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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先试!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中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规则》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广东省实施意见,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中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切实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过程管理及成果运用。此举,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属先行先试。
该工作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中山市实际,经过充分酝酿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后制定。
《规则》在明确市、镇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职责的基础上,突出强化三方面“规则”。01根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省级和市级监督抽查等不同层级、不同情形,规范后处理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限;
02
聚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对实物质量合格而标识不合格、实物质量不合格但不属严重质量问题、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不同程度的产品质量问题,按分类处理的原则细化工作要求;
03
明确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质量分析和约谈、档案管理和督导考核等后处理工作成果运用要求,推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其后处理工作形成全流程有效闭环。
今年以来,针对制约产业集聚区制造业发展的一些产品质量问题,中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市场监管局敢于突破,采取实招硬招集中攻坚。除制定《中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规则》外,还通过开展全市重点工业产品区域质量整治提升专项行动、靶向开展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建设“一家牵头、开放入驻、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中山“工业产品医院”等多项措施,分类施策、系统施治,为推动中山制造业特别是重点工业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行动
企业有诉求,市场监管“大礼包”送上门
推进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建设,助力中山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审丨刘晓华
二审丨陈伟鹏
三审丨何君铭
来源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刘奕辰
插图丨【Freepik】宏矢量
编辑丨中山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