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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旭东:关于《宠》一书答友问

侯旭东 随读随写 2019-04-10


【按】本文分上、下篇刊于澎湃私家历史栏目(2018年4月14日和15日),分别题为《在关系中理解“权力”及其运用》、《谁说几滴水中不包含大海的某些特质》。


关于《宠》一书答友问


 侯旭东


最近几位朋友应澎湃私家历史编辑之邀,就《宠》一书提出了若干问题。这些问题给了我再次思考的机会,时隔数月,让我借助不同角度的追问,重新整理自己的想法,阅读-提问-回答构成“诠释学的循环”,提供了进一步澄清观点的宝贵契机,谨此向五位朋友及澎湃新闻致谢!

 

仇鹿鸣(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您在这本书里面采用“深描”的方法,勾勒出信-任型君臣关系是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一种结构,您将其比喻为旋涡,但我想请您谈一谈如果改用功能主义的视角,这种结构在中国古代皇权和官僚体系中起到了什么作用?

 

侯旭东:漩涡模式的提法其实是借用赵汀阳《惠此中国》一书的观点,指这种关系具体展开所呈现的状态。这种关系,作为“结构”,历朝均存在,不过与社会学一般理解的社会结构不同,它为时人所感知与追求,亦为后代史家所反复记述与贬斥,社会学意义上的结构往往是现代学者在表象与本质二分的假设下分析出的认识,并不为时人所感知,亦不会为史家所著述。


从功能角度看,其作用可以从时人的主位与今人的客位两个角度来看。主位角度的作用,为皇帝与臣下所感知、把握与利用,具体分析见书中第八部分,概括而言,成为皇帝以少御多,控制臣下、施展权力的手段,亦是臣民谋求声望、权势与地位的别途(正式的制度渠道之外的途径);客位角度看,其持续存在,作为一种结构,对它的争夺与维持,激发与消耗了臣下的能动性,一方面这种关系/活动的持续存在与吸引,无意中维持与巩固了王朝再分配体制,另一方面则引发了历史中反复的变化,构成变动(不是进化,更多的是反复与波动、循环)的动力,两者并存,汇聚为时间上延展的“变”与“不变”。我自己的观察,则将这种关系的存在及围绕它产生的言行,视为反复上演的没有赢家的竞逐,是悲剧的循环,循环的悲剧。当然,这不过是一种今人的后见之明。


    补充一句,马克斯·韦伯的洞察力就在于将皇帝与官僚制放在一起来观察,提出秦以后的中国属于“家产官僚制”的观点,正是把握住了这种关联及内在的矛盾性。中国学界似乎主流采取分的逻辑,将两者分别对待:没有中枢的官僚制,或没有身躯的皇帝,带来不少误解或偏差。两者之间关联与矛盾的持续展开,构成了变化的动力。

 

仇鹿鸣:正如您谈到的以宠为中介建立的信-任型君臣关系是一种非制度性的关系,近臣因皇帝的宠爱与信任获得的权力同样也是非制度性、不稳定的,那么如何理解非制度性的权力与制度性权力之间的关系,特别是非制度性权力在中国古代皇权及官僚体系运作中的地位与影响?

 

侯旭东:两种权力之间的关系不断变化,需在具体朝代中具体认识,简单地概括等于抽调了历代君臣的能动性。两者关系中一个重要面向是两者不断相互转化,一方面是如汉代内朝的外朝化的变化,或者章太炎最早注意以及日本学者概括的“波纹的循环发生”,历史上不时出现;另一方面,相反的转化,套用汉代的说法,即外朝臣下的内朝化,亦反复上演。后者往往不太引人注目。此外,还需要将两者放在不同尺度的过程中并观,即注意其间的联系。


关于兄台所说的“制度性权力”,还想多说几句。制度化程度要看与皇帝的位置远近,程度与和皇帝的距离成反比:越远的,越制度化越稳定,越近,越富于变化。看看历代中央机构的变化,即一目了然;而地方,反而相当稳定。县,自春秋迄今未变,县长/县令、主簿之类的官称,沿用了一二千年。中间级别的,从郡、州到路、省之类,几百年才变动一次。正史《百官志》或《职官志》书写中详于朝廷,略于地方,从这个角度看,是颇有道理的。韦伯有个看法,我感觉很值得重视。他在《经济与社会》第二卷上册,第十二章“家长制与家产制”(阎克文译本,上海人民,2010,页1172)说:


