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县好多检察大咖齐聚玉环!这是要干啥?
2019年3月21日上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黄生林副检察长一行到玉环市人民检察院专题调研指导捕诉一体工作。
调研座谈会
玉环市院介绍市情概况
会上,我院检察长余文权介绍玉环市概况。
台州市院介绍捕诉一体情况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祖增通报了目前台州检察系统推行捕诉一体的总体数据、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他提出了下阶段改革的五点意见:一是坚持捕诉一体改革的正确导向;二是更加注重案件质量和防范廉政风险;三是构建引导侦查、跟踪监督的机制;四是实施科学的分案规则;五是完善检察官职业保障机制。
基层院汇报工作情况
黄茵茵
黄岩区院
副检察长
陈斌
温岭市院
副检察长
洪欢东
三门县院
副检察长
徐勇
天台县院
副检察长
龚冬娟
玉环市院
政治部主任
改革试点基层院就本院具体情况逐一作了补充,汇报了捕诉一体改革的有关做法、改革前后检察工作的变化以及改革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难点。
座谈交流
吕献
省院侦查监督处
处长
柴峥涛
省院公诉一处
处长
陈艳
省院政策研究室
副主任
吴巧森
宁波市院
副检察长
赵海霞
温州市院
副检察长
钟伟锋
湖州市院
副检察长
徐荷生
丽水市院
副检察长
与会人员从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的角度,探讨了捕诉一体改革背景下的理念转变、风险防控、证据标准、人才配备、机制建设等内容。
赵海霞:在理念上,批捕权要更倾向于司法性质,批捕权超脱于公诉权是必须也是必要的;“捕诉一体”作为内设机构改革,与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大背景不能背道而驰。在制度设计上,可以考虑引入逮捕听证制度;充分发挥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完善考核制度等;轮案机制应以机器轮案为大原则。在人才配备上,要明确司法雇员的提审权限,加强业务培训,合理搭配员额和助理。在案件质量把控上,加强类案的引导,明确捕诉标准,避免“同案不同处”;明确哪几类案件需要“三级审批”,不能与员额制背景下的检察官权力清单相悖。
徐荷生:“捕诉一体”对于构建良性诉侦关系,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形成大控方格局有一定积极意义。为更好落实、保障“捕诉一体”改革,提出以下几思考:一是思想认同,包括价值追求、证据标准、监督内容等,刑事检察官的定位是“法律守护人”;二是风险防控,包括案件质量风险和廉政风险,要规范权力行使,加强监督制约;三是能力建设,除了共性的证据审查能力、出庭能力、诉讼监督能力,还要提升系统思维能力。
总结讲话
黄生林表示:此次调研会上的意见很有价值,下一步省院也将抓紧时间研究,对“捕诉一体”提出系统性的方案;同时,我们应当坚定不移地以“抓落实、抓推进”的态度正确对待这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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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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