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毅:《理学、士绅和宗族》绪论(附常建华序)
《理学、士绅和宗族》绪论
近年来有关宋明理学的历史研究显示,宋明理学作为一种偏向于个体内省思辨和道德自觉的文化思想体系,其中却依然包含着强烈干预外部世界的意愿和动力。这种入世的精神,往往表现为理学修习者对自身团体生活的强调,或理学士大夫对国家政治的关切,尤其体现为理学儒者对地方公共事业的参与和推动。而一旦深入到宋明理学观念的社会实践领域,研究者们也发现,以单一时段、单个思想者为中心的既有研究往往不易尽其全功,研究者转而须具备长时段的问题意识、群体性的研究视野,以及对地方社会的充分关注。
理学在地方社会的传播和实践并不会自动发生,其中关键的载体是儒学士人。在思想史家看来,宋代以后伴随着科举制度而大量出现的“士”群体,是儒学知识和理学观念的主要传习者,他们具有一种“文化超越”的特性。他们虽然属于特定的社会阶层,有着相应的社会属性,但却时常能够超越于自身的特殊立场,成为更广泛的利益的代言人。同时,他们中的大多数也凭借着科举所提供的社会流动渠道,成为上层文化与庶民文化沟通的重要桥梁,并由此塑造了一种“生活伦理的同一性”。社会史家则更倾向于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定义“士”,认为他们在“乡居”状态下即为“绅士”、“乡绅”或者“士绅”,进而认为这一群体居于皇权和庶民之间,是一个庞大的社会中间阶层。他们与土地租佃制度紧密相关,他们的产生依赖于科举体系,有无功名是区分他们与庶民的最关键标准。不同视角的史家虽然对“士绅”的角色有着相距颇远的价值判断,但所指对象的范围却基本相同,对其在地方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这一点也认识相近。
士绅群体在地方社会参与的公共事务众多,宗族建设即为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项。中国历史中宗族组织的普遍存在早已为史家所关注,早期的历史学者往往将宗族制度看成是中国文化的固有传统之一。但更多的史家则认为,只有宋代以后的宗族组织才包含祠堂、族产、谱牒等要素,并能将众多庶民收纳其中。而这种社会组织的流行与宋明理学的传播和理学士绅的活动均关系密切,其中朱子《家礼》的编定和流传是关键因素之一。
人类学的研究则从另一侧面指出,传统中国社会的宗族组织,实际上并非自然形成的血缘群体,而是一种“氏族化的家庭”或者“同姓的世系集团”,具有明显的功能性和建构性。近年来的华南历史研究,通过展现宗族社会在南方各地的形成过程和不同模式,更清晰地印证了这种以理学“正统化”为背景的宗族建构的特征。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地域史和社会史的结合,不仅展现了微观的宗族发展历程,而且发现了宗族这一制度所具有的弹性。研究者们认为,明清时期“宗族的实践”可以成为商人控产的重要方式,边缘族群寻求合法身份的表达工具,军户家庭应对国家军役的灵活策略,并且也是理学士绅“在地方上建立起与国家正统拉上关系的社会秩序的过程”,而居于这种弹性背后的,则是以往被普遍忽视的地方社会本身的自主性。地方社会在这一议题中的重要性由此显现。
要想深入考察宋明时期的地方社会,以及其中文化因素与社会变迁的交互关系,方志、家谱和文集三种史料必不可少,而同时具备这些文献条件的地区却颇不易寻得。相较而言,徽州地区是一个比较理想的选择。
现存方志中成书于宋元时期者非常稀少,仅约41种,涉及26个府州县,当中大多数均位于长江下游。统合言之,浙江十处(杭州、严州、嘉兴、海盐、湖州、宁波、定海、绍兴、嵊县、台州),江苏八处(南京、镇江、松江、苏州、昆山、常熟、无锡、常州),福建两处(福州、仙游),安徽、湖北、陕西、河南、山东、广东各一处(徽州、武昌、西安、洛阳、青州、广州)。南宋徽州籍士人罗愿淳熙二年(1175)所编纂的《新安志》正为其中的名作之一。
方志以外,现存的“旧家谱”约1万余种。根据对著录旧家谱最为丰赡的四种目录的统计,可知刊刻于明代及之前时期者约为700余种,其中300余种出自徽州府,而在成书于明代中期(15世纪)之前的约50余种家谱中,徽州谱所占比例更高达七成。
