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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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普丨单位划分规定有哪些(下)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等垂直管理单位设立的省、市分支机构视同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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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普丨单位划分规定有哪些(上)
掌握“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要点。例如有些乡、镇一级的卫生院,虽然是集体所有制,但是是由国家卫生部门举办的,所以是事业单位法人,而不是所列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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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省人口主要数据公报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2022年浙江省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以全省为总体,以11个设区市为子总体,采取多阶段、分层、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共抽取3315个村级单位为调查样本,调查人口40万人。现将根据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数据推算的全省2022年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2022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6577万人,与2021年末常住人口6540万人相比,增加37万人。二、城乡构成2022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4826万人,农村人口为1751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73.4%,与2021年相比,上升0.7个百分点。三、性别构成2022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3436万人,占总人口的52.2%;女性为3141万人,占总人口的47.8%。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4。四、年龄构成2022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0-15岁的人口为907万人,占总人口的13.8%,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16-59岁的人口为4341万人,占总人口的66.0%,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329万人,占总人口的20.2%,比上年上升1.1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981万人,占比为14.9%,比上年上升0.7个百分点。五、自然增长状况2022年全省出生人口为41.2万人,死亡人口为40.9万人,自然增加人口为0.3万人。出生率为6.28‰,死亡率为6.24‰,自然增长率为0.04‰。与2021年相比,出生率下降0.62个千分点,死亡率上升0.34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0.96个千分点。六、各市主要数据分享收藏点赞在看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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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四)推进统计监督数字化改革。根据《浙江省统计局系统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部署和《一体化统计监督重大应用工作方案》具体要求,不断优化和提升一体化统计监督重大应用,努力提高统计监督的智效水平。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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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局2022年第2统计督察组向台州市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浙江省统计局2022年第2统计督察组向台州市反馈统计督察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督察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和批准,2022年7月18日至7月27日,浙江省统计局第2统计督察组对台州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开展了统计督察。督察意见经报浙江省委、省政府同意后,浙江省统计局于2022年10月13日向台州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浙江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川代表浙江省统计局第2统计督察组通报督察意见,台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先华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第2统计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台州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台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积极推进统计现代化发展改革,研究解决统计重大问题,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控机制,加快统计数字化改革和基层网格智治,统计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在高质量发展中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督察发现,台州市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仍有差距。组织传达学习不及时、不全面、不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措施不到位。二是统计法定职责履行不到位。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未经审批开展统计调查等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基层领导干部法定职责领会不到位。三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未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建立不全面,部门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防范和惩治造假、弄虚作假意识薄弱。四是统计数据差错和台账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个别企业数据失实,部分企业统计基础台账不规范。督察组向台州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一是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传达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全力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贯彻落实。加强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重点工作要求。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推动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三是强化法定职责履行,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积极营造良好统计生态环境。切实保障统计工作独立性,全面清理纠正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目标考核的责任单位或牵头单位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统计机构直接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能力。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四是认真抓好统计督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报省委、省政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台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先华代表市委、市政府向省统计督察组来台州反馈意见表示欢迎和感谢。他表示,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在肯定台州统计工作成绩的同时,中肯地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台州进一步做好统计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台州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林先华表示,台州全市上下将提高政治站位,以坚定态度抓好整改,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确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抓住突出问题,以规矩意识坚守统计底线,聚焦统计数字化改革,不断提升统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林先华强调,全市上下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履行统计监督职责,充实基层统计力量,实现为民统计初心,以高质量统计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分享收藏点赞在看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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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日现场丨数说新时代 奋进新征程
浙江省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现场活动启动仪式2022/9/20今天上午,浙江省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在湖州月亮广场成功举办。本届开放日的主题是“数说新时代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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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人口主要数据公报
2021年浙江省人口主要数据公报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2021年浙江省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以全省为总体,以11个设区市为子总体,采取分层、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共抽取3313个村级单位为调查样本,调查人口43万余人。现将根据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数据推算的全省2021年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2021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6540万人,与2020年末常住人口6468万人相比,增加72万人。二、城乡构成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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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哪里过年?看浙江统计人怎么说...
