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损害谁买单!常熟又一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落地
常熟生态环境局
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最大范围实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
近日
又一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落地
常福街道某电机有限公司被要求
通过植树造林、放养鱼苗
对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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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据了解,该企业此前因废气处理设施未填充活性炭、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清洗废水直排雨水窖井等问题被立案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常熟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处罚五十万元、对企业负责人处罚五万元。
罚单开出后,常熟生态环境局指导常福街道立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并同步启动生态环境修复。
经街道与企业协商,该企业决定通过购买树苗并在新红村范围内绿化土地种植,购买鱼苗放流河道净化水质替代3.1万元的生态修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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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
经常福街道生态环境部门协调
结合新红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
今年10月
112棵榉树、150棵红叶石楠
1000平方草坪已经被种植在
朱家浜、南朱家河沿岸及
新红新村小游园
▲朱家浜沿岸
▲南朱家河沿岸
▲新红新村小游园
▲放流鱼苗净化水质
近年来
常熟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纳入常态化管理
结合常熟独有的镇域综合执法工作机制
将生态环境修复职权下放到乡镇一级
鼓励镇一级政府全面参与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签订
以及生态修复工作
常熟生态环境局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流程、生态修复方案等具体内容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属地政府作为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监督部门与企业进行磋商并监督企业实施修复工作,检察机关全程参与论证会,为磋商工作提供必要法律支撑。2021年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37件,完成修复2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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