伪

 

金朝何时建国?这是涉及《金史》是否篡改开国史的核心问题。学界现有研究已经排除了宋人文献记载金建国于1114年、1118年、1122年的说法,目前讨论的焦点在于金建国时间是《金史》与宋人文献记载的1115年?还是《辽史》记载的1117年?笔者认为将女真的建国条件、建国目的、金朝收国年间国家制度的建设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是探清金朝建国时间的一个有效途径。

生女真地区在完颜部酋长石鲁(昭祖)时期已呈现出由氏族部落向简单酋邦发展的趋势,到景祖乌古乃时期,完颜部“稍役属诸部,自白山、耶悔、统门、耶懒、土骨论之属,以至五国之长,皆听命”,完颜氏生女真酋邦初步建立。辽道宗出于经营鹰路的需要,在生女真地区设立了生女真部族节度使司,将其纳入辽朝属国属部体系。乌古乃任生女真部族节度使时,始“有官属,纪纲渐立矣”。[58]世祖劾里钵、肃宗颇剌淑时期,平定了完颜部内部的分裂活动和成功击败了其他女真部族的攻击,完颜氏生女真酋邦得到稳固。三上次男认为此时完颜部将东到牡丹江流域,北到江北的呼兰河一带的女真部族皆置于自己势力范围之下,但只是对按出虎水地区的诸女真部族实现了强有力的统辖,对新服属的诸女真部族仅是缔结了纳贡关系。[59]穆宗盈哥继任生女真部族节度使后,“履藉父兄趾业,锄除强梗不服己者”,[60]抚定统门、浑蠢、耶悔、星显四路及岭东(老爷岭以东)诸部,其势力范围向东南扩展到乙离骨岭(朝鲜咸镜北道吉州平原南境的摩天岭山脉)。[61]穆宗盈哥末期完成了对大部分生女真部族的统一,其势力范围还渗透到邻近的系辽籍女真部族地区。穆宗为加强对生女真酋邦下诸部的管理,“令诸部不得擅置信牌驰驿讯事,号令自此始一”,[62]命各部族“自今勿复称都部长”,[63]自称“都勃极烈”,以强化酋邦大酋长的尊崇地位。康宗乌雅束时期,用兵北琴海(今兴凯湖),并统合了朝鲜咸镜南道一带的女真部族,完成了生女真诸部的统一,自穆宗末年女真社会进入了高级复杂的酋邦阶段。

康宗时对生女真诸部的管理日益强化。史载:“康宗七年,岁不登,民多流莩,强者转而为盗。欢都等欲重其法,为盗者皆杀之。太祖曰:‘以财杀人,不可。财者,人所致也。’遂减盗贼征偿法为征三倍。民间多逋负,卖妻子不能偿。康宗与官属会议,太祖在外庭以帛系杖端,麾其众,令曰:‘今贫者不能自活,卖妻子以偿债。骨肉之爱,人心所同。自今三年勿征,过三年徐图之。’众皆听令,闻者感泣,自是远近归心焉。”[64]欢都、阿骨打曾被辽授予详稳官称,他们是生女真部族节度使司官属近僚集团的成员。[65]从这次生女真内部的政务处理看,节度使司之下生女真各部有统一的“盗贼征偿法”,军政事务皆听令于官属的决议。

阿骨打袭任都勃极烈的第二年(1114)起兵反辽时,征调女真诸路部族兵会于来流水,命诸将传梃而誓曰:“汝等同心尽力,有功者,奴婢部曲为良,庶人官之,先有官者叙进,轻重视功。苟违誓言,身死梃下,家属无赦。”[66]这里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女真社会的分层有奴婢部曲、平民、官员,而且官员中有高中低之分。都勃极烈与官属成员已经具有国家君主与官僚的雏形。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该年阿骨打“初命诸路以三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猛安”。[67]将女真人血缘部族组织改革为以户为单位的地缘组织,向国家形态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可以说在阿骨打任都勃极烈及生女真部族节度使期间,女真社会已经具备建立国家的条件,只是等待合适的时机建国。

女真建国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会选择在1115年建国?各种史籍关于女真建国的记载都凸显了一个目标:争取女真独立,摆脱辽朝的侵侮。尽管学界关于金朝开国史的观点不同,但对金建国的这一目标的认识是相同的。1114年9月,阿骨打起兵之时,申告于天地曰:“世事辽国,恪修职贡,定乌春、窝谋罕之乱,破萧海里之众,有功不省,而侵侮是加。罪人阿疏,屡请不遣。今将问罪于辽,天地其鉴佑之。”[68]这不仅是生女真诸部的反辽檄文,同时对相邻部族也具有强大的号召力。到1114年年底,女真相继攻取辽宁江州、出河店,战宾州、祥州,克咸州,女真兵力大增,“始满万云”。[69]阿骨打同时使人诏谕系辽籍女真人、渤海人,邻近的铁骊部、鼻古德(鳖古)部、兀惹部相继归附,其中达鲁古部实里馆来告曰:“闻举兵伐辽,我部谁从?”[70]在这种形势下,阿离合懑、昱(蒲家奴)、宗翰等曰:“今大功已集,若不以时建号,无以系天下心。”[71]女真人建国已是势在必行。李文认为1115年“建号”是大势所趋;[72]叶文认为1115年女真人正式建立国家,是内外动因结合、主客观条件齐备的历史性需求。[73]这些认识基本符合当时实际情况。

