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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海就:疫情会威胁全球化吗

朱海就 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评论 2020-03-29

很多人担心疫情之后全球化倒退,如在马国川访谈张伦的一篇文章中,后者认为疫情完全可能会冲击全球化,使国际秩序崩溃。笔者倒不是这么悲观,认为疫情并不必然导致全球化倒退,或者说这种倒退是可以避免的。

 

“全球化”的含义通常是指不同国家之间建立更为密切的关系,它隐含了这样一种意思,即这是增进本国居民利益的手段,如不能增进本国居民利益,则不会被称为“全球化”,如不会把国家之间的冲突视为“全球化”。全球化是市场秩序不断扩展的自然结果,也是企业家不断发现新市场的结果。如超越国界,就会发现其实没有全球化问题,只有市场化的问题。当国内市场被破坏时,同样也会破坏国际市场。

 

市场的主体是个体,同样全球化的主体也是个体。有的人一谈到全球化,就把“国家”作为一个利益单位,好像全球化是“国”与“国”之间的事情,实际上,这是对全球化的误解,全球化同样要基于方法论个体主义,即要从个体出发来理解全球化。

 

个体是国内市场的主角,同样也是国际市场的主角。各国的相互依赖关系,正是建立在个体间的相互交流与合作之上的,包括商品的自由贸易,人员的自由未来,资本的自由流动等。所谓的“国家利益”只能是指一国中一个个体的利益。这一点斯密早就意识到了,他的《国富论》不是指国家的富裕,而是指“国民的富裕”,《国富论》的全名是“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探究”。

 

这也就是说,在全球化中,“国家”不能作为一个独特的“利益主体”而存在。国家在全球化中的角色是保护个体的产权,当一个国家最好地保障了个体权利时,就是最好地促进了全球化。或者说,当个体的权利受保障时,全球化自然就推进了。事实上,个体本来就有权利“全球化”,即和他国人做生意或进行其他形式的交流等。不同的国家,只要努力保障本国居民的产权,那么全球化就会顺利展开。这也意味着国家必须保持利益的中立,独立于各种利益之外,这也是全球化顺利展开的条件。

 

相比之下,全球化的敌人,就是把“国家”视为一个利益主体,或认为国家可以代表本国居民的利益。这些误读全球化的人把“全球化问题”视为“国家间的竞争”问题,认为自己的国家在竞争中胜出了,那么他的利益就增进了。他们把全球化视为国家之间的竞争或博弈,是完全误解了全球化。如我们所强调的,全球化的分析单位是个体,不是国家。所以,在讨论国际问题时,要非常小心,不要轻易地把“国家”作为一个单位来分析,如说“某国如何如何”。

 

把全球化理解为“国家之间”的全球化的人,也往往持有一种零和博弈的思维,他们认为某个或某些国家衰败了,自己的国家就强大了。以“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或博弈关系来看全球化的人,持有的是一种“丛林法则”思维。事实上,不同国家之间的利益是相互依赖的,其他国家受灾受难,对本国居民没有一点好处。

 

当国家介入了经济活动,有自己的利益时,那就对全球化构成威胁。这是因为国家或国家支持的主体都是不合格的市场主体,因为它们是有权力为后盾的特权主体,如这样的主体参与国际经济活动,势必会造成不公平竞争。其他国家为阻止这样的不公平竞争,势必也会动用国家力量。这样,权力与权力之间的对抗关系就产生了,这就会使全球化受到威胁。

 

国家以各种形式介入到经济活动中都有可能使全球化受挫,也使国与国之间难以建立信任关系。我们知道,只有当行为是可以预期的时候,信任关系才可能建立,而可预期性是基于规则的,当不同的国家都遵循共同的一般性规则或朝着这个规则前进时,行为才有可预期性。相反,假如不同国家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建立一套自己的规则,那么行为的可预期性就无法实现,信任关系也难以建立。

 

所以,疫情本身并不是全球化的威胁,只有当疫情使人们错误地认为国家介入到经济活动是必要的或有利的,从而助长了干预主义和国家主义时,那么疫情才构成全球化的威胁。事实上,对全球化构成威胁的不是疫情,而是对疫情的错误认识。因此,在疫情之后,各国政府都努力回到维护市场秩序,破除重商主义和保护主义,那么全球化的推进是完全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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