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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读文学史 |《尤利西斯》:你读懂,算我输!

策马MTI ✖️Alex 北京策马翻译 2022-10-02


明明是大棒骨,却总被当作鸡肋骨,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对,说的就是你百科知识

很多MTI考生不喜欢它,因为看不完记不住连蒙带猜好无助。本想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考场能把美名留,翻开书本,结果却看了个神不知鬼不觉人间正道是好眠的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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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ol.02 」

 · 趣读文学史 · 

《尤利西斯》:你读懂,算我输!





1904年,22岁的詹姆斯·乔伊斯“摊上事儿”了。

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1882-1941)

爱尔兰作家、诗人


一天晚上,他在都柏林的大街上晃悠,看到一个身材高大、披着一头红褐色长发的美眉迎面走来。荷尔蒙飙升的乔伊斯立即开启了撩妹模式,一番攀谈后,他得知这个姑娘叫娜拉·巴纳克尔,出身普通,只有小学文化,目前在附近的旅馆工作。而他自己是念过大学出过书的大才子,俩人凑一起实在没法谈文学、聊艺术,于是……

俩人干脆谈恋爱、聊生活

乔伊斯记住了第一次约会的日子:6月16日。


乔伊斯与妻子娜拉

又一天晚上,乔伊斯在一家夜总会喝醉了,跟同样耍酒疯的宪兵发生了争吵还动了手,结果被揍得满地找牙。幸好他父亲的朋友亨特先生刚好撞见,路见不平拔腿就跑,护着乔伊斯逃回了家。


后来,乔伊斯听说亨特先生是一个受到歧视的犹太人,而且妻子给他“戴绿帽”,但他依然笑对生活。亨特先生的遭遇和精神让乔伊斯动容,他想就此写一个小说。


于是,他以亨特先生为原型、以1904年6月16日这一天为背景,写了一部小说,名叫《尤利西斯》




没想到这一写,就写出了“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小说”、“现代人类精神的百科全书”、“写作文体的百科全书”、“一部普通人的史诗”、“人类文学史的头号奇书”……



01


这部小说的故事情节,其实挺简单,甚至有点像记流水账

话说,男一号布卢姆早上八点起床,准备好早餐,然后读女儿的来信,再到厕所上了个大号;上午十点,他到邮局取另一封信,这封信是他的外遇对象寄来的,俩人正在谈一场柏拉图式的恋爱。

之后他去洗了土耳其浴,换了身衣服,十一点去参加葬礼;下午一点吃了奶酪三明治加勃艮第葡萄酒。酒足饭饱后去博物馆看雕像;下午四点在酒吧用餐,有个无赖diss他是犹太人,让他很不爽;晚上八点,布卢姆在海滩上邂逅了一个年轻女子,他很想约炮,但最终只能自慰了事。

他担心自己的妻子莫莉一个人呆在家里会跟别的男人鬼混,实际上,莫莉那天下午的确跟她的经纪人在做床上运动;


晚上十点,布卢姆去医院探望友人,遇到了男二号斯蒂芬

斯蒂芬这一天也够无聊。吃完早饭他就给一群熊孩子上历史课,然后就去沙滩上晃悠,并沉浸在往事的回忆中,还随手写一些灵感乍现的诗句;下午去了图书馆,和朋友讨论莎士比亚,晚上去医院食堂与一帮医学生喝酒狂欢。

布卢姆和斯蒂芬相遇后,一起去红灯区找乐子。


午夜十二点,喝醉的斯蒂芬打碎了妓院的灯,又遭到两个英国兵的殴打。布卢姆扶着斯蒂芬在街头游荡。俩人吃了点宵夜后,布卢姆将斯蒂芬领回自己家中。

斯蒂芬见到了莫莉,聊了一阵后就告辞了;凌晨两点,布鲁姆躺到莫莉身边,对她讲述一天的遭遇,并一反常态地要求莫莉起床后给他做早餐,引发了莫莉半梦半醒中的胡思乱想。


记述3个人、18小时内的生活,换别人用一篇800字的作文就能搞定。但乔伊斯愣是写出了三大部分、十八个章节、700多页的煌煌巨作

他是怎么做到的!?


02


大多数读过《尤利西斯》的朋友,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想拿头撞墙!

因为这本书太晦涩、太烧脑,光是注释册的厚度就差不多赶上了书的一半。

《尤利西斯》注释册

有人说它是本天书,里面每个字都认识,但放在一起就看不懂了。据说世界上只有35个人读懂了它

那么,这本书到底难在哪?

