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存三千,要三万!一男子虚假诉讼被判刑

临沭法院 临沭法院 2021-04-01

近日

临沭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因在银行存款闹乌龙而引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明知事情真相仍到法院打假官司最终被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案件详情




被告人王某经常让信贷员刘某帮忙在银行里存款。2018年6月,王某交给刘某一张1千元和一张2千元的到期存单让其拿到银行合并存为一张3千元的存单。存款过程中,刘某粗心大意,误将3千元写成了3万元,银行工作人员据此从刘某存在银行的信贷员备用金中划走3万元。当天刘某回家核对存款时,发现存单和备用金账户上的金额不一致,备用金账户上少了2.7万元,发觉自己误将3千写成3万的他立即赶到银行将误存到王某账户上的3万元取出2.7万元,并将3千元存单送至王某家中。刘某以为此事得到了妥善解决,却不知这只是闹剧的开始。


2020年5月,王某翻看自己银行账户流水记录时发现两年前的2.7万元支取记录,便以刘某擅自支取其在银行的2.7万元存款为由向刘某索要该笔款项,刘某多次解释3万元存单系误存,但王某不予理会。同年7月,王某将刘某及银行诉至临沭法院,法院立案后于8月5日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王某称其2018年6月交给刘某1万元、2万元到期存单各一张,让刘某帮其合并存为一张3万元的存单。刘某及银行对此均予以否认。8月7日,王某以需要继续调取证据为由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后刘某及银行就王某虚假诉讼一事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调取王某银行流水记录发现,王某银行存款记录中并未有过1万元、2万元存款记录,单笔最高存款也只有4千元,与庭审过程中王某声称其交给刘某1万元、2万元存单各一张的说法不吻合。经过公安机关传唤询问,王某自知纸包不住火,如实坦白了自己捏造事实的来龙去脉。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捏造事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王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宣判后,王某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官说法



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该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捏造的事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包括诉前保全等行为),犯罪即告成立。虚假诉讼不仅危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还妨害法院正常的诉讼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是对司法权威的藐视和挑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被告人王某被金钱冲昏了头,明知3万元存单系错误操作产生,仍心存侥幸到法院进行虚假诉讼,没想到最后把戏演砸了,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在此通过本案也提醒那些妄图在法庭上耍小聪明的不法分子,捏造事实进行虚假诉讼,肆意挑战司法权威和底线,终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