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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法官“三顾茅庐”追讨15万“血汗钱”

临沭法院 2021-05-21


“太感谢你们了,帮我要回了15万元的‘血汗钱’。”近日,申请执行人王某拿到工程款后激动地连连说道


自2016年至2019年的四年时间内,王某多次承包张某工地的模板建设工程。后经双方核算,张某累计欠王某工程款15万元。王某多次追讨未果后,于2020年2月将张某诉至临沭法院并获胜诉判决。判决书生效后,张某仍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王某遂于2021年4月向临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申请执行人王某称在诉讼前已保全了张某在甲公司的工程款。既然王某在诉前已采取保全措施且已足额,那直接提取标的款不就可以了吗?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制作了执行裁定书,驱车来到甲公司准备提取标的款,就在大家满心欢喜之时,得到的答复却是公司账面上没有张某的工程款。这一下,让执行法官和王某都目瞪口呆,已经诉前保全的标的款,为何“不翼而飞”了呢?


在安抚好王某的情绪后,执行法官经与甲公司负责人联系沟通,得知公司确实没有张某的工程款,根据王某当时务工的时间、工地名称等信息,最后确认被执行人张某尚未支取的工程款登记在乙公司名下。执行法官几经辗转找到乙公司负责人,经释法明理,乙公司负责人当即表示全力配合法院工作。经核实,该工程为张某代表乙公司与甲公司所签,双方存在经济往来,事实上该款项系被执行人张某所有。


经过不懈努力执行法官第3次来到甲公司时终于将拖欠的15万元工程款提取至临沭法院账户并及时将该款项过付给了申请执行人王某这才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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