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亿!张家港将建设538套智慧路灯、323套综合杆
近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张家港市智慧交通及周边配套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张家港市杨锦公路-东二环沿线多功能智慧灯杆建设项目、东二环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东二环快速化改造工程、智能停车场改造工程、张家港市游客中心及展示中心五个子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约为 407,530.31 万元(约40.75亿元),其中,张家港市杨锦公路-东二环沿线多功能智慧灯杆建设项目投资估算11033.10万元(约1.1亿元),拟建设538套智慧路灯、323套综合杆。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张家港市智慧交通及周边配套设施PPP项目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和改扩建-运营-移交(ROT)。
建设项目情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张家港市杨锦公路-东二环沿线多功能智慧灯杆建设项目、东二环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东二环快速化改造工程、智能停车场改造工程、张家港市游客中心及展示中心五个子项目。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与规模规划指标一览表↓↓
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额为 407,530.31 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建设投资382,741.14万元和建设期利息 24,789.17 万元。项目资本金约为总投资额的20.08%,约 81,817.60 万元,其中政府资本金出资比例为5%,社会资本方出资比例为95%,项目总投资最终以竣工决算审计核定额为准。
项目操作模式:针对新建和改扩建工程,拟采用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和ROT(Renovate-Operate-Transfer,改扩建-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实施。
项目PPP模式操作实施的合作范围、合作期限和项目回报机制如下:
(1)合作范围
①张家港市杨锦公路-东二环沿线多功能智慧灯杆建设项目:已完成设计,合作范围为建设及运营。
②东二环智慧交通建设项目:已完成设计,合作范围为建设及运营。
③东二环快速化改造工程:已完成设计,已取得用地批复,正在进行管线迁改;合作范围为工程建设及运营。
④游客中心及展示中心:由政府方先行实施,相关费用纳入PPP项目总投资,由项目公司列支,后期由项目公司实施运营管理。
⑤智能停车场改造工程:已完成设计,合作范围为建设及运营。
(2)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4年,其中建设期为4年,运营期为20年。
(3)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一般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资料:
1.1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1.2 申请人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为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则无需提供;
1.3 申请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
1.4 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申请人不属于本级政府所属的各类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平台公司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的书面声明;
1.7 申请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1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承担东二环快速化改造工程子项目的施工义务的成员均须满足)须同时具有公路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按联合体协议中承担相应施工义务的联合体成员的最低级别资质认定);
2.2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须满足)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投资类(含BT、BOT、TOT、ROT等形式)项目业绩;
2.3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承担施工义务的成员方至少有一方须满足)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施工总承包类的一级公路及以上工程业绩,其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2.4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承担施工义务的成员方至少有一方须满足)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施工总承包类的采用高架形式的城市快速路工程业绩,其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2.5 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融资能力,申请人的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的授信额度合计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的授信额度合计额可累加)。
3、 对申请人的限制
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可作为一个联合体内的不同成员);
3.2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成员各方必须在项目公司参股出资且出资比例不得为零,且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将导致资格预审无法通过:
4.1 联合体成员均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4.2 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方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及应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4.3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
4.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5 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1、申请人一般资格要求”,所组成的联合体须满足“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4.6 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公告期限:2021年12月16日起至2021年12月23日。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自资格预审公告上网公示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3日。
申请人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须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现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1107办公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
接收时间:2022年01月11日上午08:30-09:30
接收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8楼、9楼开标室)
接收人:林苗苗、许霞慈
资格审查时间
时间:2022年01月11日上午09:30
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8楼、9楼开标室)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胡凌
联系电话:0512-56901891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联系人:林苗苗、许霞慈
联系电话、传真:0512-58699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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