只要一个大规模政治王国的行政还是家产制行政,任何辨认“管辖权”的尝试都将坠入官衔的迷宫之中,因为那些官衔的含义完全可以随意变更,大扩张时期的亚述就是如此。


其说用在朝廷官制上颇为恰当。王朝时期官制权力的状况,还需要更多的分析。


兄所关心的两种权力的关系,要我看,即涉及官僚与皇帝的关系,亦牵涉皇帝职权的不同侧面间的关系。用两种权力的说法,易于遗忘操弄权力的人,并会对“权力”作为抽象物产生幻觉。制度化的权力,如上所言,亦并不稳定。非制度化权力,按我的理解,恐怕就是皇帝职权中超越制度的部分,近臣所拥有的,是皇帝这部分职权的延伸。其不稳定,与皇帝个人禀性(或用个现代的说法,个性)、对权力的态度、宠臣的个性与权力欲等有关。聚焦于短时段,或有眼花缭乱,变化多端之感;长程观察,恐怕呈现的面貌就大不相同。这与其生活实践以及想象的空间有关,现在时髦的说法“贫穷限制了想象力”,对皇帝而言,情况类似。其生活经历与知识储备同样构成其未来行为与想象的内在限制,眼界限制了他的想象力。


此外,如福柯所指出的,“权力是作为关系出现的策略,而不是所有物”(见李猛《福柯》,收入杨善华《当代西方社会学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页390),需在关系中理解“权力”及其运用,在古代中国,即应放在君臣关系(复数)中来把握。其作用,要我看,王朝时期是引起变化的最直接与重要的来源,小书实际就是在围绕此来分析,当然,从后见之明的角度看,这些变化往往是反复,乃至循环。

徐冲(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在中国古代史研究学界,您的研究以鲜明的理论色彩和扎实的实证考察密切结合著称。前著《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如此,这本新著更是显示了诸多社会学和人类学成果的影响,并对马克斯·韦伯的经典研究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回应。在您看来,在历史学者借鉴社会学、人类学的成果之外,历史学回馈社会科学的前景如何?

 

侯旭东: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中国历史乃人类历史中颇为重要的一环,其展开的逻辑与机制,应该成为历史社会学或其他社会科学理论的灵感来源之一。就目前情况看,可能还是以学习、吸收与利用(消费)这些学科的成果为主,当然不是词语或观点层面,更重要的是领会其提问方式与思考方式,创造性地和中国历史研究融会贯通,如余英时先生所言,成为“水中盐味”,而不是“眼中金屑”。借助这些学科的提问方式,会丰富史学研究的问题意识,激发更多元的思考与研究,在学者的反复交流、辩难中提炼出带有理论性的解释,只有这样带有理论意识与追求的成果积累多了之后,可能才会对社会学或人类学的理论有所贡献。


这方面需要对社会科学理论有知根知底的掌握,了解其来龙去脉、产生背景、价值与局限。


对未来的史学工作者而言,需要贮备更为复杂多元的知识与能力,养成的时间也会更长。

 

徐冲:大著以关系过程(信-任型君臣关系)与事务过程(礼仪型君臣关系)的共生缠绕和循环往复作为中国古代历史展开的主要动力。这一思路对我们理解王朝体制下的诸多历史层面提供了分析的利器,但似乎是建立在王朝体制在现实中已经确立的前提之下。不知道利用这一思路,是否还可以对理解中国古代王朝的创建与衰亡有所帮助?

