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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崎市定:我的中国古代史研究

宫崎市定 随读随写 2019-04-10



我的中国古代史研究

宫崎市定

 

大正十二年(1923),我上大学本科二年级,此时我选择了东洋史学作为自己的专业方向。但是,困惑随之而来,因为身边找不到任何可读的书籍。如果是西洋史,还有濑川秀雄《西洋通史》等书可以一读,虽然这些书写得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意思,但读了以后总还是有些好处,至少让人感觉增加了一些知识。然而,就东洋史而言,虽然也有像高桑驹吉《东洋史通览》、樱井时太郎《东洋历史集成》这样相当厚重的参考书,但总觉得这些书都不是历史著作,读了也无法从中了解到历史发展的趋势,只是专有名词日益增多而已。

 

尤其令人困惑的是古代史这一部分。如果是西洋史,还有像箕作元八《新说西洋史》那样有趣的著作,也有坂口昂《世界中的希腊文明潮流》那样,尽管内容非常高深但却写得人人都能看得懂。即使在英文写作的著作中,我们也还能读到布雷斯特德的《古代史》这样非常优秀的著作。希罗多德、普鲁塔克的著作虽然都属于史料类,但读了他们的译本后多少都有些收获。

 

但是,东洋史领域却是另外一番风景。林泰辅的《周公及其时代》据说是一部非常有名的著作,但读了以后根本不知所云。西方人的著述中,如夏德(Friedrich Hirth)的《中国古代历史》(Ancient History of China to the End of the Chou Dynasty),与中国人写的历史书相比,也几乎没有任何进步。作为基础史料的《史记》,虽然字面上都能读得懂,但哪些部分才是最重要的,对初学者来说实在无法判断。

 

东洋难道真的不存在西洋那样的历史吗?当然不会。既然这样,那么我们只能归咎于没有人能写出这样的历史著作来。如果真是这样,那谁来写呢?等待别人写出来再读也是一种选择,但既然选定了东洋史学,那么自己就有责任来分担这个任务。不过,我不想写那些谁都看不懂的书。于是,我觉得最紧要的是,首先必须把东洋史的研究至少提高到西洋史的研究水平。我的计划是,首先把西洋史掌握到能够运用的程度,因为不管怎么说,在全世界的历史学研究中西洋历史学是最发达的。在很多方面,西洋的历史或许是世界历史的典型,因此在建构东洋史学体系时,可以将西洋历史作为参照,尽可能建构出相似的形状来,这是最方便也是最安全的。

 

也许有人会认为我这样的想法太过于一般,既没有什么独创性,也没有什么深刻内涵,只是简单的模仿而已。但是,除此之外难道还有别的什么方法吗?我学生时代流行的各种风潮中,有两种看起来似乎非常有魅力,一种是历史哲学,另一种是唯物主义史观。借助哲学这个权威,历史哲学除了给人一种高尚的感觉外,还令人觉得深奥莫测。只要运用了哲学这种普遍真理,无论哪个国家,无论什么历史现象,似乎马上就升华成通透的气体,只要凭嗅觉闻出这些气体的特性并加以品评,就能构成世界史了。事实上,在我们的同仁之中,一时放弃自己本来的学问,努力迎合黑格尔、兰普雷克特(S. Lamprecht)理论的大有人在。但是,对于这种不论史实而理论先行的态度,我无法赞同。不管到哪里,历史都是以史实为基础的,理论这样的东西必须置于史实之后。历史学最重要的是现场感,历史学的研究必须在这种现场感之上逐渐推进。

 

唯物主义史观也是日本当时盛极一时的潮流。然而只要看一下日本这些人的研究成果就不难发现,他们的研究非常粗糙。为了彻底颠覆以统治者为主体的资产阶级史学,唯物主义史观主张必须建构以人民大众为主体的历史。这一主张如果真能实现的话,那么也不失为一个正确的史观。但是,日本唯物主义史家的做法只是把原来政府剥削人民换一个说法,改成人民遭受政府的剥削而已。这样的改动又有什么意义呢?更有甚者,在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之上又制造出各种各样的新概念,将这些莫名其妙的概念与史实对照以后就能看出,他们的研究与历史发展体系之间相距甚远,难免让人产生一种一切都是徒劳的忧虑。