金建国后,金太祖马上开始与辽和谈,收国元年正月,“阿骨打遣赛剌复书,若归叛人阿疏,迁黄龙府于别地,然后议之”。九月,金占据辽镇守东北的重镇黄龙府,解除了辽朝的直接威胁后,金太祖就有罢兵之意,遣赛剌以书来报:“若归我叛人阿疏等,即当班师。”[74]这表明金朝当时并没有灭辽的实力和野心。得知辽天祚帝下诏亲征,阿骨打聚众臣,以刀剺面仰天哭曰:“始与汝辈起兵,共苦契丹残扰,而欲自立国尔,今吾为若卑哀请降,庶几免祸,顾乃尽欲翦除,非人人效死战,莫能当也。不若杀我一族,汝等迎降,可以转祸为福。”诸酋皆罗拜于帐前,曰:“事已至此,惟命是从。”[75]用阿骨打的话说起兵反辽是“欲自立国尔”。从女真自身的形势看,此时开国规模与唐代靺鞨人建立的渤海国大体相当,如果能得到辽天祚帝的允许,女真最初的建国目的便已经达到了。此时,阿骨打并没有萌生灭辽取而代之的想法,而是按照女真国俗全力经营自己的国家。从收国元年七月至二年(1116)五月,历时十个月,建立健全了中央国论勃极烈制度。收国元年年末,开始在新占领的辽州县地区建立路制,二年五月,在东京州县地区对新归附的各族人口,“置猛安谋克一如本朝之制”,[76]建立起从中央勃极烈制度到地方路制、基层猛安谋克的政治统辖机制。太祖天辅年间将此政治统辖机制继续推行到新占领地区,按部就班地运转。通过梳理文献资料我们看到,具有女真国家政治特点的统辖体制建立于收国年间,实行于天辅年间(1117—1123)。若按1117年建国说,金朝国家制度建立于建国前,建国后没有改动地继续推行之。这既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国家建立的一般规律。天辅元年(1117)前后,尽管金辽战争仍在继续,但已看不到1115年前夕那种女真人迫切需要建国的政治形势,而且自收国元年正月金人已经以独立的身份与辽朝进行谈判。这一切说明,金朝于1115年已经建立,《辽史》关于1117年金朝建国的记载应当有误,其原因后文再讨论。

关于1115年金朝建元的“收国”年号,李文认为收国年号与其后的天辅、天会、天眷是不连贯的,天辅年号表现出女真人有崇敬“天”的思想,希望得到上天的护佑,收国年号不具备这样的寓意。[77]那么,“收国”年号的女真文含义是什么?吉林省海龙县发现的《海龙女真国书摩崖》记有“收国”年号,金启孮等注释其中女真文“guru-un baxaxai”的前两字义为“国”,后两字义为“取得”,合译“收国”。[78]“baxaxai”,女真文本意是取得、获得、收获。“收国”应是取得、收获、建立国家之意,表达了女真人要脱离辽朝统治,建立独立自主的国家的意愿,这符合当时女真人的愿望。

在《金史》之外,金、宋史籍和碑刻中也见有“收国”年号的记载,对此刘文列举了《三朝北盟会编》《神麓记》《大定治绩》,以及朝鲜史书《高丽史》,认为这些史籍、碑刻写成的时间都晚于《太祖实录》,所载“收国”年号都是取材于篡改了金朝开国史的《太祖实录》。[79]据《金史·熙宗纪》记载,皇统八年(1148),“八月戊戌,宗弼进《太祖实录》,上焚香立受之”。[80]然而,成书于1148年以前的宋人文献也有“收国”年号的记载,如前文所举的晁公迈《历代纪年》,“其自为序当绍兴七年(1137)”,[81]成书早于《太祖实录》十余年。据《鸿庆居士集》记载,北宋末,晁公迈曾任开封府尹曹掾。[82]从他的经历看,对金朝开国史应有一定了解,其曰:“太祖大圣武元皇帝,姓完颜,名旻,初名阿骨打。国名女真,灭契丹,僭称皇帝,以其国产金,改国号大金,建元收国(原注:本朝徽宗政和五年乙未、大辽天祚天庆四年),又改天辅(原注:徽宗政和七年丁酉,又云重和元年戊戌,天祚天庆七年),在位六年(原注:宣和四年壬寅死)。”[83]从所注宋、辽纪年看,除“天庆四年”应为“五年”以外,前后皆无误,此处“四年”应是晁公迈对辽代的纪年并不十分熟悉所致。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记载金太祖在位六年,死于宣和四年壬寅(1122),与《太祖实录》记载太祖卒于天辅七年(1123)八月不同。查阅该书“夷狄·大金”条,最后部分是对熙宗朝的记载,现将全文抄录于下:

废主东昏王名亶,初名纳喝啰,阿骨打之孙,吴乞买立为皇太子,吴乞买死袭位,改元天眷(原注:绍兴七年丁巳,又云绍兴八年戊午),又改皇统(原注:绍兴十一年辛酉,止二十年庚午),在位十五年,伪秦王(晟长子之子)废而杀之。[84]

《历代纪年》成书于金熙宗即位第三年(1137),这部分内容应是后人所补,所补内容的下限到熙宗被弑。据《金史·熙宗纪》记载皇统九年(1149)十二月,完颜亮杀熙宗即位,“降帝为东昏王”,[85]并于当月改年号为“天德”。此处原注云:秦王(完颜亮)是晟(金太宗)长子之子。[86]据《金史·海陵纪》完颜亮是太祖庶长子“辽王宗干第二子也”。[87]出现这种张冠李戴的错误,说明补写者可能只是耳闻金朝发生政变,对新即位的金朝皇帝知之不多,补写这部分内容的时间可能在海陵初年,此时距皇统八年八月成书的《太祖实录》时间较短,在此期间新修成的《太祖实录》尚未在宋朝境内广泛传播。另外,《历代纪年》重在记述历代帝王的纪年,金太祖卒年也是换代之年,太宗即位之年,是该书尤为重视的部分。晁公迈记述金太祖“在位六年”,“宣和四年壬寅死”,补写者对这一明显错误没有进行修改,说明补写者同样没有见过《太祖实录》。先于《太祖实录》成书的《历代纪年》记载徽宗政和五年乙未(1115),阿骨打建国,国号“大金”,建元“收国”,与《金史》记载的开国史相吻合,不仅印证了《金史》记载的真实性,也提示宋人文献记载的“收国”年号并非都取材于《太祖实录》。

