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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天涯区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已经开启!

精美天涯 2022-08-02

根据《共青团三亚市委关于做好2018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的通知(团市字〔2018〕42号)》,结合我区实际,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安排

1.2018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从2018年4月起至2018年9月


2.《2018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资金申请表》(应届高考贫困生(含复读生)/在校就读贫困大学生)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如实填写,并由相关部门做出意见逐级上报,最后填报时间截止于2018年5月25日,原则上由所属村、社区(居)团委将该表与《2018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情况登记表》同时上报至团区委,再由团区委统一上报至团市委,逾期不再受理。


3.《2018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资金申请表》可到现居住村、居、社区居委会领取表格或到“天涯区向贫困宣战QQ群”(QQ群:746363193、429294457)自行下载。



01

资助对象


1.应届高考贫困生(含复读生)


2.在校就读贫困大学生



02

资助条件

1.学生本人品学兼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生活俭朴,成绩优良,具有进取精神。


2.学生本人有强烈上学愿望,自愿提出申请,所考取学校必须是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含大专,不包括免费师范生,本科第三批大学学生酌情考虑)。


3.家庭特别贫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三亚城市低保标准590元以下;父母双方均为农民且属农村贫困家庭;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没有固定收入的低保家庭;父母双亡或单亲的贫困家庭;家中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成员残疾、患有重病的家庭;其他特困家庭,确实无力支付学生本人上大学学习和生活费用。


4.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具有三亚户籍且在三亚市居住。


5.学生本人没有享受过其他形式的资助。


6.有志愿服务经历的学生优先。




03

资助方式和标准

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大学新生,本科生原则上一次性资助5000元人民币,专科生原则上一次性资助4000元人民币;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在校大学生原则上一次性资助3000元人民币;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本科(新生和在校)原则上一次性资助8000元,大专新生原则上一次性资助4000元,大专在校生原则上一次性资助3000元;对于孤儿、单亲家庭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可酌情增加资助标准。



04

申请程序

1.各学校、团区委召开本年度高考学生和有关人员会议,公布助学资金申请条件和资助办法。并采取多种形式(如班会、校园广播、校园板报、村民大会或海报等)进行相应宣传。学校团委主要负责应届高考贫困生及在本校高考补习的往届高考贫困生,团区委主要负责在校就读贫困大学生和在外市县高中就读的应届及往届高考贫困生。


2.《2018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资金申请表》(应届高考贫困生( 含复读生)//在校就读贫困大学生)可按学生所属类别在各学校、村(居)委会、南岛居免费领取,有特殊情况的可在团市委领取,也可在“共青团三亚市委”官方网站(网址youth.sanya.gov.cn)中的“公告栏”内下载,或加入天涯区贫困助学qq群“文件栏”内下载,表格要求必须打印成A3双面格式。应届高考毕业生(含复读生)填写的同时,务必要求学生在知道高考分数后登录“海南助学网”(网址:http://hizx.org.cn/Info/Home)进行注册并提交助学申请。


3.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在2018年5月25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根据所属类别分别填写一式三份《2018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资金申请表》。在三亚本地高中就读的应届高考贫困生(含复读生)在完整填写申请表后交由所在班级班委会(团支部)、班主任、村(居)委会团支部(各居)、学校团委做意见,经学校团委考核符合资助情况后上报团市委,由团市委转所在团区委会同村(居)委会团支部考核有关情况;在外市县高中就读的应届高考贫困生由所在村(居)委会团支部(各居)和现就读高中学校团委做意见,交由团区委考核后上报团市委;往届高考贫困生(含复读生)在完整填写申请表后交由村(居)委会团支部和现就读高补学校团委做意见,经学校团委考核符合资助情况后上报团市委,由团市委转所在团区委会同村(居)委会团支部考核有关情况,部分不是在我市各主要高中学校就读的往届高考贫困生(含复读生)可由所在村(居)委会团支部和现就读高补学校团委做意见,交由团区委考核后上报团市委;在校就读贫困大学生在完整填写申请表后交由村(居)委会团支部、所在大学班委会(团支部)、辅导员、大学团委做意见,经所在区团委考核符合资助情况后上报团市委(若是各居学生则由各居做完意见后统一上报至团区委,再由团区委上报至团市委)。申请表由学校团委、团区委、团市委各执1份。




05

考察公示程序

1.各学校、区团委在接受申请表后调查核实申请学生的家庭基本情况,确认其家庭贫困状况。有条件的可拍摄相关数码相片佐证。申请学生所在村(居)委会团支部应如实反映学生家庭情况,并配合区团委做好学生家庭情况的调查核实工作。


 2.各学校、区团委要将受助学生候选人名单在所在班级内、校园内和本人家庭所在村、居委会公示7天(公示时必须注明此次公示为符合基本条件的备选人员)并将公示照片发送至团市委邮箱,无异议后将《2018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资金申请表》签署意见盖章后,集中报团市委,并自行保留1份存档备案备查。


3. 团市委将应届高考贫困生(含复读生)、在校就读贫困大学生申请名单进行汇总,经过筛选后将需要进行入户考察的学生名单按居住地划分给各团区委,由团区委负责考察。团区委可面向社会各界招募 “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考察志愿者和监督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走进贫困大学生”活动,对贫困学生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4.团区委在完成助学考察工作后,将入户考察情况上报团市委,团市委将进行抽查。会根据考察情况,申请学生会分批由团市委或团区委资助,团市(区)为会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共青团三亚市委官方网站和“天涯青年”微信公众号上分批进行公示,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5.受资助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团市(区)委发放助学资金。




06

助学资金发放

每年8月至9月发放助学资金。助学资金由团市(区)委发放至受助学生的银行卡(由团市委资助的开户行必须是工行,由团区委资助的开户必须是农商银行,建议应届高考生提前办理工行卡)。各团区委负责将受助学生的卡号、应届生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校就读大学生的学生证复印件收集好后统一上报至团市委,团市委统一将助学金发放至受助学生的银行卡。



07

受助资格的丧失和取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受助人资格:


1.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2.生活不节俭,或从事其他不正当行为者;


3.家庭经济状况明显改善,足以保证学生完成学业者;


4.经查实,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对在申请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团市委还将以书面形式通报学生所在学校予以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学校记入学籍档案并做相关处理。




联系方式

团市委咨询电话:88250101/88367855


QQ群:746363193/429294457


电子邮箱:tianyaqutuanwei@163.com


通讯地址:三亚市解放路729号 天涯区委办公大楼 6楼 601室团区委办公室


邮编:572000



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贫困助学相关事宜的说明及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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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天小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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