 

赶时髦或许能成为时下的学术明星,然而,历史学研究本来就是一种必须坐冷板凳的学问。模仿西洋史学的学问虽然并不光彩,但我们不得不经历这样一个过程,否则东洋史的学问就无法成长起来。

 

一 都市国家

一般认为,中国古代尤其是周代,施行的是所谓的封建制,古典文献中也确实这样写着。因此,几乎所有的古代史研究者,都试图通过封建制来解释古代社会。然而,“封建”一词,虽然起源于中国,但通常却是以欧洲中世纪和日本江户时代的政治格局为指标使用着的。尤其是在唯物史观中,封建时代是其按生产力发展水平来确定的历史分期中的一段,指的是介于古代与近世之间的历史时期。换句话说,中世纪与古代截然不同。中国学界的代表性人物郭沫若,将周代的封建与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制等同起来理解,主张中国比欧洲早一千多年就进入了封建时代,这个学说使历史学界陷入深深的泥潭。这样一来,试图将东洋和西洋放在同一个平台上来追寻人类历史发展轨迹的努力就不可能实现了。还有,在史料的使用上,郭沫若想把甲骨文和金文作为古代史研究的关键资料,这种方法看上去也很危险,我实在无法踵步其后。

 

我从一开始就对重视周代封建制这种套路抱有怀疑。历史研究中,在重视制度这一点上,我也不甘落于人后,然而,我考虑的制度并不是文本中写下来的制度,也不是学者脑海中演绎出来的理论,而是在历史进程中切实推动社会发展的规律。我在为了掌握春秋时期的史实而阅读《左传》等文献时,即使完全不考虑什么周公制定封建制这一类知识,也能够充分把握历史变动的脉搏,阅读了这些文献以后,甚至能清晰地感觉到推动春秋历史发展的原动力另在其外,可以说这个原动力与推动西洋古代历史发展的原动力具有同样的力学原理,从而发现了春秋时期的历史与古代欧洲历史之间有着较多的类似点。以下我们举数例来加以说明。

 

我最早关注到的一点,是春秋时期主要诸侯国的都城,与西洋的都市国家在形态及构造上非常相似。在西洋,都市国家的中心通常位于低矮的山丘之上,被称为“卫城”,这里建有祭祀保护神的神殿,如遇上战争,这里也是最后的抵抗据点。在中国,与之相当的被称为“城”,通常也建于高地上,城里有神殿或君主的宫殿。西洋的都市国家,“卫城”的山麓平地上,是市民的居住空间,周围筑有城墙,用来保护居民免受外敌的袭击。中国也一样,“城”外是庶民的居住空间,周围也筑有城墙,这一道城墙称为“郭”,以示有别于内侧君主居住的“城”。这个发现,对后来人来说是一个再明白也不过的事情,可能都谈不上什么研究,但是,在我之前根本就没人提过。因此,我撰写并发表的《中国城郭起源异说》[注一]这篇小论文,得到了滨口耕作先生的赞扬。当时,我还没有能够下决心断言春秋时期的诸侯国就是“都市国家”,而在公开场合明确提出“都市国家”这个概念的是次年即1934年发表的《关于游侠》[注二]这篇论文。

 

“都市国家”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马上就会出现略带神经质的疑问。甚至有人直接指出,在中国古代不能用这个词。然而,只要稍微一想就能够明白。都市国家这个概念,即使是在西洋,也是指一个经历漫长岁月发展起来的聚落。从上古的王政,到后来的贵族共和,再到后期的民主政治,直至最后的崩溃,随着时代的演进,其实质性内涵也在发生着很大的变化。如果想从中抽出几个指标来定义都市国家,认为不符合这些指标的就不是都市国家,这样的议论其实是成立不了的。难道只有将古希腊、罗马曾经存在过的几十甚至几百个都市国家一个一个研究得清清楚楚,然后基于史实,指出中国的国家形态与其中任何一个都市国家都不一样才能令人信服吗?或者,你真的有自信把西亚到印度这一广阔区域内曾经存在过的无数的都市国家全部抹杀掉吗?