 

侯旭东:对于认识古代王朝的兴亡可能会提供新的观察角度,目前的分析仅限西汉一朝,只是对王莽如何鼎移汉家,有些分析,并无新意,只是用更多的笔墨印证了班彪对隗嚣所言“国嗣三绝,危自上起”(《汉书·叙传》,4207页),问题出在宫中,并非社会矛盾之类所致。至于对通过战争方式建立政权的王朝,是否有效?没有认真考虑过。粗略思考,恐怕不行。这涉及到背后更大的问题,即兄所说的古代王朝体制问题。


确如兄所言,该书的前提是王朝体制既存,要揭示为何出现这种体制,还需做更进一步的分析,《宠》完全没有涉及此点,实际亦无法解释其产生的缘由、路径等。这需要对春秋战国历史的综合分析,日本学者太田幸男《中国古代帝国形成史論》(汲古书院,2007)对此有颇多分析,读后深受启发。现在战国秦代出土资料更多,这一头等重要的大问题未来应该产生更多的研究。

 

徐冲:《余论》言:它所带来的是变动与反复,并非进化论意义上的发展与变革。这一思考书中有多处强调。在“告别线性历史观”的同时,如何避免落入“循环论”乃至“停滞论”的陷阱?


侯旭东:某种意义上,小书目的之一即是在提醒读者,先人一路走来并非尽是在进化,很多时候是在循环乃至反复。如同春夏秋冬,四季循环与反复乃是时间与生活(中医有所谓春生、夏长、秋收、冬藏之说,指的是人的活动,即生活)的基调之一。进化论一枝独秀的氛围下,这些侧面均被遮蔽或遗忘了,结果使我们疏离了过去与现实,仿佛一直在全力向某个目标奔跑。现实生活中的确不乏这一面向,人生也常常如是,为自己或国家制定各种各样的目标,生活似乎就是因这些目标而存在。其实这只是生活或历史的部分,而非全部。我们同样是在循环与反复中伸展,时间标尺不止是线性的,还是循环的,是多元的,既有直线向前的公元纪年,也有从秒、分到四季与年的循环反复。


历史解释层面,私意以为循环论与停滞论,并非全无道理,背后是比较的视野,是以西方为参照的比较而生的看法。对两者的排斥,实际亦是基于进化论的看法,以及日本战后史学的反思,但此点,鄙意以为实际成为日本战后史学的一大问题,这里无法过多展开。循环论与停滞论带来的是多元化的时间观,会将进化论相对化,颇有正面意义。


进化论支配下的一个后果是聚焦于变化与进步。诚峰、振萍和我一起开过一门《中国学术史研究:中国古代史的基本问题》的课,其中一个专题是“古代中国的历史脉络与分期”,整理过迄今中外学界出现的各种变革论、分期论,从殷周一直到当代,几乎无朝不存在变革论。这种思路下很容易忽略“变”背后的“不变”,以及反复与循环,会让我们迷失在变革的幻象中,而忽视对古今连续性的感悟与把握。变与不变,以及两者的关系均应关注,无需因惧怕“停滞论”与“循环论”而将孩子与脏水一起泼掉。


换个角度看,很多貌似变化,短时段看,确实有此种感觉;长程看,可能是反复,只是马甲不同。汉代出现的内朝外朝化,后代官制的名称叠有变动,但类似的情况,不时发生。正在发生的某些调整,仿佛又是一次历史的重演。“宠”,按我的看法,也属此类。 

 

石洋(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您曾写过《渔采狩猎与秦汉北方民众生计》,阐述国家以授田等方式“制造”农民的同时,还特别强调了底层民众在生计选择上的能动性,以及这种能动性活动与国家“上农”国策的冲突。在新著《宠》中,虽然从政治问题着眼,但将能动性与“关系的关系”、“现场感”、“合力说”等综合在一起,深度展示了相关理论的实践,启益弥弘。我想,借助这些视角重读社会经济史料,应会有许多新发现,或许也是未来该领域研究中新的生长点。在传统的秦汉社会经济史研究中,多将焦点放在生产力、生产资料和生产关系上,惯用集团(或阶层、群体等)、长时段来把握研究对象,以描写脉络、结构乃至模式。但近年很多学者意识到,这种探讨方法有一个重大短板,即“人”的缺席。研究中几乎不见具体的人如何趋利避害,更不涉及人如何在不同的集团或行业之间穿行。质言之,描绘的是没有弹性的模板。在解释齐民制形成、瓦解过程时,一般民众大抵只被动地接受摆布,徒具面孔,却了无活力。然而事实上,史料所见民众在逐利方面的能动表现相当丰富,是被长期淹没了。这里想请教侯老师,在史料连续性相对较差的状态下,社会经济史如何更丰富地呈现“人”的色彩?

