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雪芬:如何看待地铁站警察查验律师身份证?
7月8日,我写了一文:徐雪芬:你要做一名聪明的警察还是选择做一名愚蠢的警察?
文中提到要对地铁站警察查验律师身份证事件做一讨论,但是由于许多警察不愿意接受即使是善意的提醒,我想多一事还不如少一事。
但是过去10来天了,仍然有好几名网友大概是警察,在公号平台留言,希望听听我的看法。
说明也有不少警察非常希望听到诚恳、善意的第三者声音。
之前,许多人总是问我为什么经常为警察说话?现在,这样的人少了。因为他们发现,我竟然有时候不为警察说话!
现在许多人改问我为什么总是关注警察执法?
原因主要有2个:
一是我从小就有一个警察梦。因此,对警察执法特别能够理解。只要做得不是特别过分,我很少写文章批评。
比如,这个警察执法的案例,数日前受到网络热议:警察在地铁口查验身份证遭到律师质疑。
首先,就事论事,我认为,如果律师没有违法嫌疑,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律师的质疑没有错。
不过,如果是我碰到这种情形,我会选择配合。
一是我对警察执法,以善意态度配合,没有抵触;二是我记不住身份证法内容;三是我怕麻烦,浪费时间。
最重要的是警察为了公共安全,没必要抬杠。
这种场合,我第一感觉是警察辛苦了,会不假思索掏出身份证,根本就没想过身份证法啥内容。
即使算侵权,为了公共利益和安全也值得。
尽管如此,不能说律师提出问题是文化流氓。社会进步,需要这些律师。他们有助于帮助警察规范执法。
再比如:
检查宾馆和检查住宾馆的人,就不是一回事;检查宾馆中,检查宾馆大堂走廊和检查宾馆客房,也不同。
因为大堂走廊属于公共场所,而客房则不一定。
公安日常检查是针对宾馆,如检查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实名登记等等。这也是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配合公安机关的。
作为入住客人,那也需要配合公安机关证明宾馆是否落实各项管理。
对于警察来说,在没有违法嫌疑的情况下,只能由入住客人自愿配合,不得强行进入房间。
对于住客来说,宾馆房间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只是特定时间段使用权独占。因此住客不能因此否认公共场所的性质而排斥警察执法。
律师或者公民看到和强调的是自己权利没有错,但是对于警察来说,现在电信诈骗很严重,主要是洗钱犯罪猖獗,很多情况下是洗钱团伙利用酒店的网络进行洗钱,洗钱团伙三五成群开房都是要一个买来的身份证开房进行作案。
也有警察认为:不管什么情况,都是一样。拒绝开门,我只能认为里面有鬼,如果我不进去,里面真的有问题,谁负责?
如果按照这个逻辑,那么,假如社区民警到群众家走访,是不是不开门的也要去怀疑有鬼呢?
不能无端猜疑。
警察不能有这样的法治思维:只要是为了工作、为了管理,就可以随意。
公权不是生来就有,也不是想要就有,必须授权:法律授权、职务授权。
宾馆执法和查验身份证执法,都很常见。
如果避免这些执法产生舆情?
我认为:除了某级别的公安机关组织统一清查,或者为了侦查案件搞排查,这种日常排查没有法律依据,其实是扰民。
许多警察干了半辈子工作,坚持一个观点,那就是:习惯成自然,经验成理论。
如果说警察有机械执法,律师就有机械死磕。法律不是一成不变,执法环境不是一成不变,依法执法永远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