这是个特殊的春节这是个别样的春节浙江统计人携手抗疫倡议留浙过年在浙里,一起“牛”“牛”转乾坤“牛”孕新机“牛”劲百倍“牛”势如虹视频中的他们留浙过年,大家通过远程拜年、“云上团聚”等方式传递祝福和问候。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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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人普丨80漫漫人生路 7次相遇如初见
与人口普查的七次相遇,就如老人80年人生长路上的七个坐标。他对普查事业渐行渐浓的真挚感情,他对普查岗位再遇仍如初见的珍视,感动了采访中的我们。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摸底期间,我们结识了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咸二村的八旬老人张如定。从1953年到2020年,跨越67年,他亲历了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从起初临时帮忙的小学生,到正式的普查员,再到退休返聘的镇人普办顾问,他以这样的方式记录着时代变迁。作为年轻人,我们以这样的方式坚定脚步、继续前行。听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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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扩 ! 昨晚我们上新闻联播了→
昨晚,小伙伴儿们奔走相告我们的人口普查员上新闻联播啦!快来看新闻,找一找浙江的~(来源:央视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视电话会议韩正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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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浙里丨上半年浙江经济加速回升 经济增长由负转正
(▲浙江统计抖音号:2234031177)今年上半年,面对疫情带来的前所未有冲击,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牢牢扛起“三地一窗口”的使命担当,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全力推动经济稳走向上向好,3月份以来主要经济指标加速回升,经济增长由负转正,继续沿着高质量发展方向迈进。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上半年全省生产总值为2908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0.5%,比一季度的-5.6%提高6.1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为914亿元,增长1.3%;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1620亿元,下降2.0%;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6553亿元,增长2.5%。一三大产业持续回升新兴动能支撑有力1.工业生产加速回升。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422亿元,同比增长0.3%,其中,二季度增长8.6%,比一季度的下降10.2%提高18.8个百分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及景气状况调查显示,二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能利用率为78.5%,比一季度提高5.8个百分点,为上年同期的97.6%。上半年,销售产值、内销产值、出口交货值分别下降5.6%、4.7%和10.2%,降幅分别比一季度收窄12.9、14.6和4.0个百分点。38个工业行业大类中,13个行业增加值恢复正增长,比一季度增加5个;35个行业增速比一季度回升,回升面为92.1%,专用设备、船舶、通用设备、电气机械等18个行业回升幅度超过10个百分点。新动能较快成长。规模以上工业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增长9.5%,增速高于规模以上工业9.2个百分点,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个百分点。高技术(12.1%)、战略性新兴产业(6.0%)、高新技术(3.5%)、装备(2.1%)等制造业增速均高于规模以上工业。新增市场主体快速成长。上半年新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9年底“小升规”企业和2020年新建投产企业)增加值增长57.3%,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个百分点;浙石化拉动增长0.9个百分点。传统产业逐步回升。上半年17个传统制造业增加值下降2.3%,降幅比一季度收窄10.2个百分点,二季度平均增长6.3%。科技创新力度加大。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3.5%,研发费用相当于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4%,比去年同期提高0.4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率为37.0%,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列入国家“三新”统计的3D打印设备(804.2%)、光纤(90.4%)、工业机器人(36.4%)、服务器(25.7%)、太阳能电池(23.5%)、智能手机(23.2%)、光缆(22.0%)等产量快速增长。2.服务业企业生产经营平稳恢复。上半年,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速高于生产总值2.0个百分点,拉动生产总值增长1.3个百分点。分行业看,金融业、房地产业、其他服务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1.0%、4.0%和4.2%;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分别下降2.1%、6.2%和18.4%,降幅分别比一季度收窄11.4、9.0和11.7个百分点。