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承包商EHS管理9条原则和12项规范
1.供应商/承包商负责人必须签署《***环境健康安全承诺书》以证实他们已阅读并理解了以下陈述。
2.供应商/承包商负责人必须将以下要求传达给在***工厂范围内工作的其他人员。
3.供应商/承包商应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以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保护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
4.供应商/承包商必须遵守以下环境安全规定及其他未覆盖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供应商/承包商应承担其雇员未遵守环境安全规定所引起的损失和赔偿。
6.供应商/承包商应按《工伤保险条例》为其雇员缴纳工伤保险费。雇员发生工伤时,供应商/承包商应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7.供应商/承包商应严格遵照并执行***公司安全许可证制度及所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有任何违背下列规定的行为根据影响的严重程度予以50-2000元的扣款,并停止工作直到纠正措施采取。如损及公司之设备或财产时,依实际损失金额扣款。
8.供应商/承包商的员工进入***工厂必须遵守这些规定,作为需要进行现场施工的承包商员工,必须在开始工作前接受***公司的EHS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开始施工,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过期将需要再次接受培训。
9.供应商和承包商员工在***工厂遵守这些EHS规定的表现,将作为考核供应商和承包商的依据,***工厂的财务部门将在收到《承包商服务评价表》和扣款通知单(如有)后执行付款手续。
1.1申请并获得经EHS批准的 “承包作业许可证”;
1.2送货车辆从大门进入厂区;
1.3供应商/承包商所带的物资设备须向门卫进行携物申报,或经过检查方能通过。
2.基本行为准则
2.1供应商/承包商的所有员工着装必须整齐、规范,严禁穿背心、短裤、拖鞋之类具有不安全因素的服装;
2.2进入车间必须穿安全鞋或鞋套,严禁穿露趾鞋,严禁戴墨镜;
2.3举止文明,禁止随地小便、禁止随地吐痰;
2.4只允许在指定的吸烟区吸烟,烟蒂必须放置在指定的容器内*;
2.5禁止喧扰、打架、赌博、持有武器、弹药及使用含酒精饮料或非法毒品*;
2.6厂内严禁摄影摄像;
2.7厂内机动车限速15Km/h;
2.8车辆驾驶员必须有合格驾驶证,正常情况下必须遵守“人员优先通行”的原则*;
2.9除非具备资质并经过批准,否则不允许使用任何特种设备。
3.化学品使用
3.1工厂内严禁使用有石棉的材料,限制使用CMR (致癌、致畸变、生殖毒害物质);
3.2严禁使用饮料包装盛装化学品;
3.3妥善存放,使用及处理所带入的危险化学品。若波尔威公司要求,提供危险化学品的物资安全数据表(MSDS);
3.4化学容器必须有标签,清楚地告知其成分,不可混淆不清;
3.5妥善储存毒害化学品。保持易燃化学品远离着火危险;
3.6若发生小的化学品泄漏事故,发现者需尽力使用现有的事故泄漏装置(化学品仓库、 装卸区)进行控制并清理;
3.7若较大规模的化学品泄漏事故发生,可能对人员或者环境造成威胁时,电话19通知保安,必要时疏散人员。
4.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要求
4.1所有工作所需的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应由供应商/承包商提供。必须安全可靠且能达到预期的功能,符合***公司的相关要求;
4.2各种手动电动工具只能依据其原设计用途使用,且应保持状态良好状态。
5.培训及资质
5.1列入GB5306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特种作业操作, 如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操作人员需经过正规培训并获得操作证书*;
5.2进行相关作业请出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6.工作现场
6.1工作现场必须留有80cm宽的通道以供人员和物料通行;
6.2依据工作特点对工作区域采取充分、有效的围护及标识措施,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物品的损失以及对周围环境卫生的影响;
6.3施工中要开启任何人孔或有地面挖掘时,必须在周围设立提示牌,非工作进行中务必将孔 盖盖严,用安全的承重盖板盖严;
6.4对地面、墙及周围物资提供适当保护。在从事油漆工作时,若粉刷对象为垂直面或高空,则必须对其下方的地面做足够的保护;如在刷中难以避免要弄脏邻近的设施,则必须要贴美纹纸予以保护;
6.5随时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工作结束后恢复场地的正常使用。
7.电气安全
7.1严禁私自拉线动电,供应商/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遇有必要操作厂区内任何开关、阀门及控制箱时,必须得到***公司维护部门的同意;
7.2严禁直接用电线从插座取电。供应商/承包商如有必要架设临时电缆时,必须事先得到维护部门的同意,且所用器材必须安全、规范;
7.3必要时严格执行上锁挂牌。
8.需许可证的作业:
所有的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不超过24小时(即1天)。
8.1动火作业许可
8.1.1在厂区内进行的有关电焊、切割、打磨、明火及产生火花的设备均需获取“动火作业许可证”;
8.1.2所有的烧焊工作必须对烧焊区的地面及邻近的物品做充分的遮盖,且应在工作区的周围设立临时挡板以免弧光刺伤人眼。
8.2 登高作业许可
8.2.1高于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的作业需申请“登高作业许可证”;
8.2.2所有的登高作业必须对其工作点下方的受影响区域加以隔离,并用“高空作业”警告牌加以提示,施工结束后对现场复位;
8.2.3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佩戴全身型安全带和安全帽,系好下颌带;
8.2.4使用脚手架进行登高作业前必须得到EHS的批准。
9. 废料处理
9.1 范围内产生的废料均需进行分类并根据以下类别妥善收集;
a) 普通垃圾:除下列毒害废料之外的不可回收废料;
b) 可回收废料: 包括塑料、纸箱、木头等包装材料及其它可回收的废料;
c) 固体危害废料: 根据“国家危害废料名录”所划定的危害废料。包括化学品容器、电池、灯管、油等;
9.2 以上三类废料容器均以标签标识。请熟悉以上废料分类及您工作区域内的废料容器的位置。若有疑问,请联系EHS部。
10. 废水排放
10.1遵循EHS部的指导排放所产生的废水;
10.2禁止向雨水、污水管道里排放受污染的水。
11.火灾应急反应
11.1 在火灾状况下:
a) 电话分机19,提供以下信息:
ü 地点
ü 事故类别及程度
b) 等待直到信息重复;
c) 若知晓灭火器使用方法,用灭火器灭火。但严禁采取不必要的冒险行动;
d) 关闭设备;
e) 从最近的出口撤离;
f) 紧急状况时服从***工厂警卫的调度安排。
请通过挂墙的“应急疏散图”熟悉灭火器的位置及疏散路线。
12.事故、事件汇报
以下事故、事件要求汇报***公司代表:
——工伤事故
——化学品泄漏事故
——财产损坏
——未遂事件及其他已认知危害。
要求:在厂区内作业期间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暂住证等;夜间或非正常工作期间的作业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暂住证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