此外,《金史·太祖纪》载:“上曰:‘辽以宾铁为号,取其坚也。宾铁虽坚,终亦变坏,惟金不变不坏。金之色白,完颜部色尚白。’于是国号大金。”[88]刘文认为阿骨打这段话是编造的,是要让人们相信,阿骨打起兵伊始即称帝建国,并以取代辽朝为目的。[89]《金史》关于国号的记载还见于《金史·地理志》:“国言‘金’曰‘按出虎’,以按出虎水源于此,故名金源,建国之号盖取诸此。”[90]陈学霖认为国号名“金”,最确切的解释是沿袭辽以水立国名之例,这在宋金所传的史料中都说得十分清楚,既有地缘的体认,亦有本族固有文化的特征。[91]这一观点为学界普遍认同。《金史·太祖纪》所曰“惟金不变不坏”云云,从字面上看还可以有其他解释,可以理解为阿骨打从国祚长远的角度进一步阐释“金”作为国号的寓意,“金”作为一种贵金属较之“宾铁”具有不变不坏的属性,这是常识,阿骨打完全有可能是以“金”的属性来比喻“金国”将会比“辽国”更加国祚长久,这也是建国者最常见的心愿。后世学者从金迅速灭辽的事迹出发来解读阿骨打这句话,本身带有主观性。因此将这段记载作为《金史》篡改金朝开国史的证据还是有些牵强。

综上,金朝建国前女真社会已经具备建立国家的条件,1114年阿骨打起兵反辽后,在首战告捷,战果不断扩大的形势下,急需建立国家“以系天下心”,吸纳系辽籍女真人、渤海人、鼻古德人、兀惹人等北方民族的反辽势力,壮大自己的实力。1115年金朝建国正当其时,“收国”年号的含义与女真建国的目的相符,为金、宋文献所证实它是真实存在的。金建国之初的开国规模与唐代靺鞨人建立的渤海国大体相当,只要辽朝承认金国独立地位,女真人摆脱了被侵侮的处境,女真人便达到了建国的目的,这也是阿骨打称帝的当月就开始与辽议和的原因。收国年间,金朝建立起从中央勃极烈制度到基层猛安谋克制度——具有女真政治特点的一套国家政治制度,并成为金太祖、太宗时期国家的主体制度。可以说收国元年之前与之后,女真社会发生了质的变化,由原始酋邦形态进入国家形态。《金史》关于开国史方方面面的记载,彼此之间具有内在的联系,将其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可以清楚地看到编撰者在开国时间(1115年)、开国目的(女真独立)、开国年号(收国)以及国号(金)的含义(国祚绵长)等方面的记载是真实的,并没有进行系统的篡改。

 

四、金朝开国史中杨朴事迹的真与假

 

最后重点讨论一下宋、辽史籍中记载杨朴劝阿骨打即皇帝位,同时建议阿骨打请求辽朝封册这则史料的真与假。这条史料包含了两件事:一是杨朴劝阿骨打即皇帝位;二是建议阿骨打请求辽朝封册。两件事是发生在同一年,还是不同年份?都是真实的史事,还是有真有假?这直接关系《金史》是否篡改开国史的问题。

有关杨朴与金建国的事迹,在宋、辽文献中记载的文字多少不一,内容大同小异。《三朝北盟会编》卷三的记载较为完整,兹录于下:

有杨朴者,铁州人,少第进士,累官至秘书郎。说阿骨打曰:“匠者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必巧,师者人之模范,不能使人必行,大王创兴师旅,当变家为国,图霸天下,谋万乘之国,非千乘所能比也。诸部兵众皆归大王,今力可拔山填海,而不能革故鼎新,愿大王册帝号,封诸番,传檄响应,千里而定,东接海隅,南连大宋,西通西夏,北安远国之民,建万世之镃基,兴帝王之社稷,行之有疑,祸如发矢。大王如何。”阿骨打大悦,吴乞买等皆推尊杨朴之言,上阿骨打尊号为皇帝,国号大金。……又称说:“自古英雄开国,或受禅,或求大国封册,遣人使大辽以求封册,其事有十:乞徽号大圣大明者一也。国号大金者二也。玉辂者三也。衮冕者四也。玉刻印御前之宝者五也。以弟兄通问者六也。生辰正旦遣使者七也。岁输银绢十五万两、匹者八也。割辽东、长春两路者九也。送还女真阿鹘产、赵三大王者十也。”[92]

杨朴是辽东京(今辽宁辽阳)的渤海人,时任秘书郎(一说校书郎),为下级文官。[93]金太祖收国二年五月,金军占领东京,大约此时杨朴归降金朝。宋人文献将杨朴上述事迹系于1118年,《辽史》系于1117年,皆曰此年为金开国元年,即天辅元年,前面已经提及文献与出土资料都证明金天辅元年是1117年。[94]持天辅元年金朝建国说的学者皆认为杨朴到女真内地的时间是1116年,并据他劝阿骨打建国之事,认为他是阿骨打身边的重要谋臣。然而,若从当时的政治形势出发,设身处地地从杨朴的角度考虑,恐怕这个推测很难成立。此时女真军队正在分路攻打辽州县,一般人躲避战乱还唯恐不及,杨朴虽是渤海人,但世代居住在辽东地区,估计对刚刚兴起的女真人知之不多,他为何要冒着生命危险从辽东到千里之外完全陌生的生女真地区去?是为了谋得一官半职?他既不是统兵的武将,也不是有名望的高官、名儒,女真人似乎没有什么理由会重用他。那么是为了帮助女真反抗辽朝?这时女真人需要的是武将和兵丁,不是毫无武功的下级文官,杨朴应该有这个起码的判断能力。前文已经论及阿骨打建国是为了女真独立,建国后便确立了具有女真族特点的政治制度治理国家,并没有主动采用辽制的愿望。杨朴这种身份的人即便到达了女真内地,他依靠什么又通过什么途径可以得到阿骨打的重用?找不到合理的解释。再进一步看看杨朴劝阿骨打建国的理由是什么,从上面的引文看,杨朴劝阿骨打“变家为国,图霸天下,谋万乘之国”,“愿大王册帝号,封诸番,传檄响应,千里而定,东接海隅,南连大宋,西通西夏,北安远国之民,建万世之镃基,兴帝王之社稷”。杨朴为阿骨打描绘的国家蓝图是一个“南连大宋,西通西夏”的国家,言辞中灭辽并取而代之的意图显而易见。然而,1116年女真人的状况,如刘文所说“此时女真人的力量还不够强大,他们还不敢奢望能够动摇契丹人的庞大帝国”,“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阿骨打是以争取女真的民族独立并获得辽朝的承认为其奋斗目标的”。显然,杨朴劝阿骨打的理由不合时宜,刘文也注意到“从杨朴劝说阿骨打称帝的那些话来看,不像是阿骨打刚刚起兵不久的事情”。[95]杨朴这段话如果放在天辅四年(1120)金太祖攻下辽上京时的形势下才比较合适。[96]假设1116年杨朴已是阿骨打的重要谋臣,对当时女真人的状况应比较了解,不大可能有如此建议。“阿骨打大悦,吴乞买等皆推尊杨朴之言”更无从谈起。相比之下,女真贵族阿离合懑、蒲家奴、宗翰等劝阿骨打建国的理由:“若不以时建号,无以系天下心”,更符合女真建国前的政治形势。宋、辽文献记载杨朴劝阿骨打建国之事,很可能是宋人的演绎。[97]据这条史料认为金建国前杨朴已是阿骨打的主要谋臣,显然是不符合女真社会政治生态的假想。

