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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局2022年第2统计督察组向台州市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浙江统计 2022-10-15


浙江省统计局2022年第2统计督察组向台州市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督察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和批准,2022年7月18日至7月27日,浙江省统计局第2统计督察组对台州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开展了统计督察。

督察意见经报浙江省委、省政府同意后,浙江省统计局于2022年10月13日向台州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浙江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川代表浙江省统计局第2统计督察组通报督察意见,台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先华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第2统计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台州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台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积极推进统计现代化发展改革,研究解决统计重大问题,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控机制,加快统计数字化改革和基层网格智治,统计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在高质量发展中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

督察发现,台州市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仍有差距。组织传达学习不及时、不全面、不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措施不到位。二是统计法定职责履行不到位。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未经审批开展统计调查等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基层领导干部法定职责领会不到位。三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未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建立不全面,部门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防范和惩治造假、弄虚作假意识薄弱。四是统计数据差错和台账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个别企业数据失实,部分企业统计基础台账不规范。

督察组向台州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一是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传达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全力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贯彻落实。加强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重点工作要求。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推动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三是强化法定职责履行,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积极营造良好统计生态环境。切实保障统计工作独立性,全面清理纠正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目标考核的责任单位或牵头单位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统计机构直接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能力。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四是认真抓好统计督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报省委、省政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台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先华代表市委、市政府向省统计督察组来台州反馈意见表示欢迎和感谢。他表示,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在肯定台州统计工作成绩的同时,中肯地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台州进一步做好统计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台州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

林先华表示,台州全市上下将提高政治站位,以坚定态度抓好整改,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确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抓住突出问题,以规矩意识坚守统计底线,聚焦统计数字化改革,不断提升统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林先华强调,全市上下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履行统计监督职责,充实基层统计力量,实现为民统计初心,以高质量统计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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