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玮教授应邀出席"电信网络犯罪侦查及值班律师制度完善"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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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兰州,瓜果飘香。2019年10月19日,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侦查制度专业委员会、甘肃政法大学主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与犯罪学学院、甘肃政法大学法学院、甘肃省司法科学与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法治甘肃建设理论研究中心、甘肃省地方立法研究创新团队承办,北京家济律师事务所协办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侦查制度专业委员会"电信网络犯罪侦查及值班律师制度完善"研讨会在兰州白云宾馆举行。奚玮教授应邀出席本次论坛,并在主题为“侦查阶段值班律师的功能与制度完善”的第二阶段研讨中发言。
来自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甘肃政法大学等高校及研究机构的7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本次研讨会就"诈骗案件侦查难点、困境及制度完善"、"网络金融犯罪侦查难点、困境及制度完善"、"侦查阶段值班律师实践中的难点、困境及破解"、"侦查阶段值班律师的功能与制度完善"等主题进行了学术探讨。
据悉,电信诈骗网络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话、短信、互联网等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设置骗局,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骗取公司财物的行为。电信诈骗网络犯罪,对赃款的取得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上关键的一环,包括钱款转账、套现、取现,以及收款账户的使用等。电信诈骗犯罪关联犯罪取款人、银行卡提供者的主观明知如何认定,在实践中存在难点。
奚玮教授认为,我国关于值班律师制度的学术讨论基本上囿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视野,而非以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为中心。值班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程序的及时性、享有何种权利不应当取决于其角色定位,而应当取决于其履职需要。在三方结构中,值班律师承担辩护职责,其参与刑事诉讼的唯一目的就是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凡是与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密切相关的权利值班律师都应当享有。应明确值班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具体时间为“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这样有利于排除非法证据、向侦控部门提出有效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嫌疑人有认罪认罚意愿,可在值班律师帮助下及早表明意向,这对不批准逮捕作用较大;值班律师在保障认罪认罚自愿性的前提下,尽早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有利于后期审判时的量刑从宽。在法援经费不足的现状下,可以结合值班律师的实际工作量,尝试改变目前值班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和委托辩护律师非此即彼的做法,对于工作量较大的值班律师可以采用“法援经费补贴+委托人支付”的二元经费补贴方案,同时对值班律师履行社会责任也应给予应有的表彰和宣传。
本次研讨会的召开对今后针对电信网络犯罪侦查及值班律师制度完善提供了深入交流的良好平台。
来源: 今日头条,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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