1-5月,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7378亿元,同比增长5.0%,增速比一季度回升6.1个百分点,其中,4、5月份分别增长16.4%和11.3%。10个行业营业收入增速均比一季度回升或降幅收窄。新兴服务业持续稳步增长,1-5月,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12.5%、11.9%和11.5%,增速比一季度提高2.3、4.5和1.5个百分点。“互联网+”产业持续增长,规模以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7%。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营业收入增长20.3%,其中,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游戏服务和广告服务企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17.3%、19.3%和30.4%。3.农业生产基本平稳。上半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由一季度的下降0.3%转为二季度正增长。农业(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分别增长1.9%、1.2%、-3.6%、2.9%和8.0%。蔬菜、果用瓜产量分别增长3.9%和0.5%;中药材、花卉苗木种植面积分别增长1.0%和1.6%。肉类总产量44万吨,同比下降4.9%;水产品产量217.5万吨,增长3.2%。二内需市场不断回暖新消费模式增长较快1.投资增速稳步回升。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8%,增速比一季度回升9.0个百分点,其中,4、5、6月份分别增长13.8%、10.4%和8.0%。项目投资持续回升,上半年同比增长4.7%,增速比一季度回升10.8个百分点,其中,工业和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4.6%和2.9%。基础设施投资5月份转降为升,连续2个月增长6.4%。国有投资带动明显,上半年增长9.0%,比一季度提高9.5个百分点,拉动全部投资增长2.8个百分点。民间投资由负转正,增长0.8%,其中,民间项目投资增长0.6%,分别比一季度回升8.6和9.2个百分点。重点领域投资总体向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投资、交通投资分别增长12.3%、13.5%、1.7%,分别比一季度回升7.1、20.1和8.3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面积转降为升,房地产开发投资持续回升,增长2.7%,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1.4%,销售额增长11.4%,分别比一季度回升6.9、18.2和19.8个百分点。2.新消费模式增长较快。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939亿元,同比下降6.3%,降幅比一季度收窄8.4个百分点。其中,二季度增长1.7%。汽车促销政策效应有所显现,6月份汽车类零售额环比增长10.5%。生活必需品、品质生活类商品、网上商品零售销售快速增长。上半年,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单位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增长17.8%,体育娱乐用品类、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等品质生活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76.6%和28.0%,增速分别比一季度提高1.1、15.0和3.9个百分点。网络零售和快递业较快增长,据省商务厅资料,上半年,全省实现网络零售8764亿元,同比增长9.8%;省内居民网络消费4519亿元,同比增长6.3%。上半年,快递业务,71.3亿件,同比增长27.3%,其中6月份增长46.3%。三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回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持续下降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2%,涨幅比一季度回落1.0个百分点。其中,6月份上涨2.2%;环比上涨0.1%。上半年,八大类消费品和服务项目中,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10.3%,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上涨5.3%,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分别上涨2.4%、2.2%和1.3%,居住、衣着、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分别下降0.1%、0.3%和3.4%。在食品价格中,畜肉类价格上涨67.3%,其中,猪肉价格上涨85.0%,涨幅比一季度回落14.5个百分点。上半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购进价格分别下降3.0%和4.8%,降幅比一季度扩大1.5和2.3个百分点;其中,6月份分别下降4.2%和6.7%,降幅比上月缩小0.7和1.1个百分点,连续13个月处于下降区间;环比有所回升,分别上涨0.3%和0.6%。四基本民生有保障经济增长质量稳步改善财政收支小幅下降。上半年,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为7461和4253亿元,同比下降3.5%和2.6%,降幅比一季度收窄2.6和2.5个百分点。税收收入下降3.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5.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67亿元,下降2.5%,其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长59.5%,住房保障、农林水、社保就业等支出分别增长21.3%、7.7%和2.1%。企业利润降幅持续收窄。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2094亿元,同比下降5.3%,降幅比一季度的36.8%、1-4月的20.7%、1-5月的11.0%逐步收窄。亏损面为29.0%,亏损率为14.8%,分别比一季度缩小11.9和20.2个百分点。