杨朴参与辽金和谈的事迹见于金、宋、辽三方文献。那么杨朴到达金内地的时间在哪一年?因何可以在阿骨打身边工作?这与金辽和谈时期他参与撰写金人国书密切相关。收国元年九月,金辽和谈破裂后,搁置了两年多时间,天辅二年(1118)二月双方才再启和谈。翻检《辽史·天祚帝纪》可以看到天庆八年(金天辅二年1118)金辽和谈互遣使者十分频繁。二月,金太祖书曰:“能以兄事朕,岁贡方物,归我上、中京、兴中府三路州县,以亲王、公主、驸马、大臣子孙为质,还我行人及元给信符,并宋、夏、高丽往复书诏、表牒,则可以如约。”之后,辽朝于三月、五月、六月数次遣奴哥使金,商议和谈条件。七月,“金复遣胡突衮来,免取质子及上京、兴中府所属州郡,裁减岁币之数。‘如能以兄事朕,册用汉仪,可以如约’”。[98]辽金双方商议的条件仍然主要是二月金太祖书中的内容,新增内容为“以兄事朕,册用汉仪”。大约金太祖感到撰写国书的文臣不太得力,于九月下诏曰:“国书诏令,宜选善属文者为之。其令所在访求博学雄才之士,敦遣赴阙。”[99]笔者认为杨朴是东京女真官员奉诏所访求的文人,从东京到达女真皇帝御寨的时间大约是天辅二年闰九月。据许亢宗《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记载,从第二十七程沈州(今沈阳)到第三十九程金内地接待宋使的驿馆,需13天。[100]金东京辽阳府(今辽阳)到沈州(今沈阳)200余里,为两三天的路程。杨朴从东京到女真内地需要半个月左右的时间。

八月、闰九月辽复遣奴哥两次使金,双方对辽朝的册礼始终未能议定。直到杨朴到达金京师,提出求辽册封十事(见前举引文),金太祖才最后确定对辽朝的具体要求。《辽史》记载,这年“冬十月,奴哥、突迭再持金书来。……十二月甲申,议定册礼”。[101]天庆九年(金天辅三年,1119)春正月,金遣乌林答赞谟持书来迎册。三月,辽“遣知右夷离毕事萧习泥烈、大理寺提点杨勉等册金主为东怀国皇帝”。[102]金朝文献对此事的记述见于《金史·耨盌温敦思忠传》,“天辅三年六月,辽大册使太傅习泥烈以册玺至上京一舍,先取册文副录阅视,文不称兄,不称大金,称东怀国。太祖不受,使宗翰、宗雄、宗干、希尹商定册文义指,杨朴润色,胡十答、阿撒、高庆裔译契丹字,使赞谋与习泥烈偕行。赞谋至辽,见辽人再撰册文,复不尽如本国旨意”。渤海人高庆裔可能是与杨朴同时到达女真内地。“辽人前后十三遣使,和议终不可成”。[103]对照《辽史》和《金史》的记载大致可还原这一史实的全过程,[104]杨朴在金辽和谈中向金太祖建议请求辽朝册封具体事项的时间,当在金太祖天辅二年到三年(辽天祚帝天庆八年到九年)之间。这一点也为宋朝文献所证实,《三朝北盟会编》卷四载,宣和元年(辽天庆九年、金天辅三年,1119)三月,宋遣赵有开、王瑰随李善庆渡海出使金国,“未行,有开死,会河北奏得谍者言契丹已割辽东地,封女真为东怀国主”。[105]

在金辽和谈过程中,杨朴、高庆裔的能力得到了金太祖的欣赏,之后在金宋海上之盟的一系列谈判中仍令他们参与其中。赵良嗣的《燕云奉使录》记载,北宋宣和二年(金太祖天辅四年,1120),赵良嗣使金,议夹攻契丹、求燕云地、岁币等事,金宋双方关于营、滦、平三州是否属燕京地分产生争议,杨朴至赵良嗣处谕云:“郎君们意思不肯将平州画断作燕京地分,此高庆裔所见如此,须着个方便。”[106]三年后宋人文献才再见杨朴的事迹,赵良嗣的《燕云奉使录》和马扩的《茆斋自叙》记述宣和五年(金太祖天辅七年,1123)正月到四月间,在金人军前,杨朴(又作杨璞)随同女真大贵族完颜希尹(兀室)与赵良嗣、马扩等人关于归还燕云之地等事宜进行谈判。在议事时皆是希尹与宋人商讨,未见杨朴发表意见。在计议事已定之后,四月十一日,金“复差杨璞为聘使报许四月十四日交割燕山及山后,幸踏地里,交割南归”。[107]从赵良嗣《燕云奉使录》、马扩《茆斋自叙》、张汇《金虏节要》等书记载杨朴在金宋谈判过程中的角色看,他主要是女真大贵族的助手和翻译,并出任向宋人转达金朝意见的使者,[108]与所谓的“完颜阿骨打的主要谋臣”的地位相差甚远。

