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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岁施暴”这类社会样本值得认真对待丨九派时评

梅明蕾 九派评论 2024-06-27




文/九派新闻特约评论员  梅明蕾


少年犯罪事件之所以可作为一个社会标本,正在于其并非一个孤立的存在,而是集中体现了社会的一个病灶,与社会有广泛而深刻的联系。

                                                                     

据报道,3月初,山东济宁一位约11岁女孩被两名14周岁左右的男孩殴打、侵犯,还录视频威胁。事后,一人因未满14周岁被释放,另一名男生周飞已被刑拘,将被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类似少年施暴的事件时有发生,施暴方和受侵害方作为未成年者,多为以众欺少,以强凌弱,而且下得了狠手。此次事件中,两男孩对女孩即先行欺骗,继而打耳光、用脚踹、按住手腕实施侵犯,以致女孩身上满是淤青。早先网上流布的相关视频中,则更有令人发指的场面,给民众带来严重的视觉不适感之外,更让人震惊于社会戾气已传染到如此低龄的人群,青少年的相关教育确已到了要认真对待的地步。
 
这起少年施暴事件,自然又牵涉到相关法律事项。对于未成年人是否应当及如何承担法律后果等问题,从来都十分复杂且充满争议。将此作为一个社会样本加以认真对待、深入剖析,或许能够拿出一些富于针对性的对策。
 
少年犯罪事件之所以可作为一个社会标本,正在于其并非一个孤立的存在,而是集中体现了社会的一个病灶,与社会有广泛而深刻的联系。它的时时出现,至少可引发公众的如下设问:犯罪少年的成长环境有哪些重大缺陷?他们日常所受到的道德伦理教育(如爱与恨的关系等等)有怎样的偏差或不足?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应有怎样的分工和合作?他们普遍的心理健康状况如何?……
 
不久前,一个朋友告诉我,他曾见到一个少年以虐待一只流浪猫来取乐,少年的父亲却视而不见。他忍不住上前去说教少年。如果少了朋友的这一课,多了父亲的视而不见,这少年今后的虐待动物没准会变本加厉,身上的戾气或许也会随着身体的发育而增长。问题发展到这一步,也许谁都脱不了干系。样本的成因中早就有了苗头。
 
对于这类事件,法律和教育缺一不可。更明确地说,法律属事后惩治,教育则属事前防范。眼下的现状,是不是在提醒我们更要多花一些功夫去关注后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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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编辑  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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