成本上升压力有所缓解,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营业成本为83.2元,比去年同期减少0.6元。营业收入利润率和成本费用利润率分别为6.4%和6.8%,均比去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均为今年首次同比提高。资产负债率为55.4%,比去年同期下降0.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基本稳定。上半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39元,同比名义增长2.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0.6%,增速分别比一季度回升2.2和3.0个百分点。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865元,名义增长2.1%,实际下降0.9%,增速分别比一季度回升1.3和2.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79元,名义增长3.2%,实际下降0.6%,增速分别比一季度回升4.7和5.4个百分点。从收入结构看,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分别增长4.7%和2.7%;经营净收入分别下降11.0%和2.1%;财产净收入分别持平和增长9.5%;转移净收入分别增长7.8%和17.1%。从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看,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029元,同比下降4.5%,实际下降7.5%。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053元,下降6.0%,实际下降8.7%;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061元,下降0.4%,实际下降4.0%。就业社保总体稳定。二季度,浙江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9%。据省人力社保厅数据,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51.2万人,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64%。6月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274万人,同比增长3.3%,参保率为96.4%。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上半年,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9%(按个数计算),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11个设区市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3.4%,同比上升5.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6µg/m3,同比下降21.2%。五要素指标逐步向好预期性指标回升明显用电量逐步恢复,货运量降幅收窄。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工业用电量、制造业用电量分别下降4.4%、5.1%和7.3%,降幅分别比一季度收窄11.4、14.4和9.9个百分点。用电量从5月份开始转降为升,5、6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分别增长4.9%和14.1%,工业用电量分别增长3.9%和14.9%;制造业用电量6月份转降为升,增长2.4%。上半年全社会货运量13.0亿吨,下降3.7%,降幅比一季度收窄12.9个百分点。金融信贷增长较快,不良贷款处低水平。6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4.8万亿元,同比增长16.8%,增速比3月末提高2.8个百分点,上半年新增存款16960亿元,同比多增6607亿元。6月末,本外币贷款余额13.6万亿元,增长18.6%,增速比3月末提高1.6个百分点,上半年新增贷款14227亿元,同比多增5532亿元。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增长17.9%,住户贷款余额增长19.7%。6月全省不良率0.92%,比年初上升0.01个百分点。企业景气和企业家信心指数环比回升。二季度,企业景气指数、企业家信心指数分别为113.1和114.1,分别比一季度上升25.4和24.3点。分行业看,工业(117.7和116.8)、建筑业(113.2和117.5)、批发和零售业(109.7和110.7)、住宿和餐饮业(82.2和85.5)、房地产业(125.5和127.9)、服务业(107.4和109.8)等行业景气指数和信心指数均比一季度回升。消费者信心指数预期向好。二季度,消费者信心指数(CCI)为121.7,仍运行于“乐观”区间。其中,消费者满意指数、消费者预期指数分别为120.2和122.8。预期指数比满意指数高2.6点,表明大多数消费者对下半年消费环境的判断预期向好。从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分析可以看到,浙江经济正逐步走上正常运行轨道,但由于世界经济处于深度衰退,全球疫情持续蔓延,经济运行的不确定大大增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需要高度关注。一是工业经济行业分化加剧,上半年浙江规模以上工业中,计算机通信电子、医药、化学原料、石油加工、烟草等8个行业合计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6个百分点,而纺织、皮毛羽、家具、电力、造纸、化纤等传统制造业和受产业链影响的汽车制造等9个行业合计下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2.1个百分点。二是部分服务业复苏缓慢,虽然在“促消”政策推动下,消费有所复苏,但餐饮旅游等接触性服务业受疫情影响较大,上半年,全省限额以上餐饮收入下降27.5%。1-5月,旅游总收入1902亿元,同比下降50.6%,旅游人数1.33亿人次,下降51.0%。三是就业仍有一定压力,二季度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9%,虽然低于全国的5.7%,但比一季度的4.7%略有提高,皮毛羽、服装、化纤、纺织和家具等行业用工有所减少,服务业恢复缓慢、经营困难,吸纳就业的“蓄水池”作用有所减弱。