此外,有学者认为《金史》有意隐匿了杨朴劝阿骨打称帝建国和建议辽朝册封之事,金朝实录和国史抹去杨朴事迹,对当初那段开国的历史讳莫如深,同时篡改了国史。[109]《金史》中关于杨朴的记载只有上面提及的一条,对他在金宋交往中的事迹只字未提。《金史》是否存在刻意隐匿杨朴事迹的现象?仔细阅读《金史》便可知这与史臣记述金朝初年史事的重点有关。金初仅用十几年的时间先后灭辽亡北宋,史臣记述人物事迹以女真宗室军将为主,他族官员尤其是从事政务的官员记述较少,即便是女真大臣的事迹,也是重军事轻政务。[110]从宋人文献记载看,金宋关于归还燕云之地谈判的金朝代表主要是完颜希尹,杨朴一直作为希尹的助手参与其中。查阅《金史》可发现全书关于完颜希尹这方面的事迹只字未提,史臣对女真人军功大贵族事迹的记载尚且如此,不载作为助手和翻译的杨朴的事迹也是理所当然了。

关于金遣人使辽以求辽朝封册之事,如了解一下中国王朝的边疆史,便可知这完全符合历史上边地政权与王朝中央之间建立政治关系的一般规则,如汉唐的高句丽政权、唐代渤海政权等,都是建立政权后请求中原王朝册封,[111]正如杨朴所说“自古英雄开国,或受禅,或求大国封册”。金太祖本人与宋使呼延庆也当面提及此事:“大辽前日遣使人来,欲册吾为东怀国者,盖本朝未受尔家礼之前,常遣使人入大辽,令册吾为帝,取其卤簿。”[112]金朝史官并不隐晦女真曾为辽的臣属,阿骨打起兵时直言:“世事辽国,恪修职贡。”建国后,辽金间前后十三次遣使,在《金史》中记载最为详细的即是请求辽朝册封之事。金世宗时宋人范成大出使金朝时见到一种小本历,“小本历通具百二十岁,相属某年生,而四十八岁以前,虏无年号,乃撰造以足之:重熙四年,清宁、咸雍、太康、大安各十年,盛(寿)昌六年,乾通(统)十年,大(天)庆四年,收国二年,以接于天辅。”[113]范成大认为天辅以前的年号是编造的,岳珂则指出:“按此年号皆辽故名,女真世奉辽正朔,又灭辽而代之,以其纪年为历,固其所也。岂范本之见耶。”[114]岳珂说明了金朝民间流行的小本历用辽朝纪年为历的原因是“女真世奉辽正朔”。从朝廷的史书到民间的小本历都显示了金朝人并不忌讳女真曾是辽朝的属部,在金人看来太祖建国后期请求辽朝册封是遵循历史惯例,丝毫不会有损于金朝的声誉。

《辽史·天祚帝纪》记载杨朴劝阿骨打请求册封一事,前后出现重复记述的现象:

(天庆七年,1117)是岁,女直阿骨行用铁州杨朴策,即皇帝位,建元天辅,国号金。杨朴又言,自古英雄开国或受禅,必先求大国封册,遂遣使议和,以求封册。

(天庆八年,1118)十二月甲申,议定册礼,遣奴哥使金。

(天庆九年,1119)春正月,金遣乌林答赞谟持书来迎册。……三月丁未朔,遣知右夷离毕事萧习泥烈等册金主为东怀国皇帝。己酉,乌林答赞谟、奴哥等先以书报。……金复遣乌林答赞谟来,责册文无“兄事”之语,不言“大金”而云“东怀”,乃“小邦怀其德”之义;及册文有“渠材”二字,语涉轻侮;若“遥芬”、“多戬”等语,皆非善意,殊乖体式。如依前书所定,然后可从。[115]

对照前文所举《三朝北盟会编》卷三关于杨朴建议阿骨打请求辽朝册封及册封内容的记载,《辽史·天祚帝纪》将杨朴建议阿骨打请求辽朝册封的事情分记在天庆七年和八年末到九年初,天庆七年(1117)记杨朴建议阿骨打请求辽朝册封;八年末九年初(1118-1119)记杨朴等人拟定请求辽朝册封的内容,及不为辽朝采用,“册文无‘兄事’之语,不言‘大金’而云‘东怀’”的事情。据前文论述杨朴建议阿骨打请求辽朝册封之事在1118—1119年,《辽史·天祚帝纪》将此事系于天庆八年末九年初无误。从《辽史》中“是岁,女直阿骨打用铁州杨朴策,即皇帝位,建元天辅,国号金”这句不是放在天庆七年正月之下,而是放在天庆七年年末来看,这条记载可能不是辽史官的记载,而是元史官所为。天庆八九年辽金议和的史事《辽史》多于《金史》,则可能是辽朝史书的记录。元朝是辽金宋三史同时修纂,元史官编纂《辽史·天祚帝纪》采纳《亡辽录》的材料时,[116]史官清楚宋政和八年即辽天庆八年、金天辅二年,金朝无论如何不可能在天辅二年建国,杨朴也不可能在天辅元年劝阿骨打建国,并按一般惯例认为金建国之初请求辽册封。于是元史官将《亡辽录》的材料附在天庆七年年末,没有注意到与后面的内容重复、矛盾,这属于元史官采用材料不当的错误。

《辽史》中记载金朝于天辅元年(1117)建国还见于《辽史·属国表》:天庆七年,“是岁,女直国主即皇帝位,建元天辅,国号金”。前面已论证据宋人晁公迈《历代纪年》记载阿骨打于乙未年(1115)建国,建元“收国”是真实的。推测《辽史·属国表》的记载有两种可能,一是元史官将纂修《天祚帝纪》的内容填入《属国表》;二是元史官抄录辽史书的内容。那么辽朝为什么无视金收国年间的历史?我们注意到这里称天辅元年之前的阿骨打为“女直国主”,翻检《辽史》,称北方某族群为“某国”现象很常见,但称为“国主”的却只见三种场合:一是契丹皇帝,二是西夏国主,三是女真国主(完颜阿骨打)。这透露出在“天辅元年”以前,阿骨打已是一国之主的信息。在本文开篇处介绍了学界研究已经否定了阿骨打建国之初曾称为“女真国”的推测,那么在“天辅元年”以前女真人建立国家的国名不是“女真”而是“大金”。对于辽史官不记金初建元“收国”事的原因,笔者赞成董四礼的看法,面对昔日属国的叛离,辽朝统治者拒绝承认其独立建国,但在出兵一再失利的形势下,辽不得不承认日渐强大的金国,便将金太祖改元天辅之年追记为金建国之年。[117]这不是赵翼所说的“《辽史》之疏漏也”,可能是辽史官的有意为之。如果这个推测成立的话,辽史官记录的不是金朝建国的时间,而是辽朝承认金国的时间。

