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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华:四保礼仪的社会史研究

刘永华 随读随写 2019-09-06

本文节选自《礼仪下乡》“导论”,注释从略


四保礼仪的社会史研究

本书通过对一个东南社区的社会文化史进程进行细致分析,讨论明清时期社会文化景观的塑造过程。笔者之所以聚焦于一个社区,是考虑到可以对乡村生活不同侧面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行微观观察。本书讨论的并非某一个制度本身的历史,而是一个制度如何进入乡村社会,以及这一制度与社会文化生活如何交相影响。本书尝试在一个特定的地方史和区域系统中,将杜赞奇(Prasenjit Duara)所说的“权力的文化网络”(cultural nexus of power)加以“历史化”,也可以说是对丁荷生(Kenneth Dean)提出的“中国宗教的混合场域”(syncretic field of Chinese religion)的历史形态进行分析。为此,笔者认为有必要结合社会分析和文化诠释。前者考察社会如何运作、如何变迁,而后者讨论人们如何赋予、沟通和磋商意义。此外,同时兼顾能动者导向路径与结构导向路径也是很重要的。如果不兼顾二者,我们只能看到历史剧的演员和舞台中的一个,而非两者。以这种折中路径为指导,我们将眼光投向具体的历史实践,亦即历史能动者如何在混合场域中生活、表演和思考,能动者如何塑造结构并与之进行互动。通过强调对关系进行分析,通过聚焦文化中介和中介过程,我们可以理解明清时期社会文化再生产和转型的动力。

 

在对礼生中介角色、礼生的文本及其社会文化脉络和相关历史过程进行研究的过程中,笔者得益于三个学术群体的研究。第一个学术群体包括丁荷生、科大卫(David Faure)、刘志伟、宋怡明(Michael Szonyi)、赵世瑜和郑振满等学者。在过去的30年中,他们在华南,尤其是闽粤地区开展了深入的社会文化史研究。这些研究不仅试图揭示礼仪表演和对民间象征的操控对于明清王朝的乡村统治的重要性,而且考察了朝廷和地方官对儒家礼仪的推广,如何影响乡村社会文化生活。

 

这些研究反思了儒家礼仪在明清政治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认为礼仪在文化整合的建构中相当重要。他们的研究超越了对礼仪的文本分析,尝试探讨礼仪的历史和社会维度,在具体的时空脉络中对之进行考察,进而强调地方文化精英在王朝象征使用方面的能动性。在他们看来,礼仪在国家认同的建构过程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是建构权力关系和国家认同的一个文化策略。这些成果提出的观点和概念,奠定了本书的学术基础。通过考察上述研究并反思前人研究的局限,笔者意识到,要理解儒家礼仪与中国乡民的遭遇,仅仅研究《家礼》的不同版本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在草根层面挖掘礼仪手册,并考察跟这些手册相关的礼仪实践。礼生及其礼仪文本所处的居间位置,为我们考察儒家如何渗入乡村,在乡间流通,被居住乡间的士民改编和挪用,提供了一个弥足珍贵的机会。

 

第二个学术群体是从事《家礼》研究的学者,尤其是伊佩霞(Patricia B. Ebrey)。在一系列论著中,伊佩霞将朱熹的《家礼》译为英文,对书中的专有名词进行解释,并对该书及相关文本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了这个文本如何被复制、改编,如何在明清社会中流通。正如她的一部论著的标题指明的,她对这一重要的儒家礼仪文本进行了社会史研究。在这一意义上说,本书讨论的主题与伊佩霞的论著颇为相近,不过两者也有两个重要差别。其一,伊佩霞考察的是明清时期《家礼》及其不同改编本的社会史,而本书探讨的是另一种颇不相同的礼仪手册在乡村仪式专家中间的流通及相关仪式实践。尽管这些手册有时也被称为“家礼”,但其内容颇为不同。其二,伊佩霞集中讨论的是一系列儒家礼仪文本的复制、流通、改编和“消费”,而本书侧重讨论的是礼仪文本的生产机制和相关文本引入乡村之后带来的社会文化变动。

 

本书的主要关注点是这一转型发生的地方脉络,包括社会结构和地方文化。不过笔者同时也考察明清时期的全国性、区域性的经济、社会与文化进程,比如儒家话语、政治议题和乡村经济的商业化。换句话说,本书试图从一个互动或关联的框架下,考察“位于”上层文化与下层文化之间的礼仪和礼仪文本。笔者希望揭示的主要不是儒家思想如何在明清社会传播,而是来自不同文化传统的要素如何被合成为一个新型文化拼图。本书认为,地方文化与儒家思想二元对立的观点,是我们理解明清文化的障碍。笔者致力于揭示,本书讨论的礼仪,不仅是社会文化变迁的结果,它们在这些变迁中也发挥着中介的功能。