综合起来看,上半年我省逐步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两战赢”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经济运行呈现复苏加快、回升向好态势。同时也要看到,境外疫情持续蔓延扩散,外部环境更趋严峻复杂,挑战问题不容忽视。下半年,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六保”作为“六稳”工作的着力点,在稳的前提下积极作为,着力抓工业、稳外贸、促消费、扩投资、防风险、惠民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全国大局作出更大贡献。供稿:省局综合处觉得不错请点“在看”↓↓↓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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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20例人口普查报道差错要当心→
当前,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已经展开。《传媒茶话会》联合“小张咬文嚼字”公众号共同推出《人口普查报道编校实务手册》。今天精选其中20例,与大家分享。【错例1】5月7日,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正式开始入户登记。【简析】“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应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行文中应注意,不要写作“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全国人口第七次普查”,规范的表述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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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关于面向全省统计调查系统公开选调基层年轻干部的公告
3.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测评人员。综合测评前进行资格复审,参加人员递交相关资料原件。地方统计系统个人报名的,需同时提交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02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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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样“3·8”丨用统计服务明媚这个特殊的春天
阳春三月,巾帼芳华今天是第110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在这个别样的节日里向全省统计女神们致以节日的问候统计战线的“她”力量她们下沉一线,小家大爱用初心与使命肩扛疫情防控半边天她们硬核又温柔,专业有担当用统计服务明媚着这个特殊的春天统计巾帼,战“疫”女神——萧山统计(点击图片可达原文)战“疫”有你
2020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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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统计局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行为,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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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发布丨前三季度浙江经济运行情况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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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视点丨 浙江开展新经济统计的探索和实践
随着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代表的新经济的迅猛发展,新经济统计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浙江是我国新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地区之一,也是全国“三新”统计试点地区之一。近几年来,我们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的部署,结合浙江实际情况,在新经济统计方面开展了一些探索性的工作。统筹推进新经济统计工作新经济统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在科学理论指导下,借鉴国际经验,理清工作思路,统筹加以推进,避免少走弯路和事倍功半。一是加强新经济统计的整体研究和顶层设计。国际经验表明,“尽可能全面度量新经济”是开展新经济统计的一个重要原则。OECD等主要国际组织经共同指出:“必须找到一种方法并运用现有的全部统计数据资源来描述新经济或新经济现象......单纯依靠单个现象来描述新经济存在危险性,即这种方法遗漏了其他重要因素,诸如GDP核算、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知识和技术的开发与创新、国家和国际层面的竞争加剧、供需匹配改进等。因此,找出一种尽可能全面描述因新经济的出现而导致宏观经济各种结构性变化的方法非常重要。”①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国民经济核算的角度出发,以满足测算和分析新经济活动规模、结构和质量为目标,避免出现统计上的“真空地带”,或者产生新经济统计“进不来、分不开、抓不住”等问题。为此,我们加强统筹规划,在认真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三新”统计报表制度基础上,结合浙江实际,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新经济统计研究和试点。