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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新每天都会飞奔到你身边!
今天这个节日
并不是人人都喜欢
每年到这个时候
总有一部分人
会因为这个节日瑟瑟发抖
晚会 打假 维权
没错
这个节日就是
315消费者权益日
今年又曝光了
许多违法违规案例
快来跟小新一起看看吧!
据《钱江晚报》报道,又到一年春招进行时。字节跳动、阿里、华为、美团等大厂相继开启校园招聘。多名网友向记者报料,有求职服务中介公司打着“包进大厂”的旗号,为应聘者提供免试便利,甚至有中介公司称,“只要11.8万元就能‘全职内推’,不用考试就能稳进大厂,不进全额退款。”
一位不具名的互联网企业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析,这很可能是一些招聘中介的套路,“花钱往大厂‘塞’人进去可能性并不大。一方面,公司高管本身工资收入不低,不太可能会为几万元的好处费铤而走险;另一方面公司也有严格条例规定,一旦被发现可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问题。”
今日,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官微发布提醒,凡是以推销消防产品为目的的培训都是假培训,凡是上门收费的培训都是假培训,凡是以接洽消防工程为目的的培训都是假培训。请擦亮您的眼睛,及时举报身边打着消防培训旗号的违法行为。
据《法治日报》消息, 街边三轮车上卖特价榴莲,现场称出9.6斤的榴莲回家一称只有6.2斤;火锅店里标注120克的毛肚实称只有82克,标注200克的牛肉实称只有142克。
记者近日通过大量走访调查了解到,从线下到线上,从生鲜到熟食,从路边摊到品牌店,都存在不同套路、不同程度的缺斤少两现象,“鬼秤”隐藏其间。
对于商家使用“鬼秤”、缺斤少两的行为,有明确的法律规制,商家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还可能受到警告、罚款乃至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打造法治化治理模式,立法上完善惩罚性赔偿规则,执法上加强监管形成合力,司法上加大惩治力度,同时强化商家守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自我权益保护意识,破除这一破坏市场秩序的顽疾。
据福建综合频道消息,多家影院违规收费涉嫌侵犯知情权。近日,不少消费者吐槽电影票收费不透明。为了调查情况,记者在福州中影星汇电影城购买了一张售价65元的电影票,票打印出来后发现,其票面价格其实只有35元,但是收走了30元“不清不楚”的服务费。
遇到这些
你是会忍气吞声
还是选择坚定地站出来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每个人都是消费者
那么作为消费者
我们又有哪些权利呢?
小新为大家一一解答
1
安全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
2
知情权
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
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的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
4
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
5
索赔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
结社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
受教育权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
维护尊严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
监督权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清仓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
“课程签署后不接受转课与退课”
“美容院免费负责修复,手术费医疗费一律不退”
……
这些不公平条款都在侵犯消费者权益!
我们该如何防范、如何取证?
快来跟小新一起学
每一个消费者都可能是
黑心商家眼中的“猎物”
或许我们无法预知他们的套路
但是我们可以练就一双火眼金睛
欢迎大家留言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支招!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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