 

我这里所说的“都市国家”,更多的是一个历史概念,指的是世界上主要地区国家形态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模式。在这一模式中,都市国家脱胎于最早的部族国家,然后逐渐朝着领土国家发展,最后发展成为古代帝国。西亚是这样,印度是这样,欧洲也是这样。与上述三个地区有着非常相似的国家形态发展规律的就是中国。我觉得在中国古代史的发展过程中,将领土国家的前一阶段设定为都市国家,并不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

 

当然,就全球而言,也有没有经历过都市国家阶段就直接进入中世纪时代的地区,也有没有被整合到古代帝国范围内就直接进入中世纪时代的地区。日本就没有经历过都市国家阶段,而是从部族国家一下子就迈进了古代帝国。莱茵河以东的中欧地区,既没有经历过都市国家,也没有经历过古代帝国,似乎一下子就迈入了中世纪的门槛。当然,这些地区特殊的历史发展进程各有其原因,这一点无须在此阐述。

 

唯物史观具有排斥都市国家这一概念的倾向。即便如此,中国学术期刊《历史研究》1984年第3期上发表的侯外庐的论文中,也使用了“城市国家”这一表述,或许侯外庐也已感觉到使用这个概念的必要性。今天在我们看来已经非常熟悉的概念,侯外庐却非常谨慎地做着各种解释,其目的或许是为了不违背马克思主义的原理,这让我回忆起“二战”期间日本国内的一些情景。

 

二  姓与氏

我的第二个发现是构成都市国家市民群体的姓氏制度,在这一点上,中国与罗马有着非常相似的结构,这在个人的命名上表现得尤其明显。[注三]

 

春秋时期各都市国家的市民有三个名字。一个是表示血统而永久不变的“姓”,一个是从姓中分出来、因居住地或世袭官职而形成的习惯性称呼“氏”,还有一个是来自于父母、完全属于个人符号的“名”。周代共有百余个姓,所以有“百姓”一说,这与后来日本用来蔑称农民的“百姓”不同,反而是对上流市民的统称。姓也是婚姻的单位,同姓之间是不能结婚的,婚姻一定要在异姓之间缔结。周王以及与周王同宗的各国国君均姓姬,姬姓女子一定要嫁与诸如姜、姒等他姓的男子,出嫁后的女子按其血统被称为“姬”。后来“姬”这个字逐渐演变成身份高贵的女子的通称,即使不是周王系统的他姓女子也被称为“姬”,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近代。由于“姓”这个字是“女”字旁,一时间学界将之视为母系社会的残余,但事实并非如此。女子从出生到结婚,一生都用姓来称呼,这可能是“姓”字用“女”字旁的真正原因,因此,除姬姓外,姜、姒等姓也都用了“女”字旁。与女性不同,男性则普遍称氏,很少有称姓的。作为个人符号的“名”,不管男女,在公开场合通常都是要回避的,因此,出现了用来代替“名”的第二称呼,这就叫“字”,人们相互之间都习惯称“字”。

 

之所以说中国的姓氏制度酷似罗马的氏族制度,是因为中国的姓、氏、名,可以分别与罗马表示“氏族”的“族名”、表示“家族”的“姓氏”和表示“个人”的“本名”对应。例如,罗马普布利乌斯·科尔内利乌斯·西庇阿将军的名字中,普布利乌斯是本名,属个人,科尔内利乌斯是族名,属氏族,西庇阿是姓氏,属家族,由于将军是男性,所以通常都会省略族名,只称姓氏和本名,即普布利乌斯·西庇阿。但同一家族的女性,则通常不称姓氏,只单称族名,即科尔内利乌斯。关于罗马的氏族结构,几乎所有的概述书中都可以看得到。不过,罗马这种与中国相同的女子称族名男子称姓氏的习惯,在任何文献中都找不到,我是在田中秀央以《新拉丁语语法》为教材的拉丁语课上获知的。拉丁语在欧洲就像是汉文在日本一样,中等教育阶段就要普遍学习了。由于这些内容在历史教育上会反复地讲述,成了众人皆知的史实,因此很多情况下就无须重复了,但日本编定的西洋史概说书,也把这部分内容省略,这就有点对不起读者了。

