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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东林调研建德检察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
5月17日,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东林来到建德市人民检察院,就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决策部署工作情况展开调研,杭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沈建光陪同调研。
2020年以来,建德市检察院主动融入大局,增强责任意识,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紧密结合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转变司法理念,落实完善服务保障措施;强化法律监督,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主动联系沟通,积极构建“清亲”检企关系。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胡东林副检察长充分肯定了我院今年以来的工作,认为工作特色鲜明,个案办理精细。对于下一步工作,他指出:
01要提高思想认识
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目的摆到突出位置,坚决执行落实省院的各项文件机制。
02要依法履职尽责
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的各类经济犯罪,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并善于从中发现法律监督的线索。
03要做好制度创新
准确把握司法政策,大胆探索尝试推进企业刑事合规,拓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
04要优化服务水平
结合民营企业的实际需求,切实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最后,胡东林副检察长还对我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学习的推进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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