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俊:唐长孺先生北朝四史的校勘风格
将无同:学术上犯错,常常是因为勉强了
唐长孺先生主持点校的“北朝四史”,在点校本“二十四史”中最得学术界盛誉,被称为古籍整理的范本。这当然与唐长孺先生精深的学术造诣有关。唐先生以深厚的学术积累和过人的见识判断,以他对南北朝史实和文献的熟知,充分利用前人成果和新出史料,发前人之所未发,形成了独特的校勘与研究结合的风格。放到点校本“二十四史”系列中看,“北朝四史”区别于早期出版的“前四史”,体例上不再是简单的版本对校,不限于仅仅刺取前人成说用于校勘;与其后“上海五史”等在反对繁琐校勘的思想主导下的集体成果,反差更大。因此1963年前后同时开展的、由“南王北唐”分别负责的南北朝诸史,标点校勘的整体质量,都堪称上乘,而唐先生所主持的“北朝四史”特点更为鲜明。
唐长孺先生
“北朝四史”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学术界常称道的校勘与研究的结合,用古籍整理的通常表述是校史与考史结合。魏晋南北朝史学者、已故唐门老弟子高敏先生对点校本《魏书》的特点有非常详细的概括,他一一列举了点校所用的近40种文献和前人著作,指出点校本不仅以现有能看到的各种不同版本进行了精心细致的校勘,还用《御览》、《册府》、《通鉴》等及清人赵翼、王鸣盛、钱大昕等人的著作,“对《魏书》史料或进行校勘,或予以补充,或给以考证”,“其引书之富、校勘之细、考证之精和标点之准,在整个二十四史点校本中是首屈一指的”(高敏《魏书说略》,《二十五史说略》)。
唐先生校史与考史结合的风格,当然首先与他的学术追求有关,对此我没有能力评说。但放到当时点校工作总体背景下,形成这样明显区别于其他诸史的风格,有哪些古籍整理层面的原因,或许是一个可以关注的角度。
首先是1963年重新拟定的校勘细则的作用,尤其是“他校”的引入,使点校工作更加完善和规范。按照新的校勘细则,明确要求做好“本校”的同时,要做好“他校”,而且要“做得比较彻底,不能信手翻查”,其中通校《册府》是南北朝诸史校勘中的亮点,王仲荦先生曾就此回忆说:
唐长孺教授和我在会上提议用《册府元龟》校南北十史,陈援庵先生在会外早已提到,所以很顺利地通过了。我们校了宋本、三朝递修本、南监本、北监本、殿本、局本,还采用了张森楷的校记、张元济的校记,又增加了用《册府元龟》来参校,尽管标点上还可能会发现一些小错误,校勘的质量却是较有保证的。(王仲荦《谈谈我的治学经过》,《文史哲》1984年第3期)
1963年新校勘细则还强调尽可能吸收前人研究成果中的正确意见,校勘记尽可能作出判断。南北朝诸史点校同时展开,在版本选择、他书校勘、前人校勘资料取用、校勘尺度方面,都大体相似。
其次,“北朝四史”中《魏书》、《周书》、《北齐书》都残缺严重,宋以来形成的补缺文本和文本讹误,在版本校勘不能解决的情况下,“他校”和“理校”成为不能回避的选择,我个人觉得这是形成唐先生所撰校勘记面貌的一个直接原因。“北朝四史”校勘记在理校和考证方面,明显多于“南朝五史”,论证表述也相对复杂,有的校勘记多至数百上千字。造成二者间的差别,也与南北朝诸史的残缺完好程度不同有关。
唐先生最先着手的是《北齐书》、《周书》,而《北齐书》、《周书》残缺尤甚,最早在宋代就已经散佚不全。传本《北齐书》原书仅存三分之一,用《北史》和唐人史抄所补的部分,还常有删节,因此所补缺文的讹误较多,与现存文献之间的差异也比较大。所以,点校本《北齐书》在校勘记之外,还特别在全书末增加了《点校后记》,这是《史记》之后仅有的一例。传本《魏书》也经过后人补缺,但正文注“阙”、“阙字”的还有29卷之多,文字窜简现象也不少,还有后人据他书补字但没有注明的。通常来说,“二十四史”各史不同版本系统之间都存在程度不同的异文,但像北朝诸史这样复杂的情况,是相对特殊的。换句话说,文本的复杂性,是校勘记不得不复杂的原因。
