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小G娜爆料吴亦凡“约炮门”,明明是偶像失格,最后却被洗成“睡粉是最好的明星福利”;2020年,吴亦凡被拍到地下室牵手秦牛正威,骂声都被女生担了,吴亦凡却成了被坑的“傻白甜”;明明是一个很严肃的女性被伤害、被折辱的社会性事件,最后却娱乐化成对吴亦凡的个人调侃。今年都美竹事件爆发前,吴亦凡刚被拍到包场请女网红看电影。本来大众对他的恋爱传闻已经毫无兴趣,没想到他竟然还能再次拉低大众对他的容忍下限?按理说他早该塌成废墟,可实际上他反而活的更滋润了。都美竹事件出来后,相关讨论已经太多。可所有人都忽略了背后帮凶:法律公关团队。1、只服务明星,你能叫出名字的明星,基本都是他的客户;2、专注发律师函100年。这些律师函都有个共同的名头:侵犯明星名誉权。吴亦凡应该算星权的老客户了,2017年爆出“约炮门”后,星权就开始给他打维权官司。从“星权律师事务所”的官微搜索“吴亦凡”,能看到双方最初合作于2016年。星权为他打赢的第一场官司,是2017年1月13日,有人发微博说吴亦凡是“加拿大炮王、吃喝嫖赌欠3.5亿”;同年12月21日,星权再为他打赢官司,敢公开把吴亦凡和“炮王”联系在一起,是要赔3万块的。2018年4月4日,有人在微博建立#吴亦凡骗炮#话题,并公开发微博说吴亦凡“骗炮未成年、诱奸未成年”,星权再次打赢官司,判赔7万块。2019年8月6日,多个用户发微博说“吴亦凡公开选妃、夜选妃子”,星权把3人集中告了,一把子赔了16.5万。从表面上看,涉及吴亦凡“炮王”、“骗炮未成年人”的所有负面新闻,都从法律上被澄清。如果你再敢说“吴亦凡炮王”,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以此来显示吴亦凡方的强硬。可我又仔细看了这些裁判文书的原件,发现原来他们只敢找软柿子捏。比如(2017)京0108民初48647号,吴亦凡方告“吴某骗炮”的判决书原件:
这人建立了新浪话题,当起话题主持人,发了以下微博:“加拿大炮王的秘密武器:龙珠无痛针灸的***有龙珠就是了不起我就是3D又如何”“被卓伟拍到【夜会富婆】献媚讨好屁股被艹烂,一点尊严都没有的【妈宝男】”表面上看,他带了话题,获取了极大流量。可#吴某骗炮#的话题下,真实阅读量78000,讨论108,粉丝只有6个...他们完全就是为了喷脏,这种人发的微博正常人会看吗?真的有传播度吗?会对明星的名誉权造成“极大伤害”吗?一旦胜诉,星权就可以发声明:这个人骂吴亦凡是炮王被告了,还赔了一大笔钱。至于这个人真的是黑粉,还是伪装成黑粉,又有什么区别呢?根据女方提供的资料,事情闹大后,吴亦凡方曾想过用钱摆平,双方最终商量好的金额是300万。1、女方必须提供其他受害女孩的信息,包括两个未成年人;女方问过律师后,才知道这份合同里有很多违法型文字,比如“要挟”。按照合同法,这份协议根本不能生效,但却是女方的“认罪书”。二百万数额巨大,属于欺诈和勒索,可以判到十年以上。于是吴方代表表示,因为税务问题,先转300万,再由女方转回100万。这样就能证明账号和操作者都是女方,再结合合同,100%把女方送进监狱吃牢饭。(2)事情败露后,吴方要求女方还钱,却要再通过一个中间人来收款。对方打钱是通过“WU YI FAN”和“WU Stacy YU”两个账号,退款也要退到同一个账号上。吴如果不承认中间人的身份,这笔钱就算转到未知人手里了,这样女方仍欠吴亦凡五十万。如果都美竹真的傻傻照做了,那就坐实了她敲诈勒索。到时候谁还会在意她可能是个受害者,不过又是个欺负我们傻白甜的凡凡的狐狸精罢了。出事了,反正挑出一个最脑残的来告就能堵住民众的嘴。稍微碰到个刺头,给个甜枣再赏个巴掌,单凭个人力量,又有几个人敢对抗专业法律团队呢?吴亦凡公开喊话,如果都美竹的指控是真的,自己就去坐牢。实在是此事的严重性,已经不能用惯常的二招来解决。
吴亦凡团队提出的巨额和解金,一直强调要交出受害者的具体身份信息,并且还要以白纸黑字的形式写在那封“认罪书”上。如果女孩们真的签了那份认罪书,成年的会被定性为敲诈,那未成年人呢?这里面可供操作的空间太多了。
只要找上父母,哪个父母会冒着毁掉女儿一辈子的风险,去锤一个远在天边的男明星呢?以前出了这样的事,我难免会认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甚至吴亦凡第一次被爆出丑闻时,当时最主流的观点是:睡粉不是最好的粉丝福利吗?每个人都忽略了最关键的一点:这不是基于平等地位的谈恋爱,而是一次有权有势者对平民的巧取豪夺。我猜可能又会有人抬杠:得了吧,这些小女生精着呢,钱色交易罢了。就算100人这样,但凡有一个人不是呢?她就活该被伤害吗?这条利益链就该合理存在吗?吴亦凡还是被锤得太晚,否认不会有这么多女孩受伤害。
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想给所有女性打气。
都美竹发了那么多条微博,我最气愤的不是她锤吴亦凡的。
而是她说:
“我清楚地知道,我的人生肯定已经毁了,虽然我只是和吴一人发生过性关系,但大众早已经认为我是烂裤裆,我将来的老公,我的婆婆只要吵架肯定动不动就要拿这个说事,没准我的孩子在幼儿园还会被叫做公交车的孩子”。
说到底,吴亦凡们之所以敢如此猖狂,是女孩们主动给自己带上了枷锁:因为我遇上了一个烂人,所以我也不干净了。
女孩们先认罪,吴亦凡的帮凶们甚至不用多做什么,只要适时的推波助澜,麻烦精自动解决掉了。
受害者们自愿“坐牢”,加害者反而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这是什么道理?
女孩们,法律从来不该是加害者们的武器。
在伤害来临之前,你必须学会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