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雪芬:如何看待庞雁冰被跨省抓捕后取保候审释放
近日,我就警察跨省抓捕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写了一文:
此前,就相关话题,我还写了另外一文:
庞雁冰一案,我了解不深。
我只从网络上了解到他是一名山西人,就山东沂南县交警执法连续写了3篇文章,而后他就被山东沂南警察跨省抓捕了。
他的3篇文章我没有看到,我看到的只是他3篇文章的3个标题,分别为:
《山东临沂市沂南县交通执法太厉害,上路追车还打人》
《向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县委书记侯占夫反映交通违规上路追车导致车祸,恼羞成怒当派出所面抢手机打人》
《致信山东省临沂市委书记任刚,沂南县政府官官相护说瞎话办假事敷衍老百姓,请严惩》。
从他的三篇文章标题来看,我感觉还是欠妥的,但是是否够罪,是否值得跨省抓捕,另当回事。
据庞案公益律师蓝天彬介绍:
他和另一名公益律师龚华一起,将坚定为该案做无罪辩护,下一步会继续向公安机关申请撤销案件。
至此,庞案舆情回落。
只是我不明白的是:
庞某是去年8月底发文,今年2月份被山东沂南警察跨省抓捕。在这接近半年的时间里,他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可以说,庞被取保候审的时候,该案的舆情才刚刚起来,还没有正式发力。
山东公安机关这个时候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无论是尊重民意;还是有错必纠,我认为都是可取的。
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可以这么理解:取保候审,就是说跨省白辛苦了。加班费可以拿,军功章拿不到了。
庞的被抓,许多自媒体人非常共情。许多人即使不了解该案的案情和证据,也大部分纷纷加入了声援庞雁冰的行列。
因为自媒体人对这种现象太恐惧了。
虽然我们不能听信庞某或者大卡车司机的一面之词,但是我相信庞某的三篇文章,为当地纪委提供了案源线索。
因此,止损是当地公安机关的首选。
当然,目前该案只是取保候审阶段,律师并不能接触到全部证据。
如果只凭当事人叙述,是不能过早下结论的,因此目前还不能说庞某被释放,就是法律的胜利。
当然,如果案件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办案人民警察与本案当事人有某种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回避,或者当事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回想辽宁盘锦抓律师案,如果当初舆情起来的时候接受监督,取保候审,后来一切都将顺理成章。
因此,舆情起来的时候,不要一味与舆论作对。
政府回应舆情或者应对舆论的时候,要首先想清楚这个问题:是舆论委屈了执法者?还是执法者的执法委屈了执法对象?
然后,在舆情面前放下架子,作出正确、明智的选择。
客观的说,中国老百姓的私权意识没有西方人强烈。
因此,如果老百姓的权利受到侵害,引发舆论谴责,只要执政者及时纠错、补偿,大部分时候都能为化解社会矛盾、弥补党群关系赢得宝贵的时间和空间。
最后,舆论监督是时代的苛求;也是时代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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