先来说说书名

“尤利西斯”就是大名鼎鼎的古希腊英雄“奥德修斯”的拉丁文译名

古希腊伊塔卡岛国王奥德修斯

可是,《尤利西斯》里面没有一个人叫“尤利西斯”,尤利西斯本人也没有穿越过来客串打酱油,这种挂羊头连狗肉都不卖的做法,其实是在致敬古希腊诗人荷马

乔伊斯采用了一种非常独特的叙述手法,叫“荷马对应”,就是让《尤利西斯》与荷马史诗的《奥德赛》在情节上平行


奥德修斯远征特洛伊后,很多男人就去纠缠他的妻子珀涅罗珀。她一人承受不来,就让儿子贴雷马克去叫爸爸快回来;《尤利西斯》的第一部分(前三章),斯蒂芬也在找一个精神上的爹,正好遇上了想要一个儿子的布卢姆;

《奥德赛》的第二部分写奥德修斯十年间的奇幻漂流,《尤利西斯》第四到第十五章里尽是布卢姆的遭遇;

《奥德赛》的结局,是奥德修斯与儿子一起回家,然后杀死情敌、一家团聚;《尤利西斯》第十六到十八章,“精神父子”布卢姆与斯蒂芬一起回家,见到了莫莉,“一家三口”聚齐。

之所以用这么酷炫的写作手法,是因为乔伊斯接下来放的“大招”实在威力巨大,如果没有《奥德赛》这个框架支撑,《尤利西斯》会碎成渣。

这个“大招”就是意识流。

它原本是心理学术语,最早由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提出。他认为人的意识是永远流动的而不是片段拼接的,故称“意识流”。

威廉·詹姆斯,美国心理学之父

后来,英国小说家梅·辛克莱把这个名词引进文学。从此,“意识流”小说成了小说中的“泥石流”

在意识流小说中,情节不是重点,意识才站C位,情节只是引发意识描述的工具。而意识是不受时间、空间和逻辑限制的,就像做梦,你管我是不是在澡堂子里跟秦始皇烤腰子呢!

所以,意识流小说对于大众来说太难读了。


《尤利西斯》堪称“意识流小说的代名词”,乔伊斯脑洞开得很大、思维非常跳跃、联想天马行空,用一连串连绵不绝的意识流把读者折磨得智商欠费,比如那段经典的莫莉碎碎念

“之前买了新鲜漂亮的比目鱼明天买来点鱼好了还是今天礼拜五吗没错我要买顺带些牛奶冻上面要有黑莓果酱之前吃过但不是那种两磅一罐混梅子和苹果的酱那要到伦敦和新堡买想到威廉伍兹店距离远两倍到了只剩骨头可以挑选我讨厌鳗鱼鳕鱼好了明天只要买好看的鳕鱼每次都买三份忘了算了我不想再跟那家卖肉的买肉了。”

没有标点、没有断句、没有逻辑,就问你这段阅读理解能拿几分!

除此之外,书中还充满了各种典故。除了荷马史诗,还有但丁莎士比亚《圣经》爱尔兰政治等不计其数的出处。掉书袋不可怕,可怕的是明明知道有典故,却不知道哪里是典故,哪里暗藏玄机,体会不到故事的弦外之音。



03


但是,就这么一本“难看”的书,有人居然看到了“好看”的东西

1921年,美国有关部门指控《尤利西斯》中大量的性爱描述为“淫秽”、“色情”,把它列为禁书,并将连载它的《小评论》杂志告上法庭。

但是,《尤利西斯》不乏勇敢的拥趸。

乔伊斯的好朋友、旅居巴黎的美国人西尔维娅·比奇,这时正经营着自己创办的莎士比亚书屋

西尔维娅·比奇与乔伊斯在莎士比亚书屋

她是现代文学的狂热爱好者,决定完整出版这本“危险著作”,也就是1922年出版的第一版《尤利西斯》

1922年第一版《尤利西斯》

此后,很多美国人到巴黎旅游时,都会慕名前往莎士比亚书屋,买一本《尤利西斯》,要么留作纪念,要么带回国倒卖,连海明威都走私过这本书……

美国兰登书屋的创始人贝内特先生认为这样一本畅销书居然不能在美国合法出版,简直就是跟钱过不去。于是他先预付了乔伊斯1500美元买下了《尤利西斯》版权,然后转身就去替《尤利西斯》打官司