 

侯旭东:的确,史学研究的核心是过去存在过的各色人等,从都城中的帝王将相,到乡村的凡夫俗子,乃至贱户、疍民之类。经济史的研究,特别是唐代以前的,似乎现在关注的学者不多,从《中国经济史》所发论文的研究范围大致可以看出来。我对相关问题很有兴趣,也一直在思考该如何开展,尽管实际做的研究很少。恐怕可能需要从两方面努力,一是立场与方法上的重新定位(研究者理论预设上的反思),走出以西方为中心的理论架构,转而从中国历史实践中去重新提炼理论架构,经济人类学可能会提供一些启发,从莫斯的《礼物》、马林诺夫斯基的《西太平洋上的航海者》、俄国学者恰亚诺夫的《农民经济组织》、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等编Trade, and Market in the Early Empires(1957)、马歇尔·萨林斯《石器时代经济学》(1972/2009)等,到刘志伟先生的演讲《王朝贡赋体系与经济史》,《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0.1有篇《西方经济人类学理论发展的历程》,可以参考。其中的关键是如何看待市场交换与其他现象的关系,交换的逻辑为何?注意其间的联系。黄宗智说过一句话:到最基本的事实中去寻找最强有力的分析概念。我们先要透过史料,去发现与辨识最基本的事实,基于此,再思考如何分析。当然,最基本的事实为何,看起来简单,实际并不简单。事实是什么这个根本问题,得多加思考。

对中国而言,恐怕要打破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分立的思维框架(这实际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自西方引入的分类概念与视角,来源是西方历史经验,与中国的情况颇有距离,包括经济基础与上层建设之间关系的判断,亦未必适用于中国古代),突破了这些既有的框架,会重新开辟出广阔的研究领域,重新从根基处思考中国古代的百姓如何存在,如何维生,国家在其中如何发挥作用,人、物与国家存在如何衔接起来,构成相互维持、持续存在的体系?借助这些新问题应该会产生新研究,积累多了,应该会形成对中国的新认识。这些新问题亦从自上而下的俯视,以及站在国家与制度角度的观察,转为自下而上的,侧重从人的角度(不止是生产者——百姓,亦包括与百姓打交道的各色官吏,以及皇帝)出发,观察与分析百姓的生产与消费、国家参与下的产品分配、存储与调拨、再分配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将平面叙述的制度具体化在生活实践中,以研究不同的人与制度之间的复杂互动来替代单调的制度分析。未来还需要将不同角度的思考综合起来,发掘与重建其间的关系,构建关于某个时代更为饱满的画面。


另一方面,新资料亦提供了现实的可能。大量出土文字资料,乃至其他的考古资料(如各种器物所显示的物品的生产与流动,等等,这些恐怕还需要科技考古的支撑),为自上而下、微观地揭示上述问题创造了条件。当然,早期的研究可能只是某些局部的特写,难以尽展全局,研究尺度变小,从大写意变为工笔画,即便资料上存在断裂,利用其它同类资料来填补缺环,亦较之以全国为背景的研究所使用的空间与时间距离更大的资料,更为可靠。为突破选精、集萃思路提供了更多的可能。谁说几滴水中不包含大海的某些特质?

孙闻博(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您强调历史研究从“实体性思维”向“关系型思维”转变,由“关系过程”、“关系的关系”角度出发,以倡导新的分析方式,从而对以往政治史、制度史研究进行反思与重新把握。而在阅读与学习过程中,个人深感具体历史的复杂与深刻。历史研究的主体对象是人,是人群及“复数”关系下构成的社会。基于此,上述论说似是由社会史进入政治史的理路与制度史在探讨运作机制时对“制度见人”的追求。不知这样理解是否妥当?

