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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雪芬:骑"辅"难下

徐雪芬 女律师札记 2021-04-22



江苏灌云县女辅警许艳性敲诈案,在网络上高烧不退。该案利用舆论绑架法律的贴子铺天盖地......


大部分人责怪法官,原因是这些公职人员违反了公务员法。但是,法官是不管公务员的。


一名网友留言很有趣:“原谅那些屌丝男吧。他们从来没有遇到过主动往上扑的坏女人,而且他们痛恨强权和拥有强权的男人,恨那些拥有强权的坏男人抢走了他们漂亮的女人。肯定不是好女人选择了强权男人。这样大家的心里都好受些。呜呜呜,今夜他们都是女辅警!


女子以身子换金子=妓女。这应该是通俗易懂的解释。如果男方主动、自愿付钱,是嫖。被胁迫付款,则是敲诈勒索!


根据《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司法解释,2000-5000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3万-10万以上,属于数额巨大;30万-50万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一审的律师应该知道案件的事实真相,因此态度比较客观、明智:这只是一个正常的案件,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

昨天3月15日,许艳的父亲接受了红星新闻的采访,配合舆论进行了合法的诉苦。


一是谴责司法机关:“你们为什么这么欺负我的女儿?”


二是“如果早知道这些事,我就会阻止她了”。


“这些事”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滥交;二是讹钱。


此外,从其父亲的采访过程中可以发现,许艳走到哪里就跟哪里的官上床。从改行经历,大概可看出其“好大喜功”。因为护士工作脏、累、待遇低,她当时告诉父亲:“我高升了!”


可见,穿制服的辅警,在当地年轻人中,还是诱人的。


只是,她升到一半,没继续往上升。虽“寻死觅活”,但是公安局副局长刘某并没有就范。


许艳性敲诈案,起源于性消费纠纷。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父亲接受采访,还挺应景。


但是,邹丽惠律师问:岀了这种败坏门风的丑闻,做父亲的本该无地自容,却还有脸岀来为这种女儿站台?!


我想,父亲这时候有脸出来,原因有二:


1、父爱的伟大,父爱是不避嫌的;


2、父亲可能看到舆论大大宠幸了他女儿;


该案我写过2文,阅读量都不错(点击可查看):


1、英雄还是“破鞋”?江苏女辅警先被睡,后睡服睡她的人


2、徐雪芬:江苏女辅警是否被睡了?


3月15日,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在文章《‘女辅警敲诈案’舆情六问》一文中2处引用了我的原话。网友把引用部分做成视频发我。


一名网友给我发来信息:真羡慕能执笔从心,书写天地正义,揭展双面龌龊,坦荡大勇将大千斑驳缩于网汇芳指间,诠释着正气浩然。



我希望许艳她父亲老人家也能够看到我上面2篇原创。我的观点三个:


1、以敲诈勒索为目的的陪睡,不能算是被睡;


2、许艳性敲诈案,其实是公职人员围猎案;


3、深挖许艳背后的敲诈勒索同伙或敲诈勒索团伙。



在许艳父亲接受采访报道中,父亲透露“开庭时女儿说不想见我们,等以后去监狱看。


许艳父亲觉得自己没脸见人;许艳拒绝家人去参加庭审旁听,也应该是觉得自己没脸见人。


这些,一方面说明许艳的家人是有羞耻心的;另一方面也说明许艳现在也有羞耻心了。


该案监察委员会的《扣押财物文件清单》上,有许艳的劳力士表1只,百达翡丽表1只,欧米茄表2只,手链2根,银行卡3张,VIP卡9张,现金50万元等。传卡里的钱超过500万。

这百万的名表谁给买的? 9个人里面的还是9个人之外的?


这下,你还担心罚金500万是天价吗?这下, 你还担心500万罚金太高没法执行吗?一审的判决,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只是好多事实你还来不及知道就急于怜香惜玉了。


当然,打铁还需自身硬!


去年夏天招一行政内勤女辅警,某人给某派出所所长推荐了一年轻美女:打字制表计算机操作溜溜的,据说还有在某大公司干过办公室工作的经验。但他硬是没同意。原因是来所面试时她穿了低胸装!


许艳因性致富!


她用性武器,揽灌云县之才俊英才;也用性武器,教育了上钩的才俊英才:


上床容易,下床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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