 

本书还得益于由劳格文(John Lagerwey)、杨彦杰、王秋桂等人主持的研究计划。本书讨论的社区地处明清时代的汀州府,这是近二三十年来劳格文和杨彦杰主持的大型民族志研究计划考察的重要区域之一,在他们主编的“客家传统社会丛书”中,他们共出版了8部跟汀州有关的民族志报告集。在王秋桂主持的以出版、介绍中国科仪书和剧本为目标的两个研究计划中,也出版了3种跟旧汀州有关的田野报告集和科仪书、剧本汇编,这些著作的主题是这一区域的地方戏和道教科仪。尽管这些报告存在这样那样的局限,但它们提供了从明清至当代有关乡村生活诸多侧面的丰富信息,或借用欧大年(Daniel Overmyer)的话来说,它们“为理解中国大多数人的文化”提供了“丰富信息”。这些报告揭示,进入村落世界对克服自我标榜的儒家大叙事是必不可少的,在村落当中,我们不仅可以搜集到民间文献,还可以倾听到乡民的声音,进而理解这个世界的逻辑。由于他们调查的地点遍及汀州各地,这些报告为本书对四保的讨论提供了颇具价值的区域脉络。在某种意义上说,本书可谓是对这些报告给予的启发和书中存在的局限的一个回应。

 

对一部以儒家礼仪为主题的著作来说,我们的讨论离不开仪式这个核心概念。为方便本书各章对儒家礼仪及其与地域社会关系的讨论,避免不必要的误解,有必要在此对本书讨论仪式的路径稍作解释。概而言之,本书对仪式及仪式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处理,侧重从两个维度展开。

 

其一,仪式与仪式专家群体的关系。作为一套复杂的观念—实践体系,仪式的象征语言并非所有参与者所能理解,要掌握这一套象征语言,通常需要接受一段时间的专业训练,仪式专家就是系统接受过这种训练,并具备了表演仪式的基本能力的一个社会群体。本书讨论的礼生,就是这样一个群体。从这一维度考察仪式,侧重处理的是仪式的3个基本要素:仪式专家、仪式文本和仪式结构,其中尤以仪式结构最为重要,施舟人(Kristopher M. Schipper)称对仪式结构的分析,即是对仪式“句法”(syntax)的分析,或者说是对仪式结构的“形式分析”(formal analysis)。这一分析路径,是了解不同仪式传统之间的交涉与渊源关系的最基本的方法。笔者在探讨礼生引导的民间礼仪与王朝礼仪、士大夫礼仪之间的关系时,就是侧重从仪式结构的角度进行分析和比较的。

 

其二,仪式与地域社会的关系。尽管仪式的表演主体和传承主体是仪式专家,但许多仪式面对的主要参与者和观众是普通民众。正是通过普通民众的参与和介入,仪式才有可能对地域社会中的社会关系进行建构、重组、强化和再生产。从这一角度看,仪式不仅可以复制、再生产复杂的社会关系,而且有可能建构社会关系——这第二点是我们在讨论礼仪下乡过程时需要特别关注的。正因为如此,一种新的仪式(如士大夫祭祖礼仪)的传入,更多不是复制和再生产某种社会关系,而很可能是在建构或重组某种社会关系,或是缔造某种社会群体。从这种意义上说,“仪式研究,实为社会研究”。

 

上述两种路径,前者侧重处理仪式的结构面向,后者侧重处理仪式的社会面向。本书对礼仪下乡过程的讨论,尝试结合上述两种分析维度。本书第三、四章侧重从第一个维度出发,讨论礼生传承的仪式传统的历史源流。本书第四至九章则侧重从第二个维度出发,讨论儒家礼仪步入四保乡村后如何建构、重组当地的社会关系。只有同时兼顾儒家礼仪的结构面向和社会面向,才有可能对其进行更充分的把握。

 