 

女子称族名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就是说,氏族是婚姻的单位,同时也意味着婚姻权的拥有,只有拥有婚姻权的男女之间生下来的孩子才会拥有市民权。

 

众所周知,在古代罗马,氏族是市民权的象征。市民权由任官权、参政权、所有权、婚姻权这四种权利构成。当罗马还是很小的都市国家时,市民权只不过是单纯的自由民地位的象征,然而,随着罗马势力的逐渐强盛,一个自由的市民就成长为拥有特权的贵族,同时,不拥有市民权的庶民则会掀起反歧视运动,长期阶级斗争的结果是,市民权不仅被广泛给予罗马市的市民,而且还被给予帝国疆域内的全体人民。市民权的问题最终得以解决。

 

同样的过程,在中国也一定存在。前面已经提到,春秋时期与周天子同宗的各都市国家,存在着以姓为基础的氏族制度。有姓的家族就是士大夫,没有姓而只能称氏名的就是庶民。庶民是纳入不到礼制中去的社会底层,其来源或许是被周天子征服的原住民,也有可能是新加入的移民。虽然中国没有留下罗马那样阶级斗争的记录,但从结果上来看,其所经历的道路是一样的。到了春秋末期,礼崩乐坏,氏族制度出现大乱,进入战国以后,姓、氏开始混同,氏也往往被称为姓。这样一来,上古时期的同姓不娶,就被慢慢转读成同氏不娶,在以后漫长的历史时期作为具有法律效应的规则一直被遵守着,直到最近才趋于消失。

〔补记〕

这篇文稿交到《古代文化》编集委员会手中是去年(1984)十月二日。此后不久,即十一月下旬,我看到了在此不得不提及的两种书。一种是《西嶋定生博士花甲纪念·东亚历史中的国家与农民》(东京,1984年),该论文集收录的论文中有五井直弘所撰《中国古代城郭史序说》一文,该文的第一部分(第2—3页)中这样说道:“宫崎氏将殷商到春秋时期视为都市国家时期、战国时期为领土国家时期、秦汉时期为大帝国时期,这种非常独特的古代国家发展阶段学说,是在一系列的聚落形态研究基础之上得出的。”第二种是东京大学出版会出版的影山刚著《中国古代的工商业与专卖制》(东京,1984年)。在该书的最后一章(第477页)中介绍道:“与这种古代都市的普遍性质相关,在中国古代都市论方面,提出最重要、最具独创性见解的,是宫崎市定及其与中国古代都市相关的多项研究。”为了更好地理解本文的趣旨,可以一并赐读五井直弘和影山刚二位的大作。

 

三 聚落

我的第三个发现,是东西方古代聚落的形态非常相似这一事实。[注四]一个地域之所以能够发展成为都市国家,一般说来,在此之前,这里就必须是适合一般聚落形态的地点。关于这一点,我欣然接受了坂口昂博士《世界中的希腊文明潮流》中的说明。据博士的说明,古代希腊、罗马的聚落,即使再小,也会呈现出都市国家的形态来,几乎所有的人民都集中居住在这里。这样的状态一直残存到今天。例如坐上火车在意大利西南海岸那不勒斯一带行走,车站总是设在大小不同的聚落附近,然而车站与车站之间的原野上,几乎看不到任何人家。谁都不愿意在田野中单家独过,哪怕是外出耕作的农民,日落以前也都会回到聚落中的家里,或聚集在“市”中社交娱乐。

 

如果说中国古代社会与之完全相同,其实这也很好说明。中国古代的聚落,不管是大是小,都被称为“邑”。这个“邑”就是用围墙即“郭”围起来的共同体,这一个一个的邑,就是都市国家的原型。《说文》解释邑为“国也”,也就是说,邑和国这两个字的字义完全相同。根据中国的古老传说,上古时期天下有万国,这意味着当时存在着无数的小邑。弱肉强食相互攻伐的结果,邑的数量大大减少,到春秋初期就只剩下一千二百国,到了战国就只剩下七个强国,再后来就被秦统一了。

 

