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盘点】2017年上半年全市法院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之司改篇
2017年上半年,市中院按照省院“上水平、创一流”的要求,坚持“精学、实做、创优”的工作思路和司法行为规范化、司法服务优质化、司法管理精准化、司法队伍专业化,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四化一提升”的工作目标,确定了全市法院的重点工作及目标任务,并将重点工作以图表的形式进行明确,坚持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做到每项工作定人、定责、定时间、定进度,在全市法院开启“挂图作战”模式。同时树立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用人导向、责任导向,用制度和创新破解难题,用选人用人弘扬正气,用责任督导推进落实,各项重点工作进展顺利、运行良好。
抓好“三个重点”,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一是人员分类管理工作圆满完成。
圆满完成了181名法官入额遴选和124名未入额法官的转岗安置工作,并按“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事务助理+人民陪审员”的模式,组建了55个审判团队,将部分事业人员、编外人员编为法官助理或事务助理,审判团队干警达559人,占全市法院总人数的一半以上,中院审判团队干警达到122人,57%的人力资源配置到了办案一线;全市法院有40名不在岗司法警察选择归队,彻底解决了司法警察混岗和行政、事业人员交叉任职问题。
中院在市委支持下,试水内设机构改革,把两个行政管理部门更设为两个专业审判庭,其中环境资源审判庭已受理了中华环保联合会提起的2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中院按照法官逐级遴选意见,先行先试,经过笔试、面试、考核,面向基层法院完成了5名法官的遴选工作,为法官逐级遴选探索了经验。
中院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聘用了21名应届法学专业大学生为公益岗,缓解了审判辅助人员严重短缺的问题。上半年,中院在省院和市委的支持下,先后提拔任用处级干部17名、科级干部47名,解决了干警的职级待遇问题。
二是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从今年2月初开始,全市法院院、庭长不再对未参加审理的案件进行审核签发,实现了审者判案;
出台了落实司法责任的实施意见,对员额制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合议庭的职责权限、办案责任等进行了清单式规定,解决了权责不明的问题。
我们出台了院、庭长办案规定,目前,院领导办案最多的为22件,庭长办案最多的为79件。
三是审判方式改革稳步推进。
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重点是加强庭审实质化。我市法院承担了省院辩护制度、庭审实质化等四项改革的试点,通过提高证人鉴定人到庭作证率、被告人辩护率、当庭宣判率,用“三个比率”提升庭审实质化。
其中,在拓宽指定辩护范围、提高刑事案件辩护率方面,与司法局已达成共识。不断提高减刑假释案件开庭率,并将服刑罪犯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与减免刑期相挂钩,改变减刑审理“唯分论”,效果明显,不少罪犯亲属从外地赶来主动履行。
在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方面,泽州法院承担了最高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的试点,推行家事调查、举证延后等八项制度,审理家事案件268件,试点经验被最高法院简报转载。
在行政审判方式改革方面,制定办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案件“裁执分离”指导意见,确定了“法院下裁定、政府搞拆迁、拆迁过程中发生纠纷再通过诉讼解决”的思路,解决了长期以来在强拆案件中法院“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窘境。
比如,长达五年未解决的市文化艺术中心拆迁案件,我们和政府积极沟通,取得共识,彻底解决了该老大难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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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李永刚
编辑: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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