兰登书屋创始人贝内特·瑟夫

1931年,在被禁十年之后,美国联邦法庭宣布《尤利西斯》准许进入美国。

这次宣判让《尤利西斯》彻底走进了经典文学的大门,也为乔伊斯赢得了全球无数的粉丝。

玛丽莲·梦露在读《尤利西斯》


04


乔伊斯说:小说家的任务是表现人的本质。

在小说中,布卢姆是个“软男”,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是“有史以来最善良、最温顺、最和蔼、母鸡下蛋都能伸手接住的好人”;

妻子莫莉到处给他“戴绿帽”,他非但不阻止,反而借故离家为妻子出轨创造条件;在外面受到校长、醉汉、妓女、小瘪三等人的歧视和侮辱,也只能默默忍受;

因为他是一个流散到爱尔兰的犹太人,一个无权无势的广告经纪人,在爱尔兰乃至欧洲反犹太主义的巨浪面前,明哲保身是弱者的生存智慧;


斯蒂芬是个“局外人”,他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他是个无神论者,因为不信教把老妈给气死了;他是个反叛者,看不惯英国在爱尔兰殖民,索性不跟英国人玩;他是个讨厌历史的历史老师,认为历史和传统是束缚个性和自由的枷锁,“历史是一场恶梦,我正试图从中觉醒。”但是,除了喝酒、骂娘、逛妓院,他什么也改变不了。

莫莉看上去是个水性杨花、沉迷肉欲的荡妇,其实是爱尔兰“全村的希望”。和哪个男人上床、怎么上、什么时候上,完全是莫莉说了算,一副“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架势,象征着男性霸权被瓦解;而且不断的换人、不断的性爱,代表了莫莉强大的生命力和繁殖力,她成了凯尔特文化中生殖女神的化身——爱尔兰血脉和文化必将延续!


话剧版《尤利西斯》


 知识小贴士 

爱尔兰跟英国虽然一海之隔,但民族构成和宗教信仰完全不同。爱尔兰人属于凯尔特人,信仰天主教;英国人属于盎格鲁撒克逊人,信仰基督新教。早在16世纪英国人大规模入侵爱尔兰并实行残暴统治。经过几百年的不屈抗争,爱尔兰终于在1949年独立。


《尤利西斯》带来的影响,早就超越了作品本身。爱尔兰人甚至把全书情节发生的这一天6月16日,定为“布卢姆日”

如今,布卢姆日已成为爱尔兰仅次于国庆节的盛大节日。这一天,世界各地的人带着《尤利西斯》去都柏林朝圣,他们听讲座、朗读、参观、泡酒吧、打扮成小说中的人物参加化妆比赛、重温布卢姆和斯蒂芬游荡过的路线……

布卢姆日盛况


05


大家也许很费解,乔伊斯为什么要写这么难懂的书?

每当读者读到一句《尤利西斯》的话,都会像强迫症患者一样自问:“他是这个意思吗?

读不懂,是乔伊斯面临的最大指责。

就连乔伊斯的妻子娜拉都骂他:“你就不能写一点别人看得懂的东西?”

乔伊斯不只写了《尤利西斯》,他还写了《芬尼根的守灵夜》,可是这本书更读不下去。

难道乔伊斯只是为了对一脸懵逼的读者说一句:


其实,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都有一些不走运的作家

如果你顺着一个时代的趣味写,你当然就会过得有滋有味。但只要你敢逆行,那就没好日子过。


但实际上,对于很多真正的作家、真正有创造力的人来讲,逆行是他生活当中一个重要的部分,因为他不甘于写这个时代都能接受的东西。

中国翻译《尤利西斯》的萧乾先生曾说,乔伊斯是“世界文学界的一大叛徒”,他用自己的天才和学识向极峰探险,亦或是浪费了一份禀赋去走死胡同。

成仙还是疯魔,不好说。

但乔伊斯或许根本不在乎。


乔伊斯曾说:“我在《尤利西斯》中设置了许多迷津,它迫使几个世纪的学者们争论我的原意,这也是确保作品不朽的唯一途径。”

这句话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曝光度持续Up,走红不会Stop!

君不见,明星无绯闻,回头就掉粉;爱豆不炒作,人气往下落。

我猜,乔伊斯想要的,是霸着热搜一直火!

而无数的人,不管是为了测智商学英语装文青涨逼格,都会不断地读《尤利西斯》。

受虐一时爽,一直受虐一直爽!

信不信, 500年后乔伊斯和《尤利西斯》还很火!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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