无论是上古时期号称有万国的邑,还是成长起来成为势力强大的都市国家,其居民大多数为农民,这一点与古希腊、罗马的都市国家是一样的。居住在城郭中的农民,每天早晨走出郭门去自己的田地劳作,日暮时分回到城郭之中。郭门会在天黑时关闭,直到第二天天亮才会开启。离郭墙较近的农田称作“负郭之田”,由于这里进出方便,因此地价也比较高。与之相反,同是位于郭墙附近,但如果是在城内,那么这样的地点就只能称为“穷巷”了,通常是贫民居住的进出不便的地方。每个邑都几乎无例外地有四边形的郭墙围绕,四边各开一门,称为郭门。东西郭门之间的大道与南北郭门之间的大道交汇后形成十字街,十字街附近的城郭中心地区是交通便利的高级地块,而负郭穷巷则是远离交通要道的偏僻之处。

 

我发表了这样的观点以后,有一部分反对意见是非常奇妙的。因长城附近发掘出孤立的汉代民居遗址,因此他们主张并不是所有的人民都必须居住在城郭之内。然而,在幅员广大的中国,在极其漫长的古代,而且又是接近古代尾声的汉代,又是远离中原的长城附近,发现的遗址又几乎是孤例,因此很难成为反证。其实,这样的现象反而证明我的观点是正确的。

 

基于上述假设,才能说明汉代的聚落形态。汉代的聚落单位有乡、亭、里等名称,前人在解释乡、亭、里这些名称时都非常踌躇,以至于得不出合理的解释来。在汉代可信的记录中,有“十里一乡”“十里一亭”“十亭一乡”的说法,初见之下是有矛盾的,因为要给出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的解释,在逻辑上几乎是不可能的。

 

然而,如果按照我的假设,这三个条件是可以解释的。首先,汉代的乡和亭,它们的前身都是上古时期的邑,是周围建有城郭的聚落。与其相比,里则是城郭内部的区划,每个里大约一百家,周围也建有围墙,只有一处供出入的里门,这个里门称作“闾”。

 

这样的解释,首先就能顺利说明“十里一乡”和“十里一亭”这两个条件。不过,我们又不能拘泥于“十”这个数字,只能把它理解为十个左右的里构成了乡或亭,这十个左右的里,包含在四周建有郭墙的都市之中。总的来说,乡的规模比亭大,但是,乡和亭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

 

其次,“十亭一乡”又意味着什么呢?我是这样考虑的:大致将十个亭规模的聚落集在一起划为一个地域单位,这个具有行政意义的区划就称为乡;同时,选择一个占据最重要地位的亭,将其指定为乡行政的中心,而这个亭既保留了原有亭的建置,同时又冠以乡的名称。也就是说,“乡”有两层意思,一层是作为行政区划的乡,另一层是这个乡范围内最重要的中心聚落。这是中国从古到今通行的惯例。例如县,既是一个区域相当大的行政区划,同时也可以指管辖这一区域的行政中心——县城或者县衙。府也是这样。管辖着好几个县的府,是地域更加宽广的行政区划,同时“府”这个字又可以用来指称治所所在地的府城或者府衙。在这种情况下,府城同时又是县城,两者是重叠在一起的。乡和亭的关系亦然,两者也是重叠在一起的。省的情况也一样,省城同时是府城,也是县城,在同一座城市里,同时设有省、府、县三级行政机构。这样的情况后来有所改变,废除了府一级的行政区划,省直接管县。

 

《汉书·地理志》中记载了全国县(含道、国、邑)、乡、亭的统计数字,共计有县一千五百八十七、乡六千六百二十二、亭两万九千六百三十五,一县约辖四个乡,一乡约有四到五个亭。这是全国平均数据,史料中出现的“一乡十亭”,也许是看惯了都城附近人口最稠密地区的人观察到的现象,反过来说,那些偏僻且人口稀少的地区,一乡三亭、一乡二亭,甚至一乡一亭的可能性并不能排除。在这种情况下,亭下的里数也会极少,一亭三里、二里,甚至一亭一里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一个里的户数,文献中经常出现的是百户,在人口稀少的僻地,肯定是到不了一百户的。《论语》中出现的“十家之邑”,在现实中一定也是存在的。

 

