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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迎新春 | 天涯区一女子非法售卖烟花爆竹 被行政拘留5日
近日,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三亚湾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售卖烟花爆竹案件,行政拘留1人。
据悉,1月20日18时许,三亚湾派出所民警许瑞带领队员正在天涯区新城东路居民住宅区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时,发现违法行为人郑某媛正在新城东路某小区路段非法售卖烟花爆竹,民警当即依法将其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当场缴获烟花爆竹十余箱。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郑某媛(女,35岁)如实陈述其买卖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
目前,天涯分局依法对郑某媛处以行政拘留5日,对其非法售卖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1月17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春节至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三府〔2022〕10号),要求2022年1月31日(除夕)至2月15日(元宵节)期间,三亚市全域(包括海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
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2
噪音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3
火灾隐患
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
伤人事故
烟花爆竹极易引起伤人事故,尤其是儿童。
5
人力负担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清理负担。
总 编丨王菲菲
审 核丨符丹露
编 辑丨天小涯
来 源丨市公安局天涯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