 

侯旭东:这样说也无妨。不过,对于“社会”所指的现象,中国古代是否存在,我是颇有怀疑的,“社会史”的提法,我也几乎不用。政治史、制度史一类的表达,其实也是需要反省的分类方式。并不是可以直接可以使用的前提或出发点,只是这里无法详论。目前中国史的次级分类方式渊源有自,有些来自古代史家的大致区分(朝代史、政治史或制度史),更多的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降史学近代化过程中,从西方引进的新概念或分类(经济史、文化史、社会史、思想史等等)。


书中的想法,是用关系的视角来包容/衔接传统所说的政治史、制度史与政治文化史,同时改变观察过去的方式。从人的角度分析人与制度的关系,人(皇帝、官吏与百姓)如何与制度周旋,所谓“周旋”包含的内容不止是如何在制度支配下活动(宦皇帝者/从官的持续设置、园郎故事的持续),也包括无视与超越制度(金敞留侍成帝),改造制度,以及围绕制度的表述与争夺(包裹在公私话语下的上奏)。或许可以说,是用“人(复数的)与制度关系”(不是“制度与人的关系”)研究,补充与丰富“制度”研究。


对于政治史,可能改造的方面更多些。一个根本区别,就是观察起点与视角不同,从按照结果选取若干事件,连缀成线索的“倒放电影式”方法,转变为“顺时而观”以及关注李猛所说的“小事件因果关系”与过去展开的多种可能性。这背后实际是史观上的不同:线性的或目的论式的史观,转变为复调的、多线的或分叉的史观。关系的过程与关系的关系,只是具体揭示现象之间关系的途径。


宠与信-任型君臣关系既是阅读史料中发现的现象,同时作为津梁,引导我进入这样的思考;作为分析的结果,亦呈现为展示这种思路的一个事例。这是一个研究对象与研究者思考相互缠绕、相互促进并展开的过程。德国诠释学理论集大成者伽达默尔(1900-2002)指出:


真正的历史对象根本就不是对象,而是自己和他者的统一体,或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同时存在着历史的实在以及历史理解的实在,一种名副其实的诠释学必须在理解本身中显示历史的实在性。(《真理与方法》修订译本,洪汉鼎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424页)

 

这一问题的研究过程,即是一个伽达默尔所说的“诠释学循环”过程。

孙闻博:不同历史阶段的研究者在提出新的思路与理念时,多会受到所处具体时代的潜在影响。以马克思·韦伯将中国归为“家产官僚制国家”为例。一般而言,在政治于社会占有巨大权重的历史时期,学者在内的人们对明暗的关系因素的体察自会真切。那么,既往研究更偏重“官僚制”而非“家产制”是否存在更多的原因?

 

侯旭东:应该不能排除与学者生活时代状况的联系,的确1978年以来中国40年走过的路并非直线,各方力量起伏变动颇多,会使生活其中的学者有不同的感受,进而带入到对韦伯学说的择取上。韦伯学说本身极为丰富,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中国学者对于《儒教与道教》一书的偏爱,因为毕竟是分析中国的,此书1993年就有了“海外中国丛书”中洪天富自德文翻译的译本。《经济与社会》卷帙浩繁,2010年阎克文的译本出版之前,没有很好的译本,研究中国历史的学者,恐怕认真阅读过《经济与社会》的不多。恰恰两部书中对中国历史的分析与概括是有不同的,《儒教与道教》中侧重讨论官僚制与中国社会,很少涉及皇帝或家产制一面,而《经济与社会》中的“支配社会学”,分析“中华帝国”时是将其置于家长制下来讨论的。这应与韦伯两部书所关注问题不同有关。


更值得思考的是,我们如何看待古代帝国?韦伯的看法启示何在?就目前而言,我以为韦伯所说的“家产官僚制”的说法,还是相当准确地把握了秦以降中国古代王朝的特质,虽然在具体细节上,错误多多,但不妨碍理论家的洞察力。

孙闻博:历史研究尽可能处理已基本完结的历史过程及相关问题。理想状况下,我们所接触的相关历史本身自会复杂多面且信息量巨大。而现实又要求我们需用最简洁的话语尝试概括与归纳。这个意义上而言,过往政治史、制度史研究在提供历史学科的坚实知识方面,贡献良多。换言之,我们对历史展开的观照角度调整与分析模式充实,是否与传统研究可相配合,并不矛盾?

