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痛!重庆丰都法院院长龚海南同志今日不幸离世。
重庆丰都法院院长龚海南同志于今日3点12分因病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龚海南,现任重庆市丰都县法院院长。
龚海南,男,汉族,上海人,1975年2月生,大学,法律硕士,1999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1995.09——1999.07四川师范大学政法系法学专业大学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9.07——2001.07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干部
2001.07——2005.06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2003.10副主任科员)
2005.06——2007.07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2006.10主任科员;其间:2006.07——2007.02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挂职任助理审判员)
2007.07——2009.07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研究室调研科科长(2006.03——2009.01西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9.07——2009.12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研究室调研科科长
2009.12——2010.11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
2010.11——2013.03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2010.11副处级)
2013.03——2015.09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审判员,2013.03正处级(其间:2013.08——2015.08挂职任丰都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5.09——2016.11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
2016.11——2017.01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
2017.01——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战友,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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