本书基本框架

本书的撰写基于笔者对汀州四保地区长达一年多的田野调查。笔者首先详细讨论了礼生及其礼仪文本。作为处理家庭和社区仪式的专家,礼生自明清以来就在四保社会和象征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的文本触及四保社会的经济、社会特别是宗教面向,是明清四保社会文化变迁的重要见证。在考察礼生及其文本之后,笔者将讨论宗族、乡约和某些地域崇拜如何在四保乡村世界出现。本书将重构这些制度成为四保社会的组成部分的历史过程。

 

本书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第一、二章)介绍本书的理论与方法,论述汀州和四保地区的生态和历史背景,概要介绍本书各个板块讨论的主题。第二部分讨论礼生及其礼仪和礼仪文本。第三、四、五部分分别重构跟礼生及其礼仪密切相关的三个重要社会文化史过程:宗族建构、乡约的推行和地方神庙网络的形成。最后一章概括本书基本看法,讨论其理论意涵。

 

第二部分(第三、四章)探讨礼生及其礼仪和文本。礼生起源于在朝廷礼仪中引导礼仪的仪式专家,其历史可追溯至西汉时期(前206—8)。他们在丧礼、祭祖和社区打醮等仪式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还引导乡约礼仪,并与道士、和尚等仪式专家一道表演仪式。礼生留下的不少文本内容很丰富,涉及礼仪表演、社会事务和物权交易等诸多事项。通过比较仪式结构可知,礼生引导的仪式与王朝礼仪、士大夫礼仪在结构上非常相似。不过,他们表演的仪式跟当地道士和其他仪式专家表演的仪式也有一定关联。这些相似性表明,他们是居间于官方宗教、地方宗教和其他宗教传统的重要礼仪中介。

 

第三部分(第五、六章)讨论了四保的宗族建构过程及其影响与局限。15世纪前中期起,在几个曾担任朝廷命官的四保士绅的发起组织下,四保地区开始修建富丽堂皇的祠堂,编纂书面族谱。至16世纪末17世纪初,一群来自其他村落的下层官吏和士绅跟随其后,开启了本族的收族行动。18世纪,四保小族也开始启动收族实践。截至18世纪末,几乎所有四保父系亲属群体都成为宗族组织,宗族在当地普及了。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考察这一社会文化过程的影响。一方面,宗族的发展改变了祭祖的形式,强调对远祖的崇拜与祭祀,为大规模社会组织的建构提供了基础。宗族建构还给阶级结构带来影响,改变了建立于土地占有基础上的精英支配模式。另一方面,宗族建构过程也有若干局限。尽管18世纪四保成为宗族社会,不过不同的亲属群体可能对宗族具有不同的想象,有时连士绅自身也没有追随“士绅”文化预设的模式。

 

第四部分(第七章)重构了乡约进入四保社会的过程。作为明清时期一个重要的乡村制度,乡约也源自理学家的思想。晚明乡约大行其道,也就是在这一时期,乡约进入四保乡间。上保约是现存史料最为丰富的四保乡约。它出现于16世纪末,是由四保盆地边缘的几个小村建立的,其间经过几次改组,一直存续至20世纪初。这一组织创建的最初动机,是为了对付来自附近土匪和四保盆地中心的强族的侵扰。这一乡约不仅发挥普通乡约的功能,如讲解《圣谕》和调解纠纷,还参与水利工程修护、神明祭祀筹办、新墟开设等公共事务。这一个案揭示了当地村民如何操控朝廷象征以服务于自身目的。它还显示了当前乡约研究的局限,提醒我们不要过度强调乡约与朝廷和理学话语之间的关联。

 

第五部分(第八、九章)讨论的主题是地方宗教。四保寺庙可分为三个历史层级:邹公信仰、社公和厉坛信仰及明中叶以后传入的神明信仰。邹公信仰的历史扎根于四保乡土,其渊源可追溯至明代以前。在当地若干传说中,邹公生前的法师面向被频频提及,不过在明代以前,他就已成为地方神。后经几位地方精英的多次改造,自晚明至清初,邹公被重新定义为杰出士大夫。同时,随着书面族谱的修撰,邹公被纳入当地邹氏的谱系,成为当地三个亲属组织的始祖。这一公共象征的“私有化”,带来一系列反应,几乎影响到当地每个继嗣群。明初,作为帝国乡村统治制度的一个有机部分,社坛和厉坛被引入四保。从明中叶开始,当宗族/村落开始建立自身的社坛时,社公从意识形态控制的象征,转化为地域或会社崇拜的焦点。这一部分还讨论了四保地区流传的几个社公传说,揭示了这个帝国的关键象征在四保的际遇。第三组信仰是在明后期尤其是18世纪才被引入四保的。这些流行于全国或区域的神明的兴起,跟村落意识的兴起和社会的日益商业化有关,代表了尝试划清社区边界的一种诉求。这种村庙的兴起,和社坛、厉坛的分化一样,是笔者所说的“寺庙进村”的主要环节,显示了神庙与村落开始结合的新趋向。四保地方宗教的发展,显示了宗族与村落、继嗣群和地域信仰、经济与宗教及地方文化与上层文化之间的复杂互动。

