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最新!2021年天涯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出炉

精美天涯 2022-08-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海南省规范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的意见》(琼府办〔2012〕1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公正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保障全区适龄幼儿入园。各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等,为家长和学生学位申请提供必要的便利服务。


(二)坚持适龄和班级规模标准原则。幼儿园小班招生年满3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按照小班每班不超过25人、中班每班不超过30人、大班每班不超过35人招生,严禁超班额招生。


(三)坚持户籍优先和分类保障入园原则。按照户籍优先、兼顾住址、相对就近的原则,结合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分类保障全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全部入园。


二、年龄要求


1.小班: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2.中班: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3.大班: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


公办幼儿园按照服务区域招生适龄幼儿;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应优先保障本小区的适龄幼儿入园,剩余学位保障服务区域适龄幼儿。如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人数超过招生学位数,采取摇号方式(或者按照幼儿年龄顺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如有剩余学位,各公办幼儿园可就近招生周边适龄幼儿入园,避免学位空置。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


民办幼儿园实行自主招生,优先招生天涯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要根据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师资力量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经区教育局审定后由幼儿园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公布后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四、特殊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特殊优待人员子女入园,除按时间登记外,还须于8月5日前将优待证明材料报区教育局核验。


(一)现役军人随迁子女入园。根据《海南省军人子女入学优待办法》要求,驻我区现役军人适龄子女原则上到部队幼儿园就读。


(二)各类人才子女入园。我省全职引进的大师级和杰出人才(“天涯英才卡”A、B卡持有人)的直系亲属(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天涯区居住,可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解决。其他类人才引进落户天涯区的人才子女均按户籍地免试就近入园。


(三)其他特殊优待人员子女入学。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特殊类人员子女入园根据有关规定执行,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原则在有空余学位情况下优先予以保障。


五、报名及招生


各公办幼儿园(含分园)应指导幼儿家长做好报名工作,并对幼儿报名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录取名单。区教育局将对入园幼儿情况进行复查。各民办幼儿园自行组织招生工作。


(一)时间安排


1.2021年7月24日—2021年8月4日,各幼儿园开展新生入园登记工作。

2.2021年8月5日—2021年8月13日,各幼儿园对家长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整理、汇总,确定录取名单。

3.2021年8月14日—2021年8月18日,各幼儿园向区教育局提交录取幼儿名单。

4.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25日,各幼儿园公布招生结果。

5.2021年8月25日—2021年8月31日,新生报名注册。


(二)报名材料


1.监护人与幼儿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及幼儿页);

2.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安部门出具的幼儿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5.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收费标准


各幼儿园严格按照物价主管部门审批文件收取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并按规定进行公示。一律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秋季学期招生入园工作。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根据幼儿园学位情况,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有序推进,确保不超班额招生。各公办幼儿园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招生力度,努力避免出现空置学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利用公众号、朋友圈及时公开招生信息,解读招生政策,有效开展宣传引导。


(三)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进一步树立依法办园、规范办园的理念,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


(四)加强监督管理。区教育局将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依法依纪查处幼儿招生入园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确保幼儿招生入园工作公平公正。


天涯区教育局监督电话:

88341862;88911863。



附件:2021年天涯区公办幼儿园(含分园)服务区域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三亚市天涯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9日




 总  编丨王菲菲

 审  核丨金   力

 编  辑丨洪嘉峰

 来  源丨天涯区教育局






01 “查堵点 破难题 促发展” | 林有炽带队调研马岭、红塘湾污水处理和管网建设情况
02 篮球排球精彩不断!天涯区这场综合体育赛事邀您大饱眼福
03 天涯区开展“珍爱生命 预防溺水” 未成年人安全教育主题活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