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推动数字文旅发展!文旅部开展2022年文旅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

城市光网 2023-10-28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决定开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更好发挥文化赋能、旅游带动作用,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此次案例征集内容为基于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北斗导航、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创新应用的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利用上述技术,推动文化艺术的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模式创新、呈现方式创新,提升文化艺术创作效率、能力与艺术的表现力、感染力等;利用上述技术支持存量文化资源的创作性转化,推动传统文化“活起来”等;利用上述技术,创新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内容和手段等;利用上述技术,提升文化生产和内容建设能力等;利用上述技术,提升旅游业数字化水平,深化“互联网+旅游”融合创新,丰富和优化数字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培育文化和旅游融合消费的新业态、新模式,提升旅游业现代化水平等;利用上述技术,推进“互联网+监管”,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术监管能力等。


征集案例要求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应基于新技术与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形成新业务、新模式、新业态等创新应用,领先于行业,且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可复制性、示范推广性、代表性,能解决共性问题,对面临相似问题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具有示范作用,规模适中;已产生可衡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须为近两年的创新成果(2020年1月1日以后完成)案例征集截止日期为5月20日。


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取得革命性突破,国家大力推进文化及旅游产业数字化,以及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大背景下,数字文旅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形态,出现了爆发式增长。大批的数字文旅新项目涌现,伴随虚拟现实、智慧景区等各种文旅消费新场景的出现,在数字技术的加持之下,传统文旅产业加速迭代创新。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九成以上受访者体验过数字文旅,且对各种新业态都有广泛的体验和积极的评价。


通过文旅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的遴选,充分发挥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文旅产业的信息化、数字化健康有序快速地发展


以下为《通知》全文: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规划》,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更好发挥文化赋能、旅游带动作用,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基于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北斗导航、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创新应用的案例,包括但不限于:


  (一)利用上述技术,推动文化艺术的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模式创新、呈现方式创新,提升文化艺术创作效率、能力与艺术的表现力、感染力等方面的案例。


  (二)利用上述技术,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支持存量文化资源的创作性转化,推动传统文化“活起来”等方面的案例。


  (三)利用上述技术,创新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内容和手段,丰富服务供给,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效能等方面的案例。


  (四)利用上述技术,提升文化生产和内容建设能力,提高文化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等方面的案例。


  (五)利用上述技术,提升旅游业数字化水平,深化“互联网+旅游”融合创新,丰富和优化数字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培育文化和旅游融合消费的新业态、新模式,提升旅游业现代化水平等方面的案例。


  (六)利用上述技术,推进“互联网+监管”,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术监管能力,提高文化和旅游治理效能,推动实现文化和旅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案例。


  (七)利用上述技术,创新对外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方式和方法,提升对外文化交流传播的效能和效果,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等方面的案例。


  (八)其他相关方面的案例。


  二、案例要求


  (一)先进性和创新性。案例应基于新技术与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形成了新业务、新模式、新业态等创新应用,领先于行业,且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二)可复制性和示范推广性。案例应具有代表性,能解决共性问题,具有可复制性,对面临相似问题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具有示范作用,规模适中。


  (三)已产生可衡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案例须已实施完成、运行稳定、价值显著,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或显著的社会效益。


  (四)案例须为近两年的创新成果(2020年1月1日以后完成)。


  三、组织推荐


  (一)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向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后向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推荐,每省(区、市)限5个。


  (二)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直接向科技教育司推荐本单位案例,每单位限1个。


  (三)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遴选和推广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遴选,以适当形式发布典型案例,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和推广。


  五、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认真填写《2022年度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申报表》(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通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栏目中下载),由推荐单位审核后盖章(一式3份)。


  (二)申报材料可附案例图片(采用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低于2M)和视频材料(采用MP4格式,10分钟以内)。


  (三)申报表电子版、案例图片和视频存储在同一光盘或U盘中,与纸质文件一同报送。


  六、联系信息


  联系人: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董肇伟、金宝石


  电话:010-59881703、59882146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2年2月25日


版权声明:本文由城市光网整合,图文素材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如需转载或有疑问请联系小编(微信号:snowwhiteche)~


END



本文编辑 | cxf
投稿、合作 | cxf@urbanlight.cn
推荐阅读 💡

照明资质有新变化!住建部发布4项资质标准征求意见

干货满满!AR、VR和MR的区别

迪拜未来博物馆开馆!“世界最美博物馆”是如何炼成的?

虚实交错!五大数字艺术展带你走进梦幻的数字世界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