 

总而言之,本书的研究显示了明清社会文化过程的复杂性。笔者揭示了从精英主义视角分析地方文化的局限,这种视角关注地方文化如何被上层文化征服和取代。跟这种“国家整合”观或“士绅化”观相比,笔者认为文化合成,亦即来自不同文化传统的要素合成为不断变动的新文化体的过程,是探讨明清文化的再生产和转型更有效的概念工具。

 

主要史料

在中国地方史领域,近三四十年的一个重要趋向是,对族谱的研究逐渐取代了方志研究的重要性。这不足为奇,因为族谱往往提供了有关县级以下经济、社会和文化的更为详尽的信息。现存汀州方志甚多,其中几部质量颇高,信息量大。它们提供了官方制度和地方行政演进的最为重要的地方性史料。不过在多数情况下,方志对地方宗教的记载甚为简略,几乎很少提及宗族、村落等非官方的社区、会社和组织,在这一方面,族谱是不可或缺的。

 

作为一部研究县级以下地域空间的著作,本书的基本史料是四保地区宗族编纂的族谱。幸运的是,尽管不少地方的族谱在1949年后的政治运动中遭到焚毁,但几乎每个四保宗族的族谱都完好无损地逃过了各种政治劫难。在四保调查过程中,我搜集到近30部族谱,有的存放在祠堂,有的由私人保管。这些族谱记载了乡村生活几乎每个重要侧面。不过,在学界族谱的名声并不太好,歪曲、篡改事实在族谱中时有发现。正如让·范西纳(Jan Vansina)指出的,族谱“位居现存最复杂的资料之列”。族谱既是“分类系统”,“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用于推算祖源”,也是“社会宪章”,“将群体之间的关系合法化”。然而,正是由于这一“缺陷”, 被篡改的族谱如果谨慎加以利用,有时可以为理解地域社会提供饶有趣味的洞见。

 

笔者也充分利用了礼生所编的礼仪文本,这些出自礼生之手的文本,为了解礼生引导的礼仪及其进入乡村的历史提供了无法替代的信息。(有关这种史料的性质,笔者将在第四章详加讨论。)本书也利用了账簿、分关和地方档案。在过去近20年时间里,笔者搜集、解读了20多种账簿。这些账簿提供了有关祖先崇拜、神明信仰、土地买卖、借贷关系和书籍贸易等活动的详细信息。分关是另一种值得注意的史料。笔者在四保搜集到20多种分关。这种文献提供的信息不仅涉及亲属组织,在不少四保分关中,还记载了翔实可靠的印刷业和民间结社信息。至于地方档案,其价值很久以来就为学人所关注。不过也许由于政治原因,只是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史学工作者才开始利用20世纪50年代初的土改档案,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土地分配状况。姑且撇开档案中的政治话语不论,土改档案不仅给我们提供了土改前夕经济不平等的具体图景,而且生动地描述了乡民和干部之间在社会公正和道德平等等方面经常发生的冲突。这些文献资料为讨论地方制度的历史演变提供了可能。

 

为了理解社会结构和地方文化,笔者还在四保调查期间,致力于搜集口述史料,观察仪式表演。这些资料丰富了上文提到的文献史料。比如,口述史提供的重要信息包括晚清民国时期的定居传说、地方保护神、宗族关系及其他社会、象征生活。这类史料的缺陷是众所周知的,我们必须谨慎加以利用。具体来说,我们访问的每个个体,或多或少都从自身所属的社会群体出发讲述地方史。因此,利用其他史料来验证其说法是非常重要的。礼仪表演对于我们理解地方史的重要性是无法否认的。它们提供的信息包括礼生与道教之间的关系、社区结构和乡民世界观等。笔者观察了四保的生命周期礼仪、年节仪式、打醮和其他仪式,第三、四章将介绍其中一些仪式。从这些仪式中笔者得到的一个教训,是认识到对地方文化进行精英主义解读是有局限的,因此有必要从其他视角来探讨地方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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