加强国民经济核算与专业统计之间、各专业统计之间的相互衔接,加强专业联动,使各专业在新经济统计工作中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统筹省、市、县三级各类新经济统计试点工作,加强试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避免一哄而起和低水平重复试点。二是把解决各种新经济活动的漏统问题作为新经济统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计工作既要去水分,也要避免对各种新经济活动的漏统。避免对新经济活动的漏统,是新经济统计工作最主要的目标。2016年浙江被列为全国“三新”统计试点地区之后,我们明确提出,新经济统计不能就事论事,也不是为了单纯反映某个领域新经济发展状况,而是要着力解决新经济活动的出现造成GDP总量漏统和增速低估问题。为此,把解决新经济活动漏统问题作为“三新”统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建立新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努力使工作成果在相关行业增加值乃至GDP核算中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体现。三是把推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作为新经济统计的重要内容。新经济对政府统计带来挑战的核心在于,根据现有调查手段,有可能造成一些新经济活动被漏统或低估。OECD、欧盟统计局和联合国统计委员会于2000年共同指出:“由信息通信技术(ICT)等引发的新经济带来大量新产品、新服务、新的商业模式,以及新的经济活动等,这些基于互联网的持续创新为国民经济核算带来了挑战。”如果按现有统计制度方法的要求,许多新经济活动在数据来源、数据采集等方面都会面临很多困难。经合组织2016年6月的一份报告指出,GDP完全不能顺应经济的数字化趋势。在互联网上提供民宿中介服务的美国空中食宿网站市值总额堪比希尔顿酒店,但它对GDP的影响难以量化。依靠现有的统计方法,即便在传统行业也无法一以贯之的测定。新经济统计要运用新技术手段。现代信息技术与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技术的快速发展,使人类进入大数据时代。比如在网络销售领域,一些电子商务平台每天在生产经营的同时,积累了数以百万计的交易信息。利用现有统计手段,显然无法捕获通过互联网平台发生的大量新经济活动。因此,必须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新经济统计工作中的应用。探索测算“三新”经济增加值国际统计界有一种观点认为,新经济的发展产生了2008SNA能否准确测度新经济的问题,因此有必要修订和完善2008年联合国《国民账户体系》。而在研究层面,已有一些国家较早开展新经济的测算工作。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于2000年发表了《测算新经济》的研究报告②,法国国家统计局于2001年发表了《新经济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测算》的研究报告③,瑞典于2001年成立了由国家统计局牵头,由政府有关部门、研究机构和互联网公司等构成的工作组,梳理测算新经济的数据缺口,研究测算新经济对GDP及其增速、以及对价格、劳动生产率、就业等方面的影响。借鉴国际统计界的做法和经验,我们也以测算新经济增加值及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作为新经济统计的重要内容。浙江在实践中主要有两种做法。一是采用“行业法”。这是浙江省统计局的做法。主要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试行)》,结合浙江实际情况,进行“三新”经济增加值的测算。在核算范围上,在国家确定的9个大类、50个中类、278个小类(最新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已扩大为9个大类、63个中类、353个小类)基础上,适当增加电子商务核算和银行业中新业态服务。在核算方法上,对不带*的小类行业,全部计算其增加值。对带*号部分活动属于“三新”经济的许多行业,按工业和服务业作不同的处理:(1)工业。先对这些行业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进行身份认定。若是,全部计算其增加值;若不是,按企业新产品产值的比重,测算其部分增加值。(2)服务业。对这些行业内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是否属于“三新”企业进行身份认定。若是,按照增加值收入法的四项构成直接计算企业增加值,并计算“三新”企业增加值占该小类行业增加值比重,以推算该小类行业新经济增加值。二是采用“企业法”。这是浙江省嘉兴市统计局的做法。首先,他们根据《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经济活动单位摸底调查,掌握有新经济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个体户。其次,对有新经济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个体户,采取不同的调查方式:对“一套表”的“四上”企业,主要利用现有统计资料,辅助开展以问卷形式的补充调查;对非“一套表”的小企业和个体户,按“三新”统计分类的中类进行抽样调查;此外,还组织开展对电子商务和基金小镇等特殊行业和地区的专项调查。再次,根据调查资料,对农业、“一套表”单位、小企业、个体户、特殊行业和地区的“三新”增加值,分别采取直接核算法、增加值率法、人均增加值推算法、比例推算法等不同的核算方法。注重解决新经济活动的漏统问题浙江在新经济统计探索中,始终把避免对新经济活动的漏统作为重点来抓。2013年,浙江开展电子商务统计工作,省统计局与省商务厅等5部门联合制定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实施方案。通过对电子商务网络平台销售活动的仔细梳理和分类,我们发现,绝大部分的网络零售活动,都已经纳入现行批发零售统计范围,被遗漏的主要是未经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个人网上卖家(即“未在库卖家”)零售额。2014年国家统计局批复同意浙江开展电子商务统计试点以来,我们将未在库卖家零售额作为电子商务统计试点的重要内容。浙江省统计局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根据淘宝网平台商品分类标准,对比第三次经济普查贸易商品分类比例,采用分层抽样方法,对IP地址在浙江的有效淘宝卖家进行抽样调查,测算全省未在库卖家比例,同时采用快递业务人员上门问卷调查方式对未在库卖家比例进行验证。在此基础上,测算全省及分市、县的未在库卖家零售额。