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盘点】2017年上半年全市法院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之执行篇
2017年上半年,市中院按照省院“上水平、创一流”的要求,坚持“精学、实做、创优”的工作思路和司法行为规范化、司法服务优质化、司法管理精准化、司法队伍专业化,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四化一提升”的工作目标,确定了全市法院的重点工作及目标任务,并将重点工作以图表的形式进行明确,坚持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做到每项工作定人、定责、定时间、定进度,在全市法院开启“挂图作战”模式。同时树立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用人导向、责任导向,用制度和创新破解难题,用选人用人弘扬正气,用责任督导推进落实,各项重点工作进展顺利、运行良好。
打好“组合拳”,加大执行攻坚力度
2017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366件(含旧存),执结2803件,执结率52.24%;其中,市中院受理执行案件162件(含旧存),执结95件,执结率58.6%。
一是打造“三统一、一体化”的执行体制。
审判讲独立,执行讲集中,我们着力构建两级法院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一体推进的管理体制,从关联案件立案检索、重大案件力量调配、专项活动统一部署等方面解决执行力量分散的问题,效果良好。比如我市长达三年未解决、涉及四级法院的湖滨集团73案、229名债权人、3.9亿元的系列执行案,相关利益群体二百多人两次到省委上访,严重影响稳定大局。
年初我们成立了由市中院执行局统一领导、城区法院执行局参加的执行专案工作组,开展对该系列案件的强力推进,取得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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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配强执行力量。
出台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审查、执行员参与执行实施的指导意见,并推行执行实施警务化保障,中院成立了由一名法警队副支队长带队,派驻执行局统一管理的协助执行大队,由6名司法警察专司执行工作,用陪审员、执行员、司法警察三支队伍,解决了执行力量不足的问题。
三是完善机制保障。
出台民事诉讼调查令实施办法,不仅解决了律师在审理阶段的调查取证难问题,特别是在执行阶段查人找物问题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制定立、审、执衔接实施意见。比如,规定公民个人债务纠纷案件,一审法官应当向原告释明是否要追加被告配偶参与诉讼,并把释明情况存入卷宗,解决了审判与执行各行其是的问题。按照第三方评估体系的要求,制定了执行办案规范指引,区分繁简案件制作了流程规范指引图,从集中网络查控、线下财产调查、财产控制、财产处置、案款发还五大节点规范了执行流程和执行行为。
四是开展执行专项活动,集中力量打歼灭战。
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涉金融、涉企业合同等执行专项活动,1-6月共清理涉金融案件77件,涉案标的1.1亿元,执结9600余万元,结案率88.31%;清理出涉企业合同案件504件,涉案标的7.99亿元。
五是用足用活强制措施,让执行工作长出“钢牙铁齿”。
审判讲理、执行讲力,强制性是执行工作的本质属性。我们针对全市法院执行案件75%以上被执行人是公民个人的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多种强制措施,上半年依法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167人,司法拘留50人、罚款1人,对拒不执行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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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李永刚
编辑: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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