 

侯旭东:人类的经历是复杂而多向的,可谓众声喧哗,历史的表述亦不一定追求最简洁。我个人的看法,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历史学家,可以记述与阐发过去,无论是宏观的大历史,还是自己私家的小历史。多元,恐怕是未来历史研究的自然状态。我们要用语言来描述过去,必然包含了遗忘与记忆、概括与归纳,同一时期的过去,不同史家眼中,动人之处未必一致,笔底春秋各有侧重。


的确,过去研究积累的知识,均是后人所无法绕过的基础,不仅是政治史、制度史,所有前人的成果,若确有所得,都应该,也必须成为后人前进的基础,否则会重复劳动,乃至走弯路,浪费时间与精力,自不待言。这是从成果角度来说的,至于分析角度与解释方式,有些是处于互补的状态,有些则需取代前者,不能说没有矛盾。的确存在观察角度的不同,因而会带来观察结果的不同。以往思路下的一些盲点或盲区,在新的角度的观察下可能会被照亮,但新的观察同样会有自己的死角与盲区,这是肯定的,并不存在上帝的全能视角。可以说,是在过去政治史与制度史研究比较充分发展的基础上,通过不断的反思,才会发现既有思路的盲区与问题。新视角的提出,无法脱离既有的视角,其间也存在密切的依存关系,是一种依存与(试图)超越的关系,是否真正超越,要由读者不断的阅读与思考来判定。


代序中指出的“线性历史观”,更通俗地说,以今度古,几乎是观察过去时无意识的做法,要我看,便是需要抛弃的态度,至少应该置于看待过去时相当次要的位置。

 

孙梓辛(清华大学历史系博士生):您提出的宠或者信任型君臣/上下关系更多适用于君臣与官府长属这种纵向关系。与之相对,关于当时社会上(所有阶层)的人际结合,增渊龙夫曾指出存在任侠习俗(即人际之间的信义关系),并考察了这种习俗对官僚制的影响。这里想请问您怎么看待当时社会和家族内部的人际关系?宠的机制是否能够用来解释底层历史(普通百姓生活)的展开?(涉及到宠和人的逐利本性的辨析)

 

侯旭东:增渊龙夫的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在日本学界有深远的影响,自不待言。不过,他所揭示的任侠习俗,要我看,并非人际结合上普遍存在的现象,只是战国晚期与西汉前期流行的一种结合方式,至于人际结合的更为一般性的方式,需要另外探索。


这个问题相当复杂,目前研究也不充分,小书第九部分略有涉及,仅提到家庭内部的情况。这需要结合家庭结构的变化以及家内关系来认识,可以从不同角度来考虑。现实层面,我过去讨论过的母方亲属作用较大,亦可以看作是母方亲属关系(包括舅甥关系)发挥较大的作用,父子间的关系相对疏远,这不仅见于普通人家,诸侯王乃至皇家亦然。此外,从出土睡虎地秦简的律条看,父母/子女之间的犯罪问题亦是国家规范的重要内容,包括“奴”字含义,裘锡圭先生研究过的杀首子习俗,以及典妻鬻子的存在,等等,放在一起,亦让我体会到家中夫/父与妻子之间关系与今天颇为不同,值得仔细研究。当时颇为普遍地存在一夫多妻(或一夫一妻多妾)家庭,子女众多,关系复杂,亦往往存在亲疏不等的情形,《史记》、《汉书》诸侯表与诸侯传记中有很多家内矛盾与残杀的记录,透露颇多的信息。家内关系某种程度上成为官府、朝廷与皇帝身边孕育信任关系与“宠”的温床。大家庭中常常也存在“宠”,“宠”机制一定程度上可以用来分析其历史。当然,家庭情况千差万别,家内关系更为复杂,若要更为细致地揭示其历史的展开,也许还需要提炼更恰切的概念工具。


家以外的人际结合,就我所知,最为常见的可能是各种目的而建立的“约”,大到刘邦与大臣之间的“白马之约”,汉朝与匈奴之间的“约”,小到湖北江陵凤凰山汉简中的“中服共侍约”,各种范围内确立的“约”或“约束”,应该是当时超出家的范围后人们之间规范行为的流行方式。这种约与先秦时期,特别是春秋时代的“盟”之间关系密切(吕静《春秋时期盟誓研究》,2007,对“盟”做过很系统深入的研究)。“约”本身还有不少值得探讨的地方,王朝统治与“约”之间的关系,加以探索恐怕也不会空手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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