 

结 语

 

通过讨论,笔者对“《金史》篡改开国史”的看法持否定观点。完颜阿骨打起兵反辽时,女真社会已处于高级复杂的酋邦阶段,具备建立国家的条件。都勃极烈是生女真进入高级酋邦时期大酋长的称号,始自穆宗盈哥晚期到1115年阿骨打建国称帝为止,它不是金建国后女真帝王的称号。宋辽文献中所称“渤海人杨朴劝阿骨打称帝建国”之说并不真实,应是宋人的一个假想。《历代纪年》的作者晁公迈和后补者没有见过《太祖实录》,这直接否定了学界关于《太祖实录》编造“收国”年号的推论。同时通过对女真的建国条件、建国目的、金朝收国年间国家制度建设的整体考察,我们可得出《金史》中关于金朝建国时间、国号、年号的记载无误,金朝史官并没有篡改开国史的认识。

反观宋、辽史料关于金朝开国史的记载则有诸多讹误,如南宋绍兴七年(1137),吕颐浩写给高宗的《上边事善后十策》认为女真于宣和四年(1122)建国号大金。尽管吕颐浩是南宋位高望重的政治家,宣和七年(1125)金军攻陷燕京时,吕颐浩曾被郭药师劫持降金,在金军中滞留达三四个月。但后来学者们的研究最先否定的便是这篇奏议所载的内容。[118]这说明当事人记录当时事也未必是真实可靠的记录,尤其在辽宋金混乱的战争年代,对于不同民族之间记述的史事,更要慎重对待。

探讨北族王朝建国史应充分注意到我国古代王朝时期边疆民族政治史的基本特点,如边地民族政治势力和政权请求中央王朝或邻近大国册封,是当时边疆各民族中通行的一般规则,即便该民族建立的政权日后灭亡了宗主国,也是不需要刻意隐晦的事情。[119]若将此作为《金朝》“篡改开国史”的主要论据,是很难立足的。至于《金史·世纪》记载金始祖以来前五代先祖的世系可能有虚构的成分,将此作为金朝统治者伪造本族历史的佐证,也是不恰当的。如董四礼所说,女真初无文字,史事流传多靠口传。如将利用口碑史料试图重新构筑本民族先世历史视为伪造历史,任何民族其先世无文字时期的历史都是不须写,也是不能写的。[120]史学界尤其是民族史学界一般不会将一个民族记录下有文字以前的先世传说和旧闻视为伪造本族历史,而是发掘其中有用的信息,考证其先世的社会历史,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便是这一领域的名著。金朝开国史的真伪问题还要继续讨论下去,希望能更多地从女真和金朝历史的实际出发,还原金朝开国史的真实面目。


作者简介:程尼娜,吉林大学文学院中国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辽金史、东北民族史、中国边疆史。



[1]《金史》卷一《太祖纪》,中华书局2020年版,第28页。

[2]  佚名:《大金集礼》卷一《帝号上·太祖皇帝即位仪》,清光绪二十一年广雅书局刊,第1页a。

[3] (金)元好问撰,常振国点校:《续夷坚志》卷二,“历年之谶”条,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31页。

[4]《金史》卷六六《完颜勖传》,第1659-1660页。

[5]《辽史》卷二八《天祚皇帝纪二》,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376页。

[6]《辽史》卷七○《属国表》,第1301页。

[7]苗润博:《〈辽史〉探源》,中华书局2020年版,第88-91页。

[8] (宋)王称撰,孙言诚、崔国光点校:《东都事略》卷一二五《金国一》,刘晓东等点校:《二十五别史》,齐鲁书社2000年版,第1086页。

[9]苗润博:《〈辽史〉探源》,第90页注释1。

[10] (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八,绍兴十二年二月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499页。

[11] (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一四,绍兴十五年三月条,第1499、1537页。

[12] (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八引《神麓记》,第127页。辽朝无宁江府,当为宁江州之误。

[13]《金史》卷七八《韩企先传》,第1889页。

[14] (宋)晁公迈:《历代纪年》卷一○《夷狄·大金》,《续修四库全书》第82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209页。

[15] (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三,第22页。

[16] (宋)吕颐浩:《忠穆集》卷二《奏议·上边事善后十策》,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北商务印书馆影印本,1986年,第1131册第268页。

[17] (清)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卷二七《金史》,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586、597、602页。

[18]刘浦江:《关于金朝开国史的真实性质疑》,《历史研究》,1998年第6期。

[19]董四礼:《也谈金初建国及国号年号》,《史学集刊》,2008年第6期。

[20]此前,吴英喆提出《博州防御使墓志》中读音为“女古”的契丹字可能是“大金国”的“金”。参见吴英喆:《关于契丹小字中的“大金国”的“金”》,《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4年第6期。

[21]爱新觉罗·乌拉熙春:《金朝开国史岂容窜改——石刻铭文证实“收国”年号的存在》,《爱新觉罗·乌拉熙春女真契丹学研究》,松香堂书店2009年版,第13-26页。

[22]李秀莲:《阿骨打称都勃极烈与金朝开国史之真伪研究》,《史学月刊》,2008年第6期;李秀莲:《杨朴在〈金史〉中的隐遁与金初政治》,《黑龙江民族丛刊》,2010年第4期。

[23]叶帅:《关于金朝开国史相关材料的再思考与新认识》,《学习与探索》,2018年第5期。

[24] (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五,宣和五年四月十一日条,第108页。

[25]李秀莲:《阿骨打称都勃极烈与金朝开国史之真伪研究》,《史学月刊》,2008年第6期;叶帅:《关于金朝开国史相关材料的再思考与新认识》,《学习与探索》,2018年第5期。

