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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两委”换届知识知多少丨选民登记 要做到“四登”、“四不登”
第一次进行选民登记
要做到“四登”、“四不登”
那“四登”、“四不登”具体是什么?
一起和小涯看看吧~
一、“四登”是指凡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村(居)民,应当被登记为选民:
1.户籍在本村(社区)并且在本村(社区)居住的村(居)民;户籍在本村(社区),不在本村(社区)居住,本人表示参加户籍地选举的村(居)民;户籍不在本村(社区),在本村(社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本人书面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者退休人员等户籍不在本村(社区)的村(居)民,经本人申请并经本村(社区)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可以作为本村(社区)选民登记,参加选举。
2.年满18周岁;
3.享有政治权利;
4.具有表达自己意志、行使选举权利的行为能力。
二、“四不登”是指凡具有下列四种情况之一,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不予登记:
1.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或无法表达意志的呆傻人员,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人;
2.户籍在本村(社区),不在本村(社区)居住的村(居)民,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通过公告、电话、电子信息等方式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的,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 告知和反馈情况要记录在案)
3.村办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等临时雇用的非本村的人员;
4.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
总 编丨王菲菲
审 核丨金 力
编 辑丨洪嘉峰
来 源丨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