据测算,2015年全省未在库卖家零售额1534亿元,比上年增长31.9%,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8%。如果不包括未在库卖家零售额,当年浙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仅比上年增长8.8%;而包括未在库卖家零售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0.9%。到2017年,全省未在库卖家零售额达到2215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上升到9.1%。最近几年,我们协助国家统计局测算全国和分省市区未在库卖家网上零售额比例,为解决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漏统问题提供依据。乡村旅游统计的漏统问题,也是我们着重解决的一个领域。近几年,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推进和大众旅游的兴起,乡村旅游成为消费新热点。另一方面,乡村旅游业态不断创新,从农家乐到乡村民宿再到乡俗旅游如火如荼地发展。从事乡村旅游经营活动的,相当一部分是无证无照的个体旅游经营户,没有纳入原有统计调查范围。为此,浙江省统计局联合省旅游局,在全国率先建立《乡村旅游统计制度》,并组织开展了对乡村无证无照餐饮业、住宿业经营户的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乡村从事餐饮业、住宿业的经营户中,有22%为无证无照经营户,据测算,这部分旅游经营户营业收入约占乡村旅游总收入的15%。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在全省开展全域旅游统计工作,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乡村旅游统计中对象遗漏、数据分散、统计不全面等问题。推动大数据技术在新经济统计中的应用一是建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大数据采集制度。2015年10月,国家统计局批复浙江义乌市开展县域电子商务大数据应用统计试点。义乌市将辖区内所有电商交易平台上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法人、产业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和未列入统计名录库的个人账号均纳入大数据采集范围,利用网络机器人(网络爬虫)技术,定期采集淘宝、天猫、阿里巴巴、京东、义乌购和义乌通等6家国内主要电子商务平台上义乌电商经营主体的目录、基本信息、交易信息等数据。同时,按统一分类标准自动整理海量交易数据,形成行业归类交易的电子商务大数据库和大数据统计应用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研究建立电子商务综合发展指数。二是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大数据,检验统计基本单位入库率和联网直报数据准确性。早在2016年,浙江省统计局将统计部门信息库与国税部门纳税主体基础信息库进行全面比对分析。比如,从国税局信息库中分理出2015年状态为正常经营的单位共116.5万个,与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中的相应单位进行比对,找到单位116.4万个,由此得出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入库率为99.95%。又如,将2015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与统计联网直报单位年报数据进行比对,得到两者相符企业3.69万个,将这些企业所得税申报的营业收入与统计“一套表”营业收入进行比对,验证联网直报企业统计数据准确性,并为解决“三新”企业入库问题提供线索。三是智能编码行业分类。浙江省统计局总结温州市龙湾区统计局有关人员提出的行业分类智能编码思路,研制行业代码智能编码系统,即利用单位业务活动的“大数据词库”和分词技术,编制相应软件,以解决业务人员行业编码难、准确率低等问题。2015年,国家统计局确定浙江为全国行业代码智能编码试点省份,全省名录库系统中内嵌了行业代码智能编码、智能审核功能,使行业分类编码准确率由之前的不到60%提高到90%以上。试点成功后,国家统计局先是在6个省份、接着在全国统计单位名录库建设中推广应用行业分类智能编码系统。前不久,温州市统计局又组织力量对行业分类智能编码系统进行改进升级,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和现场登记中得到全面应用。此外,我们还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解决统计单位地址编码问题,即根据工商等部门信息中的单位详细地址,从商业公司的地名地址库获得对应的经纬度坐标,再从统计地理信息系统中获得具体的行政区划代码,以解决12位区划代码编码问题。省统计局、衢州市统计局与移动公司联合,推动移动大数据在人口调查和人口数据评估中的应用,更好地反映人口变动趋势。积极开展具有浙江特色的新经济统计工作一是开展软投入统计工作。随着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固定资产投资为主的实物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逐渐降低,以研发设计、人力资本、管理提升为主要内容的“软投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日益提高。为适应这一新形势,浙江从2016年开始开展软投入统计工作。先是进行企业软投入统计调查,将软投入分为研发费用(其中主要为R&D经费)、知识产权费用、信息化费用、人力资本费用、组织管理费用5个部分,在杭州、嘉兴、长兴、新昌2市2县试点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企业软投入统计工作;接着探索建立政府层面软投入统计指标,主要包括科技投入、人才投入、税收减免、政府奖励和扶持等4个方面;最后将企业软投入与政府软投入相加,并扣除两者重复部分,形成全省及各市、县(市、区)的全部软投入。软投入统计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听取省统计局的专题汇报。下一步将开展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软投入在内的“综合投资”测算和分析,更好发挥投资评价考核的导向作用。二是建立特色小镇统计监测制度。特色小镇建设是近几年来浙江“以新理念、新机制、新载体推进产业集聚、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是聚焦浙江八大万亿产业,融合产业、文化、旅游、社区功能的创新创业发展平台。