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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加大对医美、口腔等服务医疗机构抽查力度

牙牙在线
2024-08-24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日前印发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开展医疗美容、医学检验、健康体检、口腔、近视矫正等服务医疗机构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

据了解,此次监督抽查内容共六项:
(一)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重点检查新冠病毒疫苗的接收、储存、接种等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二)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三)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四)巩固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和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加大对开展医疗美容、医学检验、健康体检、口腔、近视矫正等服务医疗机构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五)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六)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抑)菌制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2〕 176号)要求,开展抗(抑)菌制剂乱象治理工作,此项内容纳入2022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考评。

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内容中,包括检查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书》、人员资格、诊疗活动、健康体检、医学检验)管理情况,医疗卫生人员管理情况,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况,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临床用血(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储存,应急用血采血)等,其中对医院(含中医院)的抽检比例为6%,对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的抽检比例为2%。

通知要求,各地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当地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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