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妇幼保健院就诊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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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
所有人员进入医院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出示“河北健康码”及“行程码”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及流行病学筛查。
所有发热患者(体温≥37.3°C)、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患者、健康码显示黄码、红码的患者、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患者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
在门诊就诊及办理入院手续后,请主动告知接诊医师详细的流行病学史,特别是来往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发热患者曾在本市其他医院就诊的人员。如果故意隐瞒相关病史,经查实需负相应法律责任。
请持有效证件实名制就诊,就诊时严格遵守“一室一医一患”,分诊后患者可在候诊区静候,候诊时要间隔就座,听到广播叫号进入诊室,就诊结束后避免逗留,尽量减少在医院停留时间。每位患者不超过一名家属陪同。就诊期间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我院提倡门诊就诊时选择预约诊疗,采用自助一体机、微信公众平台以及大象就医APP等方式实现预约挂号,错峰就诊,避免聚集。
计划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提前做核酸检测,持72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结果方可进入病区。入院后配合医生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病房实行24小时严格管控,谢绝探视,住院及隔离留观患者均一人一陪护,建议亲属可采用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慰问。患者及家属不允许串访其他病室。
陪护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如需更换,由主任或护士长同意。更换陪护人员需重新做核酸检测,无陪护证和核酸检测证明者严禁进入病区。陪护人员需如实填写流行病学史,并出示“河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
END
撰稿:程 策
设计:胡冀尧
编审:杜 娟
监审:王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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