唐先生校勘记中,最被称道的是“他校”的成果,其中成效最大的莫过于通校《册府》。以《册府》补《魏书》,从陈垣到唐长孺,从百衲本到点校本,几乎是每言必及的佳谈。
百衲本《魏书》于1934年出版,其中《乐志》第十二叶为阙叶。后来陈垣先生从《册府元龟》中找出《魏书·乐志》的脱文,所补文字正合宋版一叶,若合符节,学术界叹为奇获。1944年百衲本“二十四史”再版,《魏书》据补了《乐志》缺叶。陈垣致信傅增湘说:
此叶自靖康以来沉霾千载,南宋元明清诸儒从未及见,今一旦复得之,其快慰为何如耶!稍暇拟付影印,以广流传,想凡有百衲本《魏书》者无不欲得此一叶也。(1942年4月15日信)
公试检之,必叹其吻合之神也。(4月21日信)
很快傅增湘又转寄给张元济,张元济看到后“为之狂喜”,并推而论之,“《通典》、《通志》、《册府元龟》为古书一大渊薮,循此推之,旧史缺文必尚可收获不少也”(张元济致傅增湘5月15日信)。
张元济的推测在《魏书》点校中得到了验证。《魏书》中的另外两处脱叶,《礼志》和《刑罚志》的脱叶,因文字似乎衔接,向来无人注意,点校本据《册府》、《通典》补足。这个情况在点校本《魏书》出版说明中有交待,没有明确说由谁发现,后人因为点校由唐先生主持,逐渐归之于唐先生。这在魏连科、张忱石等老编审的回忆文章中,在我们出版的《唐长孺文集》前言中,都有类似表述。然而从现存档案看,至少《刑罚志》的缺叶是负责通校《册府》的王永兴先生发现的。在前引汪绍楹先生《魏书校点进行计划》的开篇,有这样一段文字:
王永兴先生据殿本《魏书》校《北史》、《元龟》等,大体完毕,现据资料卡片来看,基本上相当仔细。尤其是卷一一一《刑罚志》(衲本十四页末“应有迟疑而”下)据《元龟》六一五校出缺页一纸,全文共三百十七字。(百衲本缺十五页,殿本衔接连下,今据《元龟》校出三百十七字,正约合一页。宋本页三百二十四字。)是很可宝贵的。
这一点在赵守俨先生对王永兴先生所作《刑罚志》样稿的意见中也能得到印证,赵先生意见中详细论说了这段新补文字的断句和文意。
“翠微校史”期间留下的唯一最全合影。“二十四史”点校工作会议会间看望陈垣先生,与郑天挺、刘节、唐长孺、王仲荦、王永兴、罗继祖、卢振华、张维华、陈仲安、刘乃和等合影(1964年7月17日)
还原档案所见的真实情况,并不是为了划定“发明权”,相反我更希望透过这样的校补特例,通过对校补过程的理解,看到唐长孺先生以及点校本《魏书》在史文补缺和文本校订上所显示的功力,所获得的全面成效。唐长孺先生据《册府》补《礼志》、《刑罚志》脱叶,跟陈援庵先生据《册府》补《乐志》脱叶一样,具有传奇色彩,但缺文校补,无论是价值之大小,还是发现之难易,与文字多少并不是一回事。仅就《魏书》而言,几字、十几字、几十字的史文补缺,翻开每一卷都不难看到,而唐先生校勘记中那些对史文的取舍判断和甄别考证,所作出的合理解释,才是真正卓见功力、沾溉后学,因而广受推崇的原因。可以说,校补史文缺佚,使之成为能够直接提供学术研究的可用之书,是唐先生所校《魏书》、《周书》、《北齐书》三史的共同特点。
《魏书》校勘记撰写于1971年以后,当时为了避免烦琐芜杂,要求校勘以版本互校为主,主要校正刻本文字的讹舛衍脱,对于史实异同和原书内部的矛盾不作校正。甚至原则上不作“本校”和“他校”。在这样的背景下,《魏书》校勘突破一般规定,取得这样精深的成果,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另外,区别于其他诸史,唐长孺先生校勘记还有一个特点,是行文的语体化。这与这个时期校勘要求“一律用语体文,但并不排斥使用校勘术语”有直接关系。总之,唐先生早年就完成了《唐书兵志笺正》(1957年出版),自然懂得一般校勘规则和惯例,以他的学养和追求,这样打破常规,一定是深思熟虑过的。
(本文节选自徐俊著《翠微却顾集:中华书局与现代学术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