根据特色小镇建设的特点和进程,统计监测制度包括特色小镇基本情况、发展进程和特色建设三部分,监测范围由2015年的37个第一批省级创建小镇逐步扩大至2018年的186个省级特色小镇,所形成的统计监测分析报告,多次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三是建立“八大万亿产业”统计监测制度。2015年,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大力发展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将其打造成七大万亿产业,成为浙江经济新的增长点。为此,浙江省统计局分别制定了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的统计监测制度,科学界定各产业范围,合理确定统计方法和资料来源,开展各产业增加值的测算和统计分析。2017年,又将文化产业纳入万亿产业统计监测范围,形成八大万亿产业统计监测制度。我们还根据形势的发展,将信息经济统计监测改为数字经济统计监测,除测算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外,还探索开展数字经济“间接贡献”的测算。同时对时尚、旅游、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统计监测进行相应的完善。四是建立现代农业产业统计监测制度。为了全面反映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和农业新业态发展情况,及时跟踪监测现代农业与第二、第三产业融合发展进程,浙江省统计局在丽水市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了《浙江省现代农业产业统计监测方案(试行)》,现代农业产业统计范围包括农业生产和产前、产中、产后各个阶段,覆盖第一产业、为现代农业提供支持和服务以及由第一产业衍生的第二、第三产业相关行业。五是开展新金融核算问题研究。对新金融活动的主要业务类型如银行服务(包括服务方式、经营模式、业务内容、经营范围)创新、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与互联网借贷、P2P网贷、众筹融资、私募投资基金、金融服务交易平台进行深入分析和归类,梳理了新金融活动的行业归属、融资渠道和收入来源,提出了核算新金融活动增加值的基本原则、方法思路和对策建议,完成了《关于新金融核算问题的研究报告》并报国家统计局。全面摸清某些新经济领域的发展状况电子商务是新经济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新领域、新业态,全面深入地解剖和研究电子商务的经营方式、发展趋势和统计工作,对于做好新经济统计有着探路和引导作用。2014年4月,国家统计局批复同意浙江开展电子商务统计试点之后,浙江省统计局系统全力以赴、各有侧重地开展电子商务统计工作。浙江省统计局重点是解决前面所述的网上“未在库卖家”零售额的漏统问题。根据试点方案和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在2014年测算全省未在库卖家比例以及全省和分市、县未在库卖家零售额的基础上,不断深化与阿里巴巴的战略合作,对天猫和淘宝平台的交易数据进行深入分析,2015年起协助国家统计局贸易外经司测算全国及分省区市未在库卖家网上零售额比例,为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改革提供依据。近两年,我们建立电子商务企业名录库并做好更新维护工作,继续深化电子商务统计工作。杭州市重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统计。实施《杭州市电子商务报表制度》,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排查摸底。该市承担了海关总署、商务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布置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统计试点,以摸清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在整个进出口贸易中的份额及其发展情况为目标,研究建立相应的统计标准,形成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统计制度框架,为最终建立科学规范的全国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统计制度提供经验。嘉兴市重点是掌握各类电子商务活动参与者的情况。嘉兴市统计局与阿里学院开展合作,通过抽样调查,分别抽取数以千计的企业、个体户和家庭住户,全面掌握企业、个体户和住户等电子商务活动参与者在网购、网销方面的基本特征和发展态势。同时,根据阿里淘宝系零售平台交易数据,推算零售网店构成、网店零售额构成及其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影响,为全面分析嘉兴市电子商务发展规模、水平、结构、质量以及与周边城市的比较提供依据。在此基础上,还推算了嘉兴市电子商务增加值。义乌市开展县域电子商务大数据应用统计试点。在运用大数据技术抓好网上数据收集的同时,开展线上线下联动电子商务统计。线下统计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方式,对全市20个电子商务专业园区、45个电子商务重点村(居委会)开展全面调查,对50个一般村(居委会)开展等距抽样调查,共采集有效样本近8.8万户,样本电子商务主体超过1.7万户。根据线下调查结果和与大数据比对的综合分析,全面掌握义乌市电子商务的发展规模以及在行业、区域的布局情况。近几年,浙江虽然加强了对新经济统计的研究和实践,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的来说,新经济统计工作成效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解决新经济活动的漏统问题做到“应统尽统”还存在不少短板,真正落实“试点成果在相关行业增加值乃至GDP核算中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体现”仍然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新经济统计中的应用还不够充分,统计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能力水平与加大新经济统计工作力度的要求相比也存在不少差距。我们将坚定信心,正视问题,努力当好新经济统计的先行者和实干家,进一步开展富有成效的新经济统计探索性工作,为我国新经济统计工作提供“浙江素材”和“浙江经验”。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