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汉代长沙国南部舆地图带给我们的信息,反映的正是这样一种现实。地图中标注为“里”的聚落很多,这正是因为一个里就是一个亭的缘故。因此,在行政上应该是亭的聚落,现实中还是用其所处的里来称呼的。

 

四 里

古代的里,动辄被翻译成村落,但我不赞成这样的做法。所谓村落,应该与日本现今看到的村落一样,民宅散落在各处,虽然有个大致的范围,但既没有明确的界线,也没有整体上的出入口,只是散漫的集合体而已。这种形态的村落,在中国古代是不存在的,直到汉末魏晋时才慢慢出现。中国古代的“里”并不是这样散漫的住宅集合体,而是由郭墙围起来的城郭中的一个区划。这个区划四周也有四方形的围墙,只开一个门供人们进出,这个门就称为“闾”。可见,里是一个人口密集的居住空间。[注五]这个结论,是我长期梳理各种文献后归纳出来的,而且我相信,这个结论在各种文献的各种场合中都能适用。

 

整合好几个这样的里,在外面再筑起郭墙,就形成一个小都市,这就是汉代的亭和乡。亭、乡规模的小都市,郭墙上通常开四个门,人们的出入只能通过郭门,如果不经郭门而翻越郭墙出入,在当时要受到严厉的处罚。还有,郭门每天天亮时开启,天黑时关闭。这些设施和规定均出于治安和防范的目的。里四周的围墙以及里门闾的设置,也出于同样的目的。

 

里内的居民只能从一个里门进出,这样的古制,不用说给居民的活动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尤其是要往与里门相反方向去的时候,就得绕很多远路。于是到了秦汉时期,为了解决这种结构给人们带来的不便,一种新的里制开始出现了。这就是将两个里背靠背地连在一起,两个里共用一道里墙,然后在这道里墙的中部开一道门,允许居民通行往来,而这道新设的门被称为“阎”。《说文》释阎为“闾里中门也”,这里不能读成“里中的门”,必须读成“阎是里的中门”。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接下来的注中说:“别于闾闬为里外门也。”意思是说另外尚有闾闬作为里的外门。这里的“里外门”三个字,只能读成“里的外门”,因此与之对应的“里中门”三个字也就只能读成“里的中门”了。总之,将“里中门”读成“里中的门”是错误的,判断依据就是“里外门”无法读成“里外的门”。

 

所谓“中门”,辞书中是这么解释的:当门有三重时,位于第一道外门与第三道内门之间的第二道门。尽管如此,在没有第三道内门的情况下,把位于外门之后的第二道门称为中门似乎也未尝不可。再者,在南北两个里背靠背地连在一起的情况下,北边的闾是里的北门,南边的闾是里的南门,两个里隔墙上的阎自然就成了里的中门。由于设置了里中门“阎”,两个里背靠背地连在一起,这样就大大方便了这两个里居民的出入,同时又保留了旧制下一里一闾的特征。作为里中门意义上的“阎”字,出现得并不早,任何一种早期文献的正文中都找不到,目前所知最早的是《荀子·儒效篇》,因此可以推测这种制度似乎要到靠近战国末期的秦代才开始出现。之所以纠结于这些琐事,是因为这与秦始皇“发闾左”戍边的暴政有关。所谓“闾左”,是指居住在进入闾门后南北向大路左侧的民众,“发闾左”就是指强制性征发他们去服兵役。这里,如果南北两个里背靠背地连在一起,那么在说闾左时,左右的位置就会完全相反。《史记索隐》解释闾左是贫民的居住区,闾右是富民的居住区,然而两个里被里中门“阎”连接在一起的情况下,通过阎门进入另外一个里,贫富区域马上就颠了个个,这有点令人费解。因此可以判断《索隐》的解释或许只是基于左、右这两个字的字义做出的推测。

 

进入闾门后,里内民居林立,每家每户住宅的四周也都建有围墙,以便与邻家分开。邻居间的往来,也必须先走出自家的院门,沿着街巷进入邻家的院门,这与出入里时一定要出了闾门才能进入另一个里的道理是一样的。闾的左右都有些空地,在这些空地的一角建有被称为“塾”的小屋,闾中的孩子也经常到闾门附近的空地上来玩,有的是时间的老人也会集中到这里来打发时间。有些特别热心的老人也会在塾里召集孩子,给他们讲故事,教他们玩游戏,这就是私塾的源头。然而,塾最初是为负责启闭闾门的人而建。 