在宋明时期,徽州本籍的士绅文人还留下了数量可观的各类文集。著录于清初黄虞稷《千顷堂书目》中的徽州士人文集已超过了300种,留存至今者仍有63种,其中宋代13种、元代9种、明代41种。另外,明代徽州知名乡宦程敏政还曾于弘治十年(1497)集群力编纂过一部大型的文章总集——《新安文献志》。该书收录了到明代15世纪末为止,大约345名徽州本籍各类人士的诗文约2000余篇。而在该书编纂之前三十年,徽州地方士人甚至已经开始尝试这类编纂工作,明代天顺四年(1460)金德玹和苏景元编订的《新安文粹》即是代表。换而言之,从宋代到明代中期,通过这类文章总集,徽州当地即便是未曾结集的单章零什,也已得到了相当有效的汇集。就整体的研究条件来说,研究者如欲探讨宋明时期的徽州,其资料环境相当优越。
徽州位于今安徽省南部,行政地理范围大致处于今黄山市境内。明清两代的徽州以活跃的商帮著称于世,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更因明清契约文书的不断发现,引起社会经济史学者的极大兴趣,近五十年来已经形成蔚为大观的“徽州学”。不过,因为从一开始徽州学即以契约文书为中心,以16—19世纪的明清时期为主要时段,相比较而言,宋代至明中期的徽州历史则较少引起注意,虽然也有学者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究,但在综合利用传世文献方面,仍有非常广阔的研究空间。
近半个世纪的徽州学研究,在土地制度、阶级关系、佃仆制、商业和商人各个方面都有深入的发展,“宗族”也是其中的核心议题之一。相关的研究成果虽然多关注于16 世纪以后的徽州社会,但对于探讨明代中期之前徽州的理学、士绅和宗族的关系而言,无疑也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早期研究明清徽州宗族的学者,大体认为该社会组织的流行,与徽州商人的商业活动密切相关。宗族可以为商人积聚资本,建立营业网络,而商人成功之后也反过来积极投身于宗族建设之中,并为此耗散了巨量的财富,实现了一个封闭的经济循环。而这种“商业资本愈发达的地区,乡族势力也愈为浓厚”的状况,正是传统中国无法出现资本主义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另一个层面上,徽州宗族的出现,也被学者们认为是在生存压力之下人们展开“资源竞争”的需要。在拓殖过程中,人们要承担土地开辟、植茶伐木等繁重的工作,宗族组织正是很好的合作工具。而一旦出现有竞争效率的宗族组织的“样本”,别的人群就会起而效仿,从而引起宗族不断地“扩大”。
上述议题有两个自然的延伸。其一是产生了关于宗族的“社会控制”功能和宗族内部主导力量的讨论。有学者认为,明代中期徽州宗族的出现,是原有的里甲系统逐步松懈,乡村社会控制势力多极化的表现,宗族正是其中影响力日增的一极。而在宗族组织内部,起着关键作用的“核心人群”,则为“士绅”或者“士绅化”的商人。对于士绅来说,他们参与宗族建设的主要目的,可能并不在于获取“实际的利益回报”,而是力图通过“敬宗收族”原则的运用,更充分地体现社区“领导者”的影响。对于商人来说,投身宗族建设,则不仅可以有效缓解因“逐利”行为而产生的道德紧张,更可以使自身走上“士绅化”的道路。研究者进而认为,明清时期徽州的“宗族共同体”虽然“以商人为基础”,但实际上却存在着“士绅主导”的力量。
另一个研究趋势是将“竞争”延伸到了“文化”或者“意识形态”领域。研究者们注意到,明代徽州广泛存在的“宗祠”,有些是由带有地域神崇拜色彩的“社庙”、“社屋”,或者佛寺、道观演变而来。这种庙貌形态的转变,反映了明代中期以后的徽州,佛寺力量不断下降,宗族力量不断上升的明显变化。更进一步说,体现出明代中期以后理学在徽州日渐居于“正统”地位的状态,以及在此背景下各种“礼俗”的显著改观。
概而言之,在数量丰富的明清徽州宗族研究中,大致可以分辨出三条论述线索。其一是对宗族功能的探究。研究者强调徽州宗族是运营商业的手段,展开资源竞争和社会控制的工具。其二是对宗族内部的结构分析。研究者由此关注徽州宗族内部的主导力量,尤其是士绅和商人的角色和作用。其三是对宗族形成过程的描述。研究者转而注重讨论存在于徽州宗族背后的意识形态,及其在地方社会逐步占据优势的过程。三种类型的研究,虽然完全源于研究者的个人选择,且在实践中不乏交互呈现的多元面向,但仍能看出在发展时序上存在着前后递进的关联。其中宗族形成过程的议题,更因应了近年来学术界“宗族建构”的新认识,而吸引了研究者更多的注意力。