[26]李秀莲:《阿骨打称都勃极烈与金朝开国史之真伪研究》,《史学月刊》,2008年第6期。

[27]《金史》卷二《太祖纪》,第24页。

[28]《金史》卷七○《撒改传》,第1714页。

[29]《金史》卷五五《百官志》,第1297页。

[30]三上次男:「金代政治制度の研究」、『金史研究』二、東京:中央公論美術出版、1970年、81、85頁。

[31]张博泉等:《金史论稿》第一卷,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第98页。

[32]李秀莲:《阿骨打称都勃极烈与金朝开国史之真伪研究》,《史学月刊》,2008年第6期。

[33]鳥山喜一:「金史に見えたる土語の官稱の四五に就いて」、『史學雜誌』二九編九號、1918年9月。转引自池內宏:「金の建國以前に於ける完顏氏の君長の稱號について——『金史世紀研究』補證一」、『滿鮮史研究』中世第一冊、東京:吉川弘文館、1979年、511-512頁。此段文字包括引文皆为鸟山文的原文翻译。

[34]池內宏:「金の建國以前に於ける完顏氏の君長の稱號について——『金史世紀研究』補證一」、『滿鮮史研究』中世第一冊、512-515頁。

[35]三上次男:「金代政治制度の研究」、『金史研究』二、83-87頁。

[36]张博泉等:《金史论稿》第一卷,第98页。

[37]王世莲:《孛堇、勃极烈考释》,《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7年第4期。

[38]金建国前,除按出虎水完颜部酋长外,称为都勃堇(诸部长)有姓名记载的还有七水地区的完颜白答、星显水纥石烈阿疏;建国后,金初有耶懒路都勃堇完颜石土门、曷苏馆都勃堇完颜钩室。无论文献还是碑刻都不见这几人被称为“都勃极烈”的记载。

[39]宋人文献中则存在勃极烈与勃堇混用的现象,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三载:“其职曰忒母(原注:万户)、萌报(原注:千户)、毛可(原注:百人长)、蒲里偃(原注:牌子头)。勃极列者统官也,犹中国言总管云。自五十户勃极列推而上之,至万户勃极列皆自统兵,缓则射猎,急则出战。”(第18-19页)这里所使用的女真语“勃极烈”与“勃堇”意思相同,其含义已不是建国前的部落长,而是“官长”的意思。所谓的五十户勃极烈到万户勃极烈,是宋人对金朝建国后女真猛安谋克官员与万户官的解读。

[40]《金史》卷一《世纪》,第5页。

[41]池內宏:「金の建國以前に於ける完顏氏の君長の稱號について——『金史世紀研究』補證一」、『滿鮮史研究』中世第一冊、488頁。

[42]《钦定金史语解》卷六,道光四年刻本,第1页b。

[43]《金史》后附《金国语解》,第3049页。

[44]《金史》卷六七《石显传》,第1673页。

[45]《金史》卷一《世纪》,第12页。

[46]三上次男:「金代政治制度の研究」,『金史研究』二、83-87頁。

[47]《金史》卷一《世纪》,第14页。

[48]《金史》卷二《太祖纪》,第24页。

[49]《金史》卷一《世纪》,第16页。

[50]《金史》卷一《世纪》,第16页。

[51]《金史》卷二《太祖纪》,第24页。

[52]李秀莲:《阿骨打称都勃极烈与金朝开国史之真伪研究》,《史学月刊》,2008年第6期。

[53]王钟翰主编:《中国民族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77页。

[54]叶帅:《关于金朝开国史相关材料的再思考与新认识》,《学习与探索》,2018年第5期。

[55]前面提到王钟翰主编的《中国民族史》所否认的观点,恰恰是叶文的看法。

[56]李秀莲关于金初是酋邦形态的观点,参见李秀莲、刘智博:《金朝酋邦社会形态下的勃极烈官制》,辽宁省博物馆、辽宁省辽金契丹女真史研究会编:《辽金历史与考古》第十辑,文物出版社2019年版,第240-253页。

[57]程尼娜:《是酋邦,还是国家——以金朝初年女真社会政治为中心》,《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20年第4期。

[58]《金史》卷一《世纪》,第5、6页。

[59]三上次男:「金代政治制度の研究」、『金史研究』二、85頁。

[60]《金史》卷七○《撒改传》,第1713页。

[61]津田左右吉:『滿鮮歷史地理研究一 ——朝鮮歷史地理』、東京:岩波書店、1964年、317頁。

[62]《金史》卷二《太祖纪》,第24页。

[63]《金史》卷一《世纪》,第14页。

[64]《金史》卷二《太祖纪》,第24页。

[65]程尼娜:《辽代生女真属部官属考论》,《兰州大学学报》,2020年第5期。

[66]《金史》卷二《太祖纪》,第26页。

[67]《金史》卷二《太祖纪》,第27页。

[68]《金史》卷二《太祖纪》,第26页。

[69]《金史》卷二《太祖纪》,第28页。

[70]《金史》卷二《太祖纪》,第26页。

[71]《金史》卷七三《阿离合懑传》,第1775-1776页。

[72]李秀莲:《阿骨打称都勃极烈与金朝开国史之真伪研究》,《史学月刊》,2008年第6期。

[73]叶帅:《关于金朝开国史相关材料的再思考与新认识》,《学习与探索》,2018年第5期。

[74]《辽史》卷二八《天祚帝纪》,第371、372页。

[75] (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三,第21页。

[76]《金史》卷二《太祖纪》,第32页。

[77]参见李秀莲:《阿骨打称都勃极烈与金朝开国史之真伪研究》,《史学月刊》,2008年第6期。

[78]金光平、金启孮:《女真语言文字研究》,文物出版社1980年版,第329页。

[79]参见刘浦江:《关于金朝开国史的真实性质疑》,《历史研究》,1998年第6期。

[80]《金史》卷四《熙宗纪》,第92页。

[81]《直斋书录解题》卷四记载:“《历代纪年》十卷,济北晁公迈伯咎撰,咏之之子也,尝为提举常平使者,其自为序当绍兴七年。”参见(宋)陈振孙撰:《直斋书录解题》卷四,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674册第601页。