 

春秋战国时期,在一些繁华的都市里,把相当于一个里面积的空间指定为商品交易的场所,这就是“市”。商人居住在市中,列肆销售商品。这样的市场,与罗马的广场相同,不单是为销售商品设置的商业空间,同时也是市民交际娱乐的场所,当然也有饮食店,也有供应酒肉的酒家。市场中央的广场上可以搭建舞台,有表演音乐、舞剑、对口相声等节目的各种艺人,市民围着他们听得津津有味。在人口聚集的市场,也不乏政治言论。利用这个舞台进行政治鼓动,集结民众力量,朝着军事行动发展的事例也不是没有。

 

五 古代史特有的发展进程

从上述情况来看,不得不认为古代中国与希腊、罗马世界几乎具有同样的形态,沿着几乎相同的道路发展而来。然而,它们又是距离遥远的两个不同的世界,因此又不得不注意,不能将两者的任何方面都视为完全相同。作为具体的史实,最明显的差异就是中国没有经历过西方世界的那种民主政治的发展阶段,这又是因为什么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考虑了很多。最主要的原因,我觉得是中国都市国家的发展尚不够充分,而中国的都市国家之所以未能充分发展,是因为中国过早地进入了领土国家的阶段,而过早进入领土国家的原因,又在于周边异族的兴起。

 

如果按照中国原有的发展道路,春秋应该是都市国家的全盛时期。然而,春秋时期最活跃的是所谓的“霸者”,而这些被称为“霸”的国家,此时已经跨入领土国家的门槛,建立起强大的集权体制。这些霸者中最著名的可以举出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三人。在我看来,这些霸者中,楚国不用说是公认的异民族国家;齐国和晋国,在我看来其实也是与周王属于不同体系的异民族国家。[注六]如果将之与古希腊相比,齐、晋既非雅典,亦非斯巴达,也不是底比斯,而是与马其顿相似的存在。如果在雅典与斯巴达争战时期,马其顿已经有足够的能力来加以干涉的话,那么古希腊那样的民主政治似乎就很难发展起来。

 

然而,如果说中国既没有发展出民主政治,也没有发生阶级斗争,于是与希腊、罗马历史之间就完全找不到可供比较的领域,是完全不同性质的存在,就是没有道理的了。这也许是我个人的武断,我觉得希腊、罗马的民主政治给后世带来的影响也许是无法估量的,但是,作为历史,这种民主政治在当时并不一定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只是我们今天的教科书将其过分美化罢了。即使是最具代表性的民主国家雅典,它也是从上古的王政体制出发的,在实行民主政治的过程中,同样会时不时出现通过非法途径取得主权的僭主,出现伯里克利那样的独裁统治者,此后还出现了故意制造谣言煽动群众的政治倾向。就罗马而言,其国内或许确实实现了民主政治,但这个时期与它对周边国家的侵略和征服是重叠的,而当罗马认可全部领土范围内的民众皆能享有罗马市民权的时候,民主政治早已被帝制所取代。中国虽然表面看上去是君主政治一贯到底,但另外一面,作为都市国家统治者的有姓贵族没落以后,向来遭受蔑视的庶民成长了起来,在所谓的市民权中,他们确确实实获得了其中的任官权、婚姻权和所有权这三种权利,只是没有获得参政权而已。这是汉帝国统治下的实情,与汉帝国几乎同时的罗马帝国,此时的参政权早已名不副实。综合考虑这些史实,从最终结果上来看,两者的状况可以说几乎是一样的。以都市国家为出发点,其间经过领土国家阶段,最终跨入古代帝国,如果将这一历程视为古代史所特有的发展道路,那么我觉得东洋和西洋的古代史几乎是平行向前发展的。

 