本书的研究即选择徽州为代表性个案,在由宋至明的长时段内,深入探究理学在其中传播的复杂过程,士绅群体形成并逐步理学化的曲折经历,以及商人参与的宗族实践与上述因素的交互关联。其中那些较少为人关注的面向,将成为本书的研究重点。比如:士绅群体在徽州是否早在南宋时期就已伴随科举的普及而大量产生?理学在徽州发生全面影响是否可能是元代才出现的现象?最早的宗族建设,是否有可能在元代后期就已经由理学化的士绅开始实施?而宗族组织的流行,是否在15世纪就已经在士绅和商人的合作中开始推动?这一系列问题,可能只有在宋明之间徽州地方社会长期发展的历史脉络中,才能做出客观而确实的解答,也唯有如此,才能进而了解近世中国历史中文化与社会密切互动的多元面向。
序 / 常建华
岁月如梭,认识章毅博士已经十年。2006年9月,应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朱鸿林教授的邀请,我作为博士论文审查委员,参加了章毅先生的论文答辩会。论文初稿《新安程氏与明代地方社会的礼教秩序》即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该文深入探讨了徽州程氏等重要宗族的历史,虽然强调的是礼教秩序,但着重点却在于宗族社会的整体变迁。
由于学术上的贡献,这篇博士论文获得了2006年度“香港中文大学青年学者论文奖”,并得到了香港中文大学的资助,以《理学、士绅与宗族:宋明时期徽州的文化与社会》为题,于2013年春在香港出版。修改后的书名更加符合全书的内容,凸显了“士绅”的中心作用,并体现出“长时段”的鲜明特色。该书的重要性,不仅在于从微观史实层面揭示了徽州宗族的早期历史,将早期居民塑造祖神的过程考证出来,为认识明中叶至清代的徽州宗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且注重从文化史的路径整体把握徽州社会变迁,把明代徽州宗族的出现作为文化建构的产物,并深入考察了与之相关的复杂历史因素,如程朱理学在当地的传播,地方精英的观念转化,以及明代国家礼制政策的调整等。作者也熟练运用了文献学和考据学的方法来辨析史实, 进行了一系列的新论证,做到了宏观与微观的结合。大的方面,如从国家力量深入地方的角度重新叙述早期徽州的历史,展现徽州行政地域的形成过程;小的方面,如揭示元代徽州社会的特征,元明之际地方祭祀传统的转变,以及明初政治在徽州的影响等等,均别有新意。
该书初版时,我曾为之撰写了推荐语。今夏章毅告诉我,该书要出简体增订版,希望我能写篇序言,怀着佳文共欣赏的心情,我应承下来,愿向朋友们再次推荐它。我知道作者近年来利用元代徽州谱牒开展社会史和文献学研究,已取得重要突破。新书增设的“第四章 元代社会流动的新趋向”、“附论 元代谱牒《汪氏渊源录》研究”,即体现了作者最新的研究成果,使新书更加完善。这是一项有关明代中叶以前徽州宗族社会形成发展的整体历史研究,颇具个性,所展示的学术魅力十分诱人。读之如入宝山,不会空手而归。祝贺章毅博士。
常建华
2016年6月4日于津门
【作者简介】
章毅,1974年生于安徽,华东师范大学文学学士、硕士,香港中文大学历史学博士。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兴趣为中国古代史、明清史和社会文化史。有多篇学术论文,见于《文史》、《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等期刊。曾获2006年度香港中文大学青年学者论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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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于徽州宗族社会历史之研究,实为别出手眼之作。作者在充分掌握相关领域研究状况之下,由思想与制度、观念与社会现实互动处着眼,用丰富旧文献中之新材料,以周密精细之考据与清晰流畅之行文,在合乎逻辑之章节结构上,检讨成说,论述新见。全书架构整然,论述紧凑,研究极具深度,论析创获颇多。
——香港理工大学人文学院院长 朱鸿林
本书增订版对南宋至明代中期的徽州历史考察更为完整,对理学与士绅、宗族间复杂关系的研究也更为深入。在徽学研究领域里,这是一项具有创新意义的成果。全书史料甄选全面可靠,理论解释连贯严谨,历史叙述晓畅通达,显示了作者深厚的功力。
——上海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唐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