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焦作中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新闻发布会,通报8起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入开展,彰显全市法院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参与打击黑恶势力的积极性,11月14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文太通报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薛拥复主持发布会,刑三庭庭长蔡有安对8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高度重视,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秉承“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原则,围绕组织领导、依法严惩、宣传发动、机制建设、线索摸排等工作,全方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截至10月底,全市法院共受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6件(含旧存1件)、审结5件;受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2件、审结2件;受理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4件、审结2件;受理九类涉恶类犯罪案件363件、审结307件,共判处615名被告人刑罚,其中判处3—10年有期徒刑65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无期徒刑1人,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在今后工作中,全市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推动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把扫黑除恶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线索。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交流,统一执法思想和证据标准,减少认识分歧,形成打击合力。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一步开展对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政策的系列解读和重大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营造“人人喊打”的浓厚舆论氛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建设“四个焦作”,助推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作出更大的贡献。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嘉莉 报道
(一)李玉辉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案
经审理查明,2002年以来,被告人李玉辉先后笼络社会闲散人员被告人李大缸、廉天重、何涛、秦小二等人,并利用聚集在自己身边的闲散人员大肆进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李玉辉为组织、领导者,以李大缸为骨干成员,以何涛、廉天重、秦小二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李玉辉还带领李国亮、李大缸、廉天重、何涛等人共同出资200余万元成立了“龙腾”停车场,投资经营“大唐”KTV等经济实体。李玉辉以“龙腾”停车场和“大唐”KTV为据点,以承揽工程、工地送料等方式为依托,基本上垄断了占用东仲许村土地的建筑工程的沙石、土方供应,逐步在社会上树立强势地位,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社会生活、经济秩序。
其中,该团伙最为嚣张的一次就是2014年10月18日13时许,因“龙腾”停车场利益分配问题,被告人李玉辉的手下被告人李大缸等人与被告人何涛在电话中发生争吵,双方约定在武陟县城繁华路段兴华路与木栾大道交叉口西南角李大缸的店前斗殴。被告人何涛、廉天重伙同被告人秦小二纠集并带领刘云锋等七名被告人在武陟县宾馆北边“彩陶坊”酒专卖店门口集合,统一佩戴白手套,持砍刀、木棍等凶器前往约定地点。与此同时,李大缸纠集被告人王磊、崔长路以及李国亮等六人(六人另案处理)准备铁钎把等工具在李大缸的店内等候。17时许,何涛等人赶到后双方持械殴斗,造成双方七人受伤。经鉴定,三人为轻伤二级,二人为轻伤一级。
经审理,武陟法院认定被告人李玉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0元;其他15名被告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被判处九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对被告人李大缸、廉天重、何涛、秦小二并处四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李玉辉等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焦作中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玉辉犯罪集团属于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对该案的公开宣判展示了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体现了人民法院对黑恶势力依法严惩的方针,将推动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向纵深开展。
(二)被告人李德心等恶势力集团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案
2012年9月4日,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博爱县柏山路道路工程。该工程在修建过程中,以村支部书记被告人李文军(因死亡对其终止审理)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李德心为主犯,被告人张美利等六人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集团,多次聚众造势,阻止工地正常施工,强揽工程,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严重扰乱工地的正常施工秩序,严重影响工期正常进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审理,博爱法院认定被告人李德心犯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四万五千元。其他六名被告人均以多个罪名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案的宣判彰显了人民法院打击黑恶势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信心和决心。
(三)被告人郑建军等恶势力集团敲诈勒索案