以上就我自己的古代社会史研究,非常简要地介绍了自己力所能及的几个方面。但是这里还留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既然东西方古代史的发展道路基本上是平行的,在重要的历史节点都能完成同样的超越,那么这样的平行现象又意味着什么呢?一些学者动辄就主张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历史规律,世界不同地区的人们,或早或迟,都会按照设定的发展阶段一步一步向前发展。然而,如果将按照造物主设定的轨道向前奔跑的过程看成是历史的话,这样的历史就不是人类的历史,而是造物主的历史。如果是这样来写历史,那么根本就不需要历史学家,还不如把这项工作交给泥金画的工匠,因为他们做出来的东西更加漂亮。

 

问题不在于此,而在于造成这种平行现象的更广阔的环境。对于那些自己几无判断,不假思索,毫无理由地将其视为真理的历史观,我们必须从根本上重新加以探讨。

 

一直以来,我们习惯于把东洋和西洋之间的距离无限放大,放大到根本无法触及的地步,从中学到大学,东洋史的教科书与西洋史的教科书完全是不一样的,授课的教师往往也是不一样的。虽然近来有将两者合在一起编成名为世界史的教材,但如果只是将原本不同的东西洋教材缀合在一起的话,内容上不会有任何改变。事实上,东洋史与西洋史之间,并不存在那种无法超越的断层。两者都处在同一块没有裂缝的大地上,并且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因此,东西洋的历史也绝不会是在完全不同的世界中发生的完全不同的历史,而是像通了电那样,是相互关联持续发展的历史。

 

最早传授给我如此真实的信息并启发我思考的,是京都大学梵文学的第一代教授、已故的亮三郎博士。博士在1931年京都大学文学部的夏季讲座上,以“上古波斯与古代印度”和“中世纪波斯与中国、日本”为题,连续做了八次讲座。听讲以后的我,感动得难以言表,我当年一直抱有的疑问,因为听了这次讲座,一下子就全部消除了。

 

博士讲座的大要是,世界文化的根源在西亚,将之集大成的是古代波斯帝国。在波斯帝国强大势力的影响下,西亚文化也向东西两方传播,在西方促成了罗马帝国的形成,在东方促成了印度孔雀王朝的出现,更促成了中国秦汉帝国的诞生。这才是真正基于宏大构想之上的古代史概观。在这样的认识框架下,东方的古代中国与西方的古希腊、罗马,以位于两者之间的西亚为媒介平行向前,经历了古代史特有的发展阶段,这一点都不奇怪。博士的讲座内容,在这里无法全部叙述,我想以后总会有机会做详细介绍的。

 

注释

[一] 宫崎市定:《中国城郭起源异说》,《历史与地理》第三十二卷第三期,京都,1933年。后收入《亚洲史研究》第一卷,京都,1957年,又收入《宫崎市定全集》第三卷。

[二] 宫崎市定:《关于游侠》,《历史与地理》第三十四卷第四、五期,京都,1934年。后收入《亚洲史研究》第一卷,京都,1957年,又收入《宫崎市定全集》第五卷。

[三] 宫崎市定:《中国古代史概论》,《哈佛·燕京·同志社东方文化讲座》第八册,京都,1955年。后收入《亚洲史论考》上卷,东京,1976年,又收入《宫崎市定全集》第三卷。

[四] 宫崎市定:《中国聚落形态的变迁》,《大谷史学》第六期,京都,1957年。后收入《亚洲史论考》中卷,东京,1976年,又收入《宫崎市定全集》第三卷。

[五] 宫崎市定:《汉代的里制与唐代的坊制》,《东洋史研究》第二十一卷第三期,京都,1962年。后收入《亚洲史论考》中卷,东京,1976年,又收入《宫崎市定全集》第七卷。

[六] 宫崎市定:《五霸皆夷狄考》,见《东洋朴素主义的民族与文明主义社会》第一、二部分,京都,1940年。后收入《亚洲史论考》上卷,东京,1976年,又收入《宫崎市定全集》第二卷。

 

(《古代文化》第三十七卷第四、五期,1985年4、5月)

 

节选自《东洋的古代:从都市国家到秦汉帝国》,宫崎市定著,砺波护编,马云超、张学锋、石洋译,楚尘文化出品,中信出版集团发行,2018。


宫崎市定史学:世界史中的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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