[82] (宋)孙觌撰:《鸿庆居士集》卷二五《外制》,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35册第255-256页。

[83] (宋)晁公迈:《历代纪年》卷一○《夷狄·大金》,《续修四库全书》第826册,第209页。

[84] (宋)晁公迈:《历代纪年》卷一○《夷狄·大金》,《续修四库全书》第826册,第209页。

[85]《金史》卷四《熙宗纪》,第95页。

[86] (宋)晁公迈:《历代纪年》卷一○《夷狄·大金》,《续修四库全书》第826册,第209页。

[87]《金史》卷五《海陵纪》,第103页。

[88]《金史》卷二《太祖纪》,第28页。

[89]参见刘浦江:《关于金朝开国史的真实性质疑》,《历史研究》,1998年第6期。

[90]《金史》卷二四《地理志上》,第590页。

[91]陈学霖:《金国号之起源及其释义》,陈述主编:《辽金史论集》第三辑,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286页。

[92] (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三,第22页。

[93]《辽史》卷四七《百官志三》:“秘书监。有秘书郎。”(第880页)没有记载官品。《金史》卷五六《百官志二》:秘书监“秘书郎二员,正七品”(第1355页)。

[94]叶帅认为宋金官方真正往来始于1118 年8月,导致了宋方1118年金建国说的形成,可备一说。参见叶帅:《关于金朝开国史相关史料的再思考与新认识》,《学习与探索》,2018年第5期。

[95]参见刘浦江:《关于金朝开国史的真实性质疑》,《历史研究》,1998年第6期。

[96]这恐怕也是刘浦江推测金朝建于1122年的原因之一。

[97]苗润博认为宋、辽文献这条记载的史源皆出于辽人史愿的《金人亡辽录》(又称《亡辽录》《辽国遗事》《北辽遗事》)。参见苗润博:《〈辽史〉探源》,第90页注释1、第75-76页。《金人亡辽录》是史愿归宋期间所撰,“(史)愿尝著《金人亡辽录》,行于世”。参见(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三,绍兴元年四月庚辰条,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928页。

[98]《辽史》卷二八《天祚帝纪》,第377页。

[99]《金史》卷二《太祖纪》,第34页。

[100] (宋)许亢宗:《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宋)确庵、(宋)耐庵编,崔文印笺证:《靖康稗史笺证》,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25-36页。

[101]参见《辽史》卷二八《天祚帝纪》,第378页。

[102]参见《辽史》卷七○《属国表》,第1303-1304页。

[103]《金史》卷八四《耨盌温敦思忠传》,第2001页。

[104]对照《金史》与《辽史》关于金辽议和事迹的记载,《金史》简,《辽史》略详,《金史·太祖纪》关于议和内容,不论是否涉及册封基本都没有详细记载。《金史·耨盌温敦思忠传》中在记录金与辽议和时,对其他议和内容几乎没有提及,唯独对这次“求”册封之事,记载略详细,大约认为这次议和内容比较重要,从史料的内容看,应出自金人之手。《金史·太祖纪》没有涉及册封内容,与元朝史官的撰写体例有关,《金史》对请求辽册封之事没有刻意隐晦。

[105] (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四,宣和元年三月十八日甲子条,第24页。

[106] (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四引《燕云奉使录》,第26页。

[107] (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四引《茆斋自叙》、卷一五引《燕云奉使录》《茆斋自叙》,第96、100、106、107、109页。

[108]上引赵良嗣《燕云奉使录》记载中提到的高庆裔,据张汇《金虏节要》记载,“领燕京枢密院事刘彦宗以病死……粘罕以通事高庆裔知云中府”(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三二引《金虏节要》,第960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八,建炎三年九月条,也载:“及是彦宗以病卒,宗维乃并枢密院于西京……(宗维)以通事高庆裔为大同尹”(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654页),宗维即粘罕、宗翰。刘彦宗卒于金太宗天会六年(1128),此时高庆裔官职仍然是个通事。金太祖朝与高庆裔同时参与金宋和谈的杨朴的身份,同样是一个通事。

[109]刘浦江:《关于金朝开国史的真实性质疑》,《历史研究》,1998年第6期;李秀莲:《杨朴在〈金史〉中的隐遁与金初政治》,《黑龙江民族丛刊》,2010年第4期;李秀莲:《阿骨打称都勃极烈与金朝开国史之真伪研究》,《史学月刊》,2008年第6期。

[110]程妮娜:《从自称“中国”到纳入“正统”:中国正史中的〈金史〉》,《南国学术》,2019年第4期。

[111]程妮娜:《东北民族朝贡制度史》,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76-78、277-278页。

[112] (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四,宣和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条,第24页。

[113] (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五引《揽辔录》,第1761页。

[114] (宋)岳珂撰:《愧郯录》卷九《金年号》,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865册第156页。刘文引这两条史料来说明金天辅元年应是1122年,然实际这两条史料的价值在于岳珂的看法。但要指出的是“收国”非辽故名,而是金国的年号。

[115]《辽史》卷二八《天祚帝纪》,第376、378页。

[116]苗润博认为《辽史·天祚帝纪》关于杨朴事迹的记述是源于《亡辽录》。参见苗润博:《〈辽史〉探源》,第90页。

[117]董四礼:《也谈金初建国及国号年号》,《史学集刊》,2008年第6期。

[118]参见前引董四礼、爱新觉罗·乌拉熙春、李秀莲、叶帅等人的文章。

[119]中国历史上蒙古、明女真建国前皆受宗主国册封或授官,建国后灭宗主国取而代之,元、清史书对此并不讳言。如《元朝秘史》卷四记载:金“与太祖札兀忽里的名分,脱斡邻王的名分”(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124页)。《元史·太祖纪》:“初,帝贡岁币于金。”(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15页)又如,《清太祖实录》卷二记载:辛卯,春正月,“明归我丧,遗我敕书马匹,寻又授我左都督敕书,已而又赍龙虎将军大敕”(《清实录》第1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7页) 。《满洲实录》《清实录》中关于明朝授建州女真敕书、授努尔哈赤官职的记载较多,为史学界所熟知。

[120]董四礼:《也谈金初建国及国号年号》,《史学集刊》,200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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