2018年4月,被告人郑建军通过被告人侯文山认识被告人宋绍广、郭华华后,以支付工资、帮助办理贷款为手段,组织、领导三人形成恶势力集团,多次实施犯罪行为。2018年4月28日,郑建军等四被告人以贾书阳在给宋绍广等办理网络贷款时存在欺诈、扣取费用过高为由,通过威胁、恐吓,勒索贾书阳5000元。2018年4月29日至30日,郑建军等四被告人预谋后,通过殴打、非法拘禁,逼迫刘举先后出具5000元和10000元的借条两张。30日8时许,四被告人带刘举到其家中,以其所打借条相威胁,勒索其家人现金5000元。2018年4月30日,郑建军等四被告人经预谋,通过非法拘禁、暴力威胁、言语恐吓,逼迫贾书阳借钱补偿网贷损失10万元无果后,逼迫其出具10万元借条一张。贾书阳在微信联系借款时让朋友报警。5月1日16时许,温县公安局出警将贾书阳解救。经审理,温县法院认定被告人郑建军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其他三被告人也均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一年十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案的宣判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的方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胡伟等11人开设赌场案
2015年11月,被告人胡伟、王玲、刘德生共同出资入股15万元购买“星力游戏”网络赌博游戏平台,将该平台取名“金花渔乐”。后三人利用该平台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新水坑村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地点,组织人员通过手机捕鱼游戏进行赌博,并发展被告人王华空、石浩然、朱俊为赌场工作人员。2016年7、8月份,被告人张强对被告人胡伟的网络赌博游戏平台进行破解。破解之后,胡伟等人经营的网络赌博平台开始使用破解版的游戏,改名为“洪荒鱼乐”。该赌博平台至2017年4月27日被公安机关查获涉案赌资共计约1745万元,获利382万元,发展参赌人员2682人。
2016年7、8月份起,被告人胡伟伙同被告人张强等对破解后的网络赌博游戏平台进行销售、租赁。胡伟、张强为大股东,被告人宋汉东、李伟分别出资占股6%。张强负责为平台租用网络服务器,对星力游戏服务端进行破解,为客户制作平台服务端,对已经售卖的平台进行技术维护等工作;宋汉东、李伟负责网络赌博游戏平台销售、售后、收取销售平台的资金等工作;被告人刘德生负责对售卖的网络赌博游戏平台进行测试;被告人王玲、张薇也进行网络赌博游戏平台销售。被告人黄生云在该团伙中专门负责为赌博游戏客户端制作ios系统签名,先后制作20余个ios系统签名。2016年8月至2017年3月18日该团伙售卖游戏、租赁、升级网络赌博游戏平台70个,获利300余万元。
经审理,山阳法院认定被告人胡伟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他十名被告人也均以开设赌场罪被判处六年三个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七万至二万元不等罚金;在案扣押的违法所得300余万元及三辆宝马汽车,予以追缴。该案对被告人判处主刑的同时,加大罚金刑力度,没收违法所得,铲除被告人的经济基础,减少其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实现了刑事审判惩罚与预防效果的统一。
(五)被告人刘振兴等7人寻衅滋事案
2017年12月27日22时许,被告人刘振兴、刘振中、范国亮、张强强、范聪聪、范玉辉、闫蒋寒从修武县为民路“金沙滩KTV”唱歌出来,准备离开时,醉酒的被告人刘振兴在KTV院内与一辆轿车的司乘人员因琐事发生争执、推搡,后被人拦开。在KTV大门口,被告人刘振兴再次与对方发生互殴,其他六被告人见状遂上前参与厮打。KTV服务员将双方拦开后,被告人刘振兴、刘振中又与服务员发生争执,并与被告人张强强、范国亮等人一起在大门口和院内对服务员张孟杰等四被害人拳打脚踢。其间,被告人范国亮、张强强持砖头对服务员进行殴打。经鉴定,张孟杰等四被害人的损伤程度均属轻微伤。
经审理,修武法院认定被告人刘振兴等七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一年八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的宣判体现了人民法院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对于常见的寻衅滋事等九类常见涉恶类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有力震慑犯罪分子,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丁华伟、申伟寻衅滋事案
被告人丁华伟因与李小兵存在经济纠纷, 2017年1月27日(农历除夕)零时30分许,丁华伟和被告人申伟商量后开车到温县城区李小兵家附近,丁华伟向申伟告知李小兵住址后,申伟下车将李小兵家大门用白漆喷了一个“死”字,往李小兵家临街平房顶上扔了一只死鸡;2018年2月16日(农历大年初一)3时45分许,丁华伟、申伟预谋后再次开车到温县,申伟往李小兵家大门及轿车上泼粪,造成李小兵家大门的“萨巴蒂诺D4”智能指纹全自动密码锁损坏,经鉴定,损坏的密码锁价值2670元。
温县法院认为,被告人丁华伟因与他人经济纠纷为由,伙同被告人申伟采取喷字、泼粪等手段侮辱、恐吓他人,严重影响他人生活,情节恶劣,并任意毁损私人财物,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七个月。
该案提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处理。以暴力解决要受到法律制裁,同样的,以喷字、泼粪等软暴力侮辱、恐吓他人也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其中严重影响他人生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属于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打击对象,应依法严惩。
(七)王磊等四人敲诈勒索案
2017年12月4日夜,被告人王磊得知本村北地有人盗墓,便纠集被告人朱建强、王亚军、郑海军并预谋抓住盗墓的人之后,如果挖出东西就把东西讹走,如果没有东西就揍他弄点钱。后王磊等四人乘车在本村发现丁爱平后,见其面包车上装有盗墓工具,便自称是联防队员,将丁爱平从车上拽下询问其是否来盗墓并对其殴打,致其面部等多处受伤。丁爱平承认伙同他人来盗墓后,王磊、朱建强以将其送至派出所相威胁,勒索丁爱平7600元后,放丁爱平驾车离开。经鉴定,丁爱平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经审理,温县法院认定王磊等四被告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十一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八)马秋来、丁红梅敲诈勒索案
2017年10月28日至2018年2月28日,被告人马秋来或伙同被告人丁红梅先后窜至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风正乡、河北省馆陶县、邯郸市丛台区、河南省汤阴县人民医院,拍摄公车私用视频,以向纪委举报为由,三次共敲诈勒索被害人4500元,两次未遂。
2018年3月6日,马秋来、丁红梅驾车窜至温县人民医院,使用手机及手表偷录设备,拍摄王学斌单位同事使用公务车辆到温县人民医院的视频录像,以向纪委举报其公车私用相威胁,承诺被害人拿3000元钱之后不再举报,并删除视频证据。在双方商谈付款过程中,因有人报警,马秋来和丁红梅被当场抓获,敲诈勒索未遂。
经审理,温县法院认定被告人马秋来、丁红梅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马秋来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九千元;判处丁红梅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
上述两件案例提示我们,“君子之财,取之有道”,敲诈勒索违纪违法犯罪分子,数额较大的,也构成犯